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中午12点30分,洛宁一高中新区一号宿舍教官,让学生顶着烈日,在炽热的柏油路上,当众体罚学生,让学生顶着烈日在地上做俯卧撑,在炽热的沥青路上使学生手部烫伤,使手蜕皮流血。现在学生处于期末备考阶段,手部受伤如何使学生正常学习?
这个由谁来负责?难道是保险公司吗?
6月13日晚上,新区三号宿舍,教官当众体罚学生,让学生抱着被子跑操。
现在是夏季,地面上的温度高达60度,教官不听学生的哀苦,长治县体罚学生在地上做俯卧撑
请问教官有什么权利可以体罚学生?
即使可以体罚学生,是谁赋予他们的权利?
洛宁一高中教官频繁被举报,为何学校政教处和教官,不公开对学生作出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