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月去一趟御膳房,正好那里杀鸡,满把紫莹莹、绿灿灿的公鸡尾巴毛儿,多得能扎起一个掸子。这丫头,居然仗着一张甜丝丝的小圆脸,说说笑笑,将鸡毛儿全讨了回来。
乖乖——她居然还把它们都做成了毽子,每个苏拉都分了几个。到我手里的,足有十只,这得踢到什么时候且?
不忍拂她美意,这几日,不当值的时辰,都跟静怡轩的游廊边儿上,踢毽子玩儿。
“三五、三六……”
常做奴才,脚上稳当。若没人喊停,我可以一口气踢到累死,也不掉毽儿。今日来得晚,将将踢了几十个,便觉得疲累——心累!
本来是同人一道游乐的玩意儿,可她们与我总休不到一起,一个人楞踢,有什么趣味?
“四七、四八……”
凑够五十,回去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