找大状吧 关注:130贴子:999
  • 3回复贴,共1

企业要终止债权债务,要注意哪些问题?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企业在终止债权债务时,企业的股东有义务组织成立清算组织,可以对外起诉主张债权并直接受偿,可以应诉并以清理所得的财产偿还债务。对此,处理债务纠纷起诉需要什么证据?怎么处理终止债权债务?


1楼2018-07-25 15:15回复
    666,get到了,对于涉及到金钱问题,都需要警惕


    2楼2018-07-25 15:22
    回复
      01
      企业终止债权债务的处理
      1、处理企业终止债权债务的基本原则
      企业法人终止后,该企业的股东有义务组织成立清算组织。清算组织依法清理企业财产,可以对外起诉主张债权并直接受偿,可以应诉并以清理所得的财产偿还债务。
      企业终止而没有成立清算组织的,该企业不再享有民事诉讼地位,不能以原企业名义起诉应诉。该企业的股东不能直接作为原告起诉主张企业的债权。
      但股东可以作为应诉被告,承担组织成立清算组,以清理所得的财产偿还债务的责任,这一判决的效力及于清算组织。在执行阶段,股东仍怠于清算的,债权人可申请法院裁定由债权人组织清算,清算费用由股东承担。
      2、处理企业终止债权债务的例外情况
      有的企业在起诉、应诉时处于正常营业状态,而在诉讼开始之后发生终止的情况,此时诉讼是否应继续进行,是在实践中经常遇到的问题。
      如果依法成立了清算组织,可以将诉讼主体由终止企业变更为清算组织。因为清算组管理的是原企业的财产,行使的权利和履行的义务都来源于企业法人,对原企业具有完整的继承性,可以延续原企业的行为却不能否定原企业已作出的意思表示,所以无论在诉讼的一审、二审、重审或执行阶段,都可以将清算组变更为新的诉讼主体。
      在诉讼过程中企业终止又没有成立清算组织的,情况较为复杂。在作为原告、上诉人、申诉人或执行申请人的企业法人终止时,法院应中止诉讼或执行,给予一定时间,如一个月,通知要求该企业成立清算组织。
      清算组织成立后恢复诉讼,将诉讼主体变更为清算组织;逾期仍不成立清算组织的,裁定驳回起诉、上诉、申诉或执行申请。
      作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诉人、被执行人的企业法人终止而不依法清算时,这一怠于清算的行为不应影响法院和对方当事人的诉讼活动,不应因此而增加法院和对方当事人的诉累,亦即怠于清算的责任后果应归于终止企业自身,而不能成为诉讼程序上的抗辩理由。
      所以法院无需中止诉讼来等待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诉人、被执行人成立清算组织,无需变更主体即可继续诉讼。
      02
      债务纠纷起诉应提交的证据
      1、借款协议或借据;
      2、借贷关系有担保人的,有关担保的证据;
      3、借贷双方交付、收到钱款的凭证;
      4、债务人借款用途的证明;
      5、债务人应当支付利息的证明;
      6、无利息约定,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款经催告不还,债权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关于到期不还或经催告不还的证据;
      7、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关于证明债权凭证真实性及清偿债务的相关证据;
      8、付款付息凭证;
      9、其他证据。
      END.
      找大状


      4楼2018-07-25 15:4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