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误读“文理分科问题”
为了更好地编制《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纲要》编制组向全国征求意见,是否应该取消“文理分科”。赞成者有之,反对之有之,担心者有之。我认为,不少同志对这个问题的认识有诸多误解,作为一孔之见,我愿提出来与大家商榷。
一、“文理分科”不是一个是否应该取消的政策问题,而是一个必须严厉禁止的教育治理问题
是否应该取消“文理分科”的讨论,带来的一个前提性问题就是:国家是不是允许文理分科?其实,从教育法规政策的角度看,国家从来没有允许过文理分科。
考察“文理分科”的起因,可以说,完全是应试教育实践的产物。研究国家关于普通高中课程教学计划可以发现,1981年的《全日制六年制重点中学教学计划(试行草案)》规定在高中二、三年级每周开设选修课四节,开设方式有“分科性选修”和“单课性选修”。但这里说的是开设4节选修课,而不是搞文理分科。可是,在高中教育教学实践中,一些地方为了片面追求升学率,越来越把学生的课程选修与高考的“文理试卷考试”对应起来,以至于高中实际执行的教学计划,从高二开始,有的甚至从高一下学期开始,就分成了两类——“文科班”教学计划、“理科班”教学计划。
所谓“文理分科”,是高中教育中的特有现象,指高中生进入高中学习阶段之后,为片面应试的需要,选择参加文科高考的学生不再学习理科课程,参加理科高考的学生不再学文课程的现象。这种现象完全是服从和服务于应试教育的产物。
对于这种“文理分科”的现象,自1990年开始,教育部就试图通过建立会考制度等措施来调控高中教学行为,力求改变由于文理分科造成的实际上的“理不学文”、“文不学理”的现状,最大限度降低文理分科教学对学生全面发展造成的负面影响。
可是,由于片面的教育政绩观的驱使,应试教育现象不仅没有得到应有的遏制,反而愈演愈烈,引起了国人日益严重的关注。我们完全可以说,“文理分科”是应试教育的恶果之一。从根本上说,“文理分科”绝对不是一个应该不应该取消的政策问题,而是一个必须严厉禁止的教育行政治理问题,它是对国家教育政策执行力的严峻考验!
二、国家关于普通高中的性质定位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不允许搞“文理分科”
2001年,我国开始启动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现在,义务教育阶段已全面实施,普通高中正在全面推进当中。
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指出:
“普通高中教育是在九年义务教育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国民素质、面向大众的基础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基础。”
普通高中课程设置应适应社会需求的多样化和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构建重基础、多样化、有层次、综合性的课程结构。
普通高中课程由学习领域、科目、模块三个层次构成。设置学习领域能更好地反映现代科学综合化的趋势,有利于整体规划课程内容,提高学生的综合素养,体现对高中学生全面发展的要求;同时,要求学生每一学年在所有学习领域都获得一定学分,以防止学生过早偏科,避免并学科目过多,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
普通高中课程的内容设置要兼顾基础性与选择性。为此,高中课程内容既进一步提升所有学生的共同基础,同时更为每一位学生的发展奠定不同基础。同时,在保证每个学生达到共同基础的前提下,各学科分类别、分层次设计了多样的、可供不同发展潜能学生选择的课程内容。
关于课程的实施,要求学校在保证开设好所有必修模块的同时,要积极创造条件,制定开设选修课程的规划,逐步开设丰富多彩的、高质量的选修课程。学校要鼓励学生在感兴趣、有潜能的方面,选修更多的模块,使学生实现有个性的发展。
为了更好地编制《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纲要》编制组向全国征求意见,是否应该取消“文理分科”。赞成者有之,反对之有之,担心者有之。我认为,不少同志对这个问题的认识有诸多误解,作为一孔之见,我愿提出来与大家商榷。
一、“文理分科”不是一个是否应该取消的政策问题,而是一个必须严厉禁止的教育治理问题
是否应该取消“文理分科”的讨论,带来的一个前提性问题就是:国家是不是允许文理分科?其实,从教育法规政策的角度看,国家从来没有允许过文理分科。
考察“文理分科”的起因,可以说,完全是应试教育实践的产物。研究国家关于普通高中课程教学计划可以发现,1981年的《全日制六年制重点中学教学计划(试行草案)》规定在高中二、三年级每周开设选修课四节,开设方式有“分科性选修”和“单课性选修”。但这里说的是开设4节选修课,而不是搞文理分科。可是,在高中教育教学实践中,一些地方为了片面追求升学率,越来越把学生的课程选修与高考的“文理试卷考试”对应起来,以至于高中实际执行的教学计划,从高二开始,有的甚至从高一下学期开始,就分成了两类——“文科班”教学计划、“理科班”教学计划。
所谓“文理分科”,是高中教育中的特有现象,指高中生进入高中学习阶段之后,为片面应试的需要,选择参加文科高考的学生不再学习理科课程,参加理科高考的学生不再学文课程的现象。这种现象完全是服从和服务于应试教育的产物。
对于这种“文理分科”的现象,自1990年开始,教育部就试图通过建立会考制度等措施来调控高中教学行为,力求改变由于文理分科造成的实际上的“理不学文”、“文不学理”的现状,最大限度降低文理分科教学对学生全面发展造成的负面影响。
可是,由于片面的教育政绩观的驱使,应试教育现象不仅没有得到应有的遏制,反而愈演愈烈,引起了国人日益严重的关注。我们完全可以说,“文理分科”是应试教育的恶果之一。从根本上说,“文理分科”绝对不是一个应该不应该取消的政策问题,而是一个必须严厉禁止的教育行政治理问题,它是对国家教育政策执行力的严峻考验!
二、国家关于普通高中的性质定位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不允许搞“文理分科”
2001年,我国开始启动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现在,义务教育阶段已全面实施,普通高中正在全面推进当中。
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指出:
“普通高中教育是在九年义务教育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国民素质、面向大众的基础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基础。”
普通高中课程设置应适应社会需求的多样化和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构建重基础、多样化、有层次、综合性的课程结构。
普通高中课程由学习领域、科目、模块三个层次构成。设置学习领域能更好地反映现代科学综合化的趋势,有利于整体规划课程内容,提高学生的综合素养,体现对高中学生全面发展的要求;同时,要求学生每一学年在所有学习领域都获得一定学分,以防止学生过早偏科,避免并学科目过多,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
普通高中课程的内容设置要兼顾基础性与选择性。为此,高中课程内容既进一步提升所有学生的共同基础,同时更为每一位学生的发展奠定不同基础。同时,在保证每个学生达到共同基础的前提下,各学科分类别、分层次设计了多样的、可供不同发展潜能学生选择的课程内容。
关于课程的实施,要求学校在保证开设好所有必修模块的同时,要积极创造条件,制定开设选修课程的规划,逐步开设丰富多彩的、高质量的选修课程。学校要鼓励学生在感兴趣、有潜能的方面,选修更多的模块,使学生实现有个性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