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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生二孩要罚款?市卫计委:暂不罚
市卫计委主任接12345热线 回应群众生活热点、难点问题
2017-12-27来源:市政务办
广州日报讯(全媒体记者张露)“2014年生育了二孩,是否符合计生政策?是否需要罚款?”12月26日上午,广州市卫生计生委党组书记、主任唐小平,在广州12345政府服务热线中心当了一回“话务员”,回应群众生活中遇到的有关卫生计生领域热点、难点问题。在两个小时的热线中,现场回答了有关医疗纠纷、二孩政策、医疗费用报销、公立医院改革、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等民生问题。
案例:抢生二孩要不要罚款?
从化区市民梁女士反映,自己属于城市户籍人员,在2009年已生育一孩,并在2014年生育了二孩。她打来电话就是想咨询自己这种情况是否符合计生政策。如不符合,是否需罚款?
唐小平回复,2016年1月1日前抢生的属于违规。不过,至于罚款处理问题,按照现时全国人大提供的意见,该情况暂不处理,暂没有具体规定。若子女因报考需计生部门批示证明,可出具暂不处理的证明。由于上述情况属于超生,需根据实际情况,可在单位所属的计生办进行咨询,并由对应单位出具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