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详细研究了各律师的辩护词和相关文证,李天一的案子本质是介绍买淫诱发的强奸罪案,其中的法律常识是很少年轻人应该吸取教训的。
1、酒吧的张某有介绍卖淫的行为,但最终因为案犯采用了强迫手段,使案子变成了强奸案,介绍卖淫的要件不成立,使酒吧张某最终得以脱罪。
2、注意,卖Y嫖C并不构成犯罪,仅违反治安管理条例,但介绍卖淫罪是入刑律的。介绍卖淫罪要件是卖淫的事实成立,一是自愿,二是金钱交易。
3、李天一等人明确在受害人表达不愿意的条件下,使用了暴力和胁迫手段,因此构成了强奸罪。
4、从案件整个发展过程上看,受害人事先并不知交易条件,但在发现有5个人时,明确要求终止交易,因此说这是一起因介绍买淫行为诱发的强奸罪案。
梦鸽并不懂得以上法律界定的原则,一味失去理智地坚持无罪辩护,而不明白强奸案只要是违背了受害人的意愿就成立,此前受害人的言行并不影响案件的定性,尤其是在媒体曝光后引起了众怒,10年的刑期对于未成年人而言,特别是在受害人也有过错的情况下,的确显得重了。梦鸽当时最好的方法是息事宁人:
1、接酒吧张某要求赔偿的电话后,主动与李某了解案情,特别是李某有无暴力胁迫的情节。
2、主动看望受害人,并进行安慰,通过被害人了解李某有无隐瞒的案情细节。
3、了解案情后咨询律师,学习法律知识,制定合理的辩护策略。
4、为避免被动,同时向公安机关报案,酒吧张某涉嫌介绍卖淫罪,并要求另案处理。先拘审了张某,审明案情。然梦鸽直到一审判决后才就张某涉嫌介绍卖淫罪向北京市公安局报案,此时案件已定性为强奸罪,时机已晚,酒吧张某已因案情的性质而脱罪了。
5、积极认罪、悔罪,合理赔偿,强调受害人过错,导致未成年人在酒后缺乏控制能力情况下,实施了犯罪行为,走罪轻辩护路子;对大众媒体说明真相,案子在未定性为强奸罪之前,将公共媒体的视线同时引向介绍卖淫,罪轻的因素就会成为法院量刑要考虑的要素了。
6、正是梦鸽不懂法,在无良律师的操纵下,钱怕是花了不少,也没能搞清此案适用的法律原则,而一味坚持无罪辩护,而引发了公共媒体众怒。法院的量刑在一定程度上显得过重。
如此案是在西方陪审团制度下量刑,受害人有明显的卖淫言行,并且是针对控制力较差的未成年人实施,况且还是酒后,不仅被告可以脱罪,受害人反而可能会判有罪。这是与西方法律本质不同的地方,对于未成年人的保护,国外的法律要求更为严苛。
1、酒吧的张某有介绍卖淫的行为,但最终因为案犯采用了强迫手段,使案子变成了强奸案,介绍卖淫的要件不成立,使酒吧张某最终得以脱罪。
2、注意,卖Y嫖C并不构成犯罪,仅违反治安管理条例,但介绍卖淫罪是入刑律的。介绍卖淫罪要件是卖淫的事实成立,一是自愿,二是金钱交易。
3、李天一等人明确在受害人表达不愿意的条件下,使用了暴力和胁迫手段,因此构成了强奸罪。
4、从案件整个发展过程上看,受害人事先并不知交易条件,但在发现有5个人时,明确要求终止交易,因此说这是一起因介绍买淫行为诱发的强奸罪案。
梦鸽并不懂得以上法律界定的原则,一味失去理智地坚持无罪辩护,而不明白强奸案只要是违背了受害人的意愿就成立,此前受害人的言行并不影响案件的定性,尤其是在媒体曝光后引起了众怒,10年的刑期对于未成年人而言,特别是在受害人也有过错的情况下,的确显得重了。梦鸽当时最好的方法是息事宁人:
1、接酒吧张某要求赔偿的电话后,主动与李某了解案情,特别是李某有无暴力胁迫的情节。
2、主动看望受害人,并进行安慰,通过被害人了解李某有无隐瞒的案情细节。
3、了解案情后咨询律师,学习法律知识,制定合理的辩护策略。
4、为避免被动,同时向公安机关报案,酒吧张某涉嫌介绍卖淫罪,并要求另案处理。先拘审了张某,审明案情。然梦鸽直到一审判决后才就张某涉嫌介绍卖淫罪向北京市公安局报案,此时案件已定性为强奸罪,时机已晚,酒吧张某已因案情的性质而脱罪了。
5、积极认罪、悔罪,合理赔偿,强调受害人过错,导致未成年人在酒后缺乏控制能力情况下,实施了犯罪行为,走罪轻辩护路子;对大众媒体说明真相,案子在未定性为强奸罪之前,将公共媒体的视线同时引向介绍卖淫,罪轻的因素就会成为法院量刑要考虑的要素了。
6、正是梦鸽不懂法,在无良律师的操纵下,钱怕是花了不少,也没能搞清此案适用的法律原则,而一味坚持无罪辩护,而引发了公共媒体众怒。法院的量刑在一定程度上显得过重。
如此案是在西方陪审团制度下量刑,受害人有明显的卖淫言行,并且是针对控制力较差的未成年人实施,况且还是酒后,不仅被告可以脱罪,受害人反而可能会判有罪。这是与西方法律本质不同的地方,对于未成年人的保护,国外的法律要求更为严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