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读经之后,坦诚认罪,灵命才得裨益。对我们而言,圣经于督责上是有益的。(提前3:16)一个坦诚的心自会承认所犯的罪。关于属肉体的人,圣经教导说:“凡作恶的便恨光,并不来就光,恐怕他的行为受责备;”(约3:20)“神啊!求你的慈爱怜恤我这罪人”这确是发自更新了的心的呼求。每次圣经教导都促使我们在神面前深深省察自己的罪。“遮掩自己罪过的,必不亨通;承认离弃罪过的,必蒙怜恤。”(箴28:13)当我们仍怀有我们隐藏的罪时,我们的灵命便不会亨通,也不会结果子。(参诗1:3)只有我们向神毫不隐瞒,全部认清我们的罪,才能享受祂的宽恕。
当我们仍在背负着未认的罪恶重担时,我们的良知没有真正的平安,我们的心灵也得不到安息,惟有将心思意念向神敞开,才能得着释放。好好注意大卫的经历,“我闭口不认罪的时候,因终日唉哼而骨头枯干。黑夜白日,你的手在我身上沉重;我的**耗尽,如同夏天的干旱”。(诗32:3-4)对如此生动有力的形容,你是觉得莫名其妙呢,还是你灵里曾有过这样的经历能以说明?设若你个人的经历足以完美地说明这方面圣经词句的话,真的,你蒙福啦!“我向你陈明我的罪,不隐瞒我的恶。我说:‘我要向耶和华承认我的过犯。’你就赦免我的罪恶。”(诗32:5)
4、读经之后,更深地恨恶罪恶,灵命才得裨益。圣经上说“你们爱耶和华的都当恨恶罪恶”(诗97:10)神仆司布真说过“我们爱神,便不能不恨恶神所恨恶的。我们不仅要逃避罪恶和不沉溺在其中,更要拿起武器与罪恶斗争,并要义愤填胸对它开战。”判断一个人的信仰表白是否真实,最佳的考验就是看他内心对罪的态度。凡有圣洁的准则确立之处,便该僧恨一切不洁的思想和行为。若我们真正恨恶罪恶,便更应感谢圣经指出那些我们从前认为不属于罪的罪恶。
在这方面大卫的经历是,“我藉着你的训词得以明白,所以我恨一切假道。”好好注意,这不只是“逃避”,而是“恨恶”;不单是指“某些”或“许多”,而是“一切假道”;不仅是“一切罪恶”,而且是“一切假道”。“你一切的训词,在万事上我都以为正直,我却恨恶一切假道。”(诗119:128)那些邪恶者的行为就恰恰相反,“其实你恨恶管教,将我的言语丢在背后。”(诗50:17)箴言八章十三节说,“敬畏耶和华,在乎恨恶邪恶。”这种对神的敬畏是通过研读圣经得来的。(参申17:18-19)所以解经家爱德华瑞纳说得好,“我们若不恨恶罪,就不能治死罪。”当年犹太人恨恶主,以致高喊:“钉他十字架!”我们对罪的恨恶若不过于此,我们便绝不可能同样地要求我们的罪被钉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