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宏利至信工作了几年,前段时间单位面临长安对供应商的一个审核,同时新款产品上市,大家工作十分紧张,现在这些工作做的差不多了,也恰逢淡季,公司打算将人员缩减,27日,部门领导找到我进行谈话,劝我调到别的岗位,但是我不想调离 原岗位,公司又不愿意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个人猜测有可能是公司不愿意承担相应的补偿,进而采取调整岗位的手段,这种情况下,我能不能申请劳动仲裁,如果按照法律来讲,调整岗位或者放长假是公司单方面的意愿,并没有和员工协商一致,即使劳动合同中写出“员工服从岗位调动”,是不是也是无效,不合法的?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