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是习惯把每次见面当作最后一次啊。
从来到去,莱钢的天仍然那么蓝,云朵仍然轮廓清晰而洁净温润。无论阳光如何炽烈,这也算得上是难得一见的好天气。
黑瘦的少年,神色熟悉的少年,线条刚毅而笑容灿烂的少年,清浅暗蓝色短袖的少年,带我走过摇摇晃晃的桥,破败荒凉的鹅卵石小道,碧草如茵的足球场和蜿蜒绵亘的小山丘。
我们撑着一把伞,他讲述饮酒后从二十四层楼上跳下的永远高二的哥哥,阳光刺眼,他撑着伞,伞柄撞到我的头,他伸手揉一下我的头发,我说没事。
在他开着电风扇的家里,我们坐在沙发上看彭于晏的《听说》,他脱掉上身的T恤,裸着晒出深浅不一痕迹的年轻的身体,和cze打电话。我第一次见到这个年纪少年的年轻的干净的上身,线条清晰,不算结实但仍然有让人着迷的挪不开目光的魅力。一把剑放在我们之间,一架眼镜他不愿让我看见。啊,为什么戴惯了眼镜的人都不愿让人看到摘下后的样子呢。
他讲述摔车的经历,讲述未来隐约的轮廓,他骑着黄色的山地车停在我面前,说,黑哥。
百无聊赖的逛超市,快喝完又放回货架的农夫山泉,一顿KFC和一场电影,迷恋于彭于晏的肉体哈哈哈和一只一人一半的红豆派。
我觉得,无论如何,不尴尬,闲散而舒服,骚聊却不刺耳,就是弥足珍贵的朋友。
谢谢你啊。我很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