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江财学习篇】在 @堇色安年DAN 原帖的基础上修改补充)
一:大类招生专业政策下的转专业、分流和二专
自2014年起,学校按照教育部公布的二级专业目录,以学院为单位,按照专业类别开展本科生招生工作。学生进校后前两年开展通识课基础教育,大三开始进入具体专业,开展专业教育。不过即使一开始没有录取到自己最感兴趣的专业,进校后也可以通过自身的努力,利用学校的学分制教学管理制度、转专业和选修二专的相关制度,学习到自己感兴趣的知识。
1、转专业
a调整专业(类别)的时间,在大一第二学期学校会提供一次调整专业(类别)的机会。
b转专业考试:一般安排在每年4月中初举行。
c 原则上每学年报名转出的学生数不超过本年级该专业(类别)总人数的25%,转入学生数不超过本年级该专业(类别)总人数的10%。学生不能跨科类、跨批次调整专业(类别)。
d 转换专业(类别)依据“学生志愿”和“综合分数”。综合分数包括高考加权分、第一学期已修课程加权平均成绩、转换专业(类别)考试总成绩。录取到软件工程和职教本科合作实验班的学生进校后不能跨录取批次、跨培养院校调整专业。
e学校根据学生在校已修读成绩以及转换专业考试成绩的综合评分择优选拔。经选拔综合分数合格的学生名单在考试后一周内公布,并由教务处书面通知学生本人。综合分数的计算公式为:综合分数=第一学期已修课程加权平均成绩×50%+转专业考试平均成绩×50%。
f凡办理了相关手续的学生,即参加新专业班级的选课,下一学期开始进入转入专业班学习。(所以宝贝们第二学期也还要自己好好学好自己学院的课,还是要参加考试的呢)
2、确定具体专业或者方向
a 大二第二学期,学校会组织进行专业分流,即对大类培养专业的学生进行分流、确定专业。专业分流只能在学生入学当年经学校批准并正式公布的专业大类中所含的专业(或专业方向)范围内进行。
b分流条件:考虑学生的高考加权分、本科阶段第1-3学期所学课程加权平均成绩和学生志愿。因名额限制而未能满足所填志愿的学生,将调剂至大类中尚有空额的专业(或专业方向)。
3、第二专业(学位)
简称二专,在大学二年级上学期选修第二专业或第二学位,在毕业时,如符合学位授予条件,可获得第二学位。
a条件:学生在校第一、二学期取得不低于标准学分,且所修课程加权平均成绩不低于68分的学生,可申请修读第二专业;在校第一、二学期取得不低于标准学分,且加权平均成绩达到或超过70分,在校英语必修课成绩加权平均不低于70分或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在425分以上的学生,可申请修读第二学位。
b要求:申请转入经济、管理、理学、工学类专业的考试科目为英语、微积分;申请转入法学、文学、教育、农学类专业的考试科目为英语、大学语文。学校根据学生高考成绩、在校已修读成绩以及转换学院(或专业类别)考试成绩的综合评分择优选拔。
凡办理了相关手续的学生,下一学期开始进入转入志愿学院(或专业类别)学习。
一:大类招生专业政策下的转专业、分流和二专
自2014年起,学校按照教育部公布的二级专业目录,以学院为单位,按照专业类别开展本科生招生工作。学生进校后前两年开展通识课基础教育,大三开始进入具体专业,开展专业教育。不过即使一开始没有录取到自己最感兴趣的专业,进校后也可以通过自身的努力,利用学校的学分制教学管理制度、转专业和选修二专的相关制度,学习到自己感兴趣的知识。
1、转专业
a调整专业(类别)的时间,在大一第二学期学校会提供一次调整专业(类别)的机会。
b转专业考试:一般安排在每年4月中初举行。
c 原则上每学年报名转出的学生数不超过本年级该专业(类别)总人数的25%,转入学生数不超过本年级该专业(类别)总人数的10%。学生不能跨科类、跨批次调整专业(类别)。
d 转换专业(类别)依据“学生志愿”和“综合分数”。综合分数包括高考加权分、第一学期已修课程加权平均成绩、转换专业(类别)考试总成绩。录取到软件工程和职教本科合作实验班的学生进校后不能跨录取批次、跨培养院校调整专业。
e学校根据学生在校已修读成绩以及转换专业考试成绩的综合评分择优选拔。经选拔综合分数合格的学生名单在考试后一周内公布,并由教务处书面通知学生本人。综合分数的计算公式为:综合分数=第一学期已修课程加权平均成绩×50%+转专业考试平均成绩×50%。
f凡办理了相关手续的学生,即参加新专业班级的选课,下一学期开始进入转入专业班学习。(所以宝贝们第二学期也还要自己好好学好自己学院的课,还是要参加考试的呢)
2、确定具体专业或者方向
a 大二第二学期,学校会组织进行专业分流,即对大类培养专业的学生进行分流、确定专业。专业分流只能在学生入学当年经学校批准并正式公布的专业大类中所含的专业(或专业方向)范围内进行。
b分流条件:考虑学生的高考加权分、本科阶段第1-3学期所学课程加权平均成绩和学生志愿。因名额限制而未能满足所填志愿的学生,将调剂至大类中尚有空额的专业(或专业方向)。
3、第二专业(学位)
简称二专,在大学二年级上学期选修第二专业或第二学位,在毕业时,如符合学位授予条件,可获得第二学位。
a条件:学生在校第一、二学期取得不低于标准学分,且所修课程加权平均成绩不低于68分的学生,可申请修读第二专业;在校第一、二学期取得不低于标准学分,且加权平均成绩达到或超过70分,在校英语必修课成绩加权平均不低于70分或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在425分以上的学生,可申请修读第二学位。
b要求:申请转入经济、管理、理学、工学类专业的考试科目为英语、微积分;申请转入法学、文学、教育、农学类专业的考试科目为英语、大学语文。学校根据学生高考成绩、在校已修读成绩以及转换学院(或专业类别)考试成绩的综合评分择优选拔。
凡办理了相关手续的学生,下一学期开始进入转入志愿学院(或专业类别)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