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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冠百王】废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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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后怀执怨怼,数违敎令,不能抚循它子,训长异室。宫闱之内,若见鹰鸇。旣无关雎之德,而有吕、霍之风,岂可托以幼孤,恭承明祀。今遣大司徒涉、宗正吉持节,其上皇后玺绶。阴贵人郷里良家,归自微贱。『自我不见,于今三年。』冝奉宗庙,为天下母。主者详案旧典,时上尊号。异常之事,非国休福,不得上寿称庆。】


IP属地:广东1楼2018-05-03 18:25回复
    “皇后怀执怨怼,数违敎令,不能抚循它子,训长异室。宫闱之内,若见鹰鸇。”
    这几句是陈述皇后的行为。
    “旣无关雎之德,而有吕、霍之风,岂可托以幼孤,恭承明祀。”
    这几句是刘秀由此得出的判断和决定。


    IP属地:广东2楼2018-05-03 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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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些当妈妈的,在督促孩子做作业或弹钢琴什么的时候,那个歇斯底里啊。
      所以,对于诏书上描述的皇后的行为,我是相信的。
      而刘秀因此得出其“旣无关雎之德,而有吕霍之风”这样的判断,我觉得是合情合理的。
      我认为这不是无过。这其实已经是大过。结合汉朝旧事,郭圣通已经犯了政治错误。
      老婆是自己的,孩子是自己的,江山是自己打下的。刘秀能放心吗?
      刘秀是无论如何都不能宽恕容忍和放任的。
      如果说刘秀这是小题大做,或欲加之罪,是真的有点站着说话不腰疼。


      IP属地:广东9楼2018-05-03 2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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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吧友们列举出来很多古人的观点。
        我们可以选择接受,也可以有不同看法。我想这是被允许的。
        我还想说的是,古人的这些话语,也只是观点,而非事实。
        观点就是观点,事实就是事实。观点可以很多,事实只有一个。


        IP属地:广东29楼2018-05-04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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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过废后”,是板上钉钉,只是你的观点。


          IP属地:广东31楼2018-05-04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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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皇后怀执怨怼,数违敎令,不能抚循它子,训长异室。宫闱之内,若见鹰鸇。”
            郭圣通有这些行为,就是因为郭圣通想要的,刘秀有,却不肯给。
            我昨天讨论的时候,就说了。


            IP属地:广东33楼2018-05-04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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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圣通想要的,就是皇后太子的名与实相符。
              郭圣通一直没有得到。她也一直在忍。
              出现诏书上这些行为,是因为她越来越无法忍。


              IP属地:广东35楼2018-05-04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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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吧主不要把讨论辩论当做争吵,刚才那两位吧友的帖子我看了,并没有争吵。


                IP属地:广东38楼2018-05-04 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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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诏书上郭圣通的行为,我是相信的。
                  郭圣通当了这么多年皇后,只是得到一个名。
                  作为皇后没有得到盛名之下的实,作为妻子也没有得到日常的相敬如宾。
                  生理,心理,各方面都在受煎熬。
                  这么多的忍耐,有这些行为,没什么好怀疑。
                  郭圣通甚至出现某些表现出心理扭曲的言行,都不奇怪。
                  所有这些言行,不会在短时间内集中出现,应该是好些年,然后程度在慢慢加深。
                  “旣无关雎之德,而有吕霍之风”,这是一条很重的罪名。
                  我这样理解:这是刘秀对郭圣通性格品行的判断。
                  一个皇后,给皇帝这样可怕的印象,从政治上讲,这个皇后就是犯了政治错误。
                  所谓疑人不用用人不疑。
                  古今中外,所有给大领导不忠诚不可信有危害印象的人,都不大可能得到重用。
                  “岂可托以幼孤,恭承明祀。”
                  废后已经是势在必行。


                  IP属地:广东43楼2018-05-04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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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我们能不能跳出“无过废后”这个词汇,去看待评价这件事情。
                    无过废后就像古人给吧里人画好的圈,困在里面。@懒懒的高贵600


                    IP属地:广东49楼2018-05-04 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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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度里复制来的。
                      历史发展编辑在汉代,虽然在礼制中已经有了“七去”的说法,也成为一般人休妻的重要准则,文献中记载的离婚例子,大多以七去为休妻的理由,但一直未成为具有强制性的规定,因此不按照七出原则而离婚的例子仍经常出现,例如著名的外交军事家班超,因为同僚说他沉溺于家室之乐,就愤而休妻。
                      一直到唐代的《唐律》之中,才把七出列入法律规定之中,规定不符合七出或其他离婚理由包括义绝、和离、违律成婚等而离婚者为违律必须受罚,而其中仅有七出属于是丈夫或夫家单方面要求的离婚。但唐代时,离婚的法律规定执行仍较不严格,私下有不甚合律的理由离婚也常不被干涉,法律主要是在离婚其中一方不服而兴诉讼时,才由地方官员按律来作审判。
                      到宋、元以后,离婚规定的实行逐渐变得更严格。宋代的士大夫,逐渐开始认为离婚对于家庭或个人来说,都是不名誉之事。因此虽然法律规定上仍延续唐律的规定,但实行上更加严格,婚姻契约(元代以后称作休书)的使用虽始见于唐代,但在宋代才开始普遍实行,书契上需附离异原因,而到元代更要求休书必须交官府审验,因此,七出的法律规定被切实地实行。这种制度延续到明清二代。对于七出制度对女性不公的批判,较早期的有明代的宋濂、清中叶的俞正燮等人,但一直要到了清末民初,七出的制度才连同传统的婚姻制度一起受到许多知识分子们的广为批判。
                      但清末1909年参照西方法律所颁行的《大清现行刑律》中,仍保留了相应于七出的相关规定法律,而这部刑律中关于离婚的部分也一直延用到民国初年。一直到1930年国民政府所制定颁行的民法亲属篇中,关于离婚的规定才真正比较明显脱离了传统的七出观念。社会作用编辑七出在古代中国,代表了一种在婚姻制度中 ,对于传统中国原本就处于弱势,难以独立生存于社会的妻子来说,七出的规定也最低限度地保障她不至于因丈夫个人的好恶喜好,而任意被抛弃。除此之外,在一些案例中,由于受到丈夫欺虐的妻子缺乏主动要求离婚的手段,同情妻子的地方官员,会以七出的法律来要求双方离婚,使妻子能脱离恶夫。此外,在传统中国,七出这个规定有其限制,用以保障妻子不被轻易休弃,亦即《唐律》中所规定的三不去,也就是说在三种情形下,即使是妻子符合于七出的条件,丈夫也不能任意要求离婚,三不去是指妻子曾经帮舅姑服丧、娶妻时穷休妻时富有、以及“有所受无所归”(应是指妻子的父母家族散亡,被休后可能无家可归)


                      IP属地:广东50楼2018-05-04 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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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把medea1224的这段话搬过来了。
                        我觉得值得再细看。
                        --------
                        我仔细想了一下明帝正不正的问题,发现我们完全是各说各话。
                        因为我对意识形态的东西有点不以为然,但其实,对一个政权来说,要想长治久安除了国家暴力机关,还要有正统性资源。任何正统性资源都是有限的,正统资源越多越好,正统资源包括,其中包括意识形态系统、公共服务、合法程序等。
                        正统一般包括三种情况:一是意识形态正统;二是绩效正统;三是合法程序正统。基本上满足任何一条件都可以说自己是正统,满足条件越多越正统。
                        明帝的合法程序正统观点已经说明,不再多说;
                        绩效正统,需要明帝自己当皇帝证明,明章之治是后来的事。
                        明帝唯一可以有微词的就是意识形态正统。
                        刘秀也被质疑正统,他被质疑的就是合法程序正统,因为刘玄还没死他就登基了。
                        刘秀解决质疑的方式就是关于意识形态方面的,简而言之就是谶纬和恢复汉制。
                        从起兵到登基到和公孙述口仗到最后封禅图谶天下,刘秀就是搞意识形态的高手。
                        说到意识形态的问题,首先汉朝没有现在流行的原配即正义的说法,从先秦到西汉分明是信奉谁身份高谁是正妻,因此郭圣通和刘强作为皇后和太子按西汉正常的意识形态是无可置疑的。
                        意识形态天然带有社会属性,因此他是可以被社会环境、宣传、价值观改变的。
                        如何对外输出阴丽华刘阳才是正统的价值观,就看他是怎么做的。
                        要不怎么不厌其烦的说阴“娶于阴氏”、“归自微贱”,自宋弘开始东汉人民遭遇了多少年的“糟糠之妻不可抛”“首善不易妻”“宜立为后”的舆论洗脑包,还有刘阳“尧后火德人设”,“神童人设”“吴季子人设”。废立之后,对郭氏各种补偿还有刘强的“恭而又让”的贤明人设。刘秀做的这些都是意识形态方面的,这都是正向性的正统资源,刘庄就需要延续这些就行了,他更需要做的是做好皇帝给自己的绩效正统加码。
                        -----------
                        废后诏书无论是形式上还是内容上还是法理上,都没有不正。赞同这个。


                        IP属地:广东55楼2018-05-06 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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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仁宗废后,明朝嘉靖大礼议,万历争国本,都是比较著名的文官集团和皇帝对抗的大事。
                          当年万历争国本时文官集团说要立长朱常洛,崇祯皇帝死后,这些人又自己打脸,不愿立万历的孙子反而推荐万历的侄子朱常淓继位。
                          更有甚者,南宋后期的权臣史弥远曾经假传宋宁宗的圣旨废掉了太子,找了一个跟宋宁宗血缘关系很远的宗室子弟来当皇帝,当朝的其他文官也无意见。连宗室子弟越过太子继承皇位这种事情,文官集团都完全认账。
                          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
                          这些文官集团与皇帝对抗的事情,我只看到争权。
                          宋明以来的这些后人议论刘秀废后,更多的是为他们的利益服务。


                          IP属地:广东56楼2018-05-06 0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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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汉和帝废后诏书没写吕霍之风,就说明刘秀废后诏书写了就是恶意揣测?
                            吕霍之风,是刘秀对郭性格品行的判断。


                            IP属地:广东64楼2018-05-06 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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