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各个吧友一一留名表决。
然后少数服从多数。
首先,我来:
我建议删掉。
理由如下:1.本帖内容过于歧义,看点有待商榷,结论下的过于仓促,有挑衅之嫌;
2.内容不符合本吧宗旨(这个我还在撰写中,都是雨沫这个懒鬼!学中文的不写,偏让我个学工的来写!),因此按本吧条款(尚在拟定中,不过肯定有着一条。)应该予以删除。
3.该帖楼主在其它贴吧(具体说就是:湖南科大贴吧)诱发同样的贴吧,有重复发帖和技术增加点击数之嫌。因而,可删!
然后少数服从多数。
首先,我来:
我建议删掉。
理由如下:1.本帖内容过于歧义,看点有待商榷,结论下的过于仓促,有挑衅之嫌;
2.内容不符合本吧宗旨(这个我还在撰写中,都是雨沫这个懒鬼!学中文的不写,偏让我个学工的来写!),因此按本吧条款(尚在拟定中,不过肯定有着一条。)应该予以删除。
3.该帖楼主在其它贴吧(具体说就是:湖南科大贴吧)诱发同样的贴吧,有重复发帖和技术增加点击数之嫌。因而,可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