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上海市浦东临港新城管理委员会(筹)
更名为上海市南汇新城管理委员会相关工作的通知
新区各部、委、办、局,各区级机关,各人民团体,各直属机构,各开发区,各直属公司,各社区(街道)、镇,川沙新镇、祝桥镇:
根据《关于上海市浦东临港新城管理委员会(筹)更名的通知》(沪浦编〔2012〕21号),上海市浦东临港新城管理委员会(筹)更名为上海市南汇新城管理委员会。为确保更名工作的顺利完成,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上海市南汇新城管理委员会要做好公章、印信、证件和门牌等更换工作,以及交通指示牌调整的申报工作。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配合做好新印章启用发文工作。
2、在南汇新城设有分支(派出或下属)机构的部门和单位要及时做好相应更名工作。
3、新区的广播、电视和报刊等新闻媒体要注意使用更名后的规范名称。
4、其他各部门、各单位注意在行文、公务活动中使用规范名称,并结合各自职责,抓紧做好更名后的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市浦东新区委员会办公室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4月27日
更名为上海市南汇新城管理委员会相关工作的通知
新区各部、委、办、局,各区级机关,各人民团体,各直属机构,各开发区,各直属公司,各社区(街道)、镇,川沙新镇、祝桥镇:
根据《关于上海市浦东临港新城管理委员会(筹)更名的通知》(沪浦编〔2012〕21号),上海市浦东临港新城管理委员会(筹)更名为上海市南汇新城管理委员会。为确保更名工作的顺利完成,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上海市南汇新城管理委员会要做好公章、印信、证件和门牌等更换工作,以及交通指示牌调整的申报工作。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配合做好新印章启用发文工作。
2、在南汇新城设有分支(派出或下属)机构的部门和单位要及时做好相应更名工作。
3、新区的广播、电视和报刊等新闻媒体要注意使用更名后的规范名称。
4、其他各部门、各单位注意在行文、公务活动中使用规范名称,并结合各自职责,抓紧做好更名后的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市浦东新区委员会办公室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