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回顾
近日,河南郑州一女子网购后,因卖家迟迟不发货而点击投诉,之后频繁遭到卖家骚扰,卖家还奔波千里到郑州骗出女子进行殴打。目前,该店铺被封,警方已介入调查。
本案中
卖家的行为已构成违法,且有可能追究其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对于双方来说,卖家和消费者之间存在买卖合同法律关系,不管有怎样的争议,都可以协商解决或者诉讼维权。但是,卖家千里赶路蓄意殴打消费者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有权对其采取罚款、行政拘留等处罚;如造成受害人轻伤以上的,还有可能以故意伤害罪等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电子商务法》立法提速 卖家不能再猖狂
其实,网购纠纷的相关报道近年来层出不穷,这确实折射出消费者对网购维权的无奈,也让网购市场整体信誉度逐年下降。而消费者因给差评后屡屡遭到各种各样的报复,更令消费者苦不堪言:被卖家上门殴打、买家每天收到几百个骚扰电话甚至威胁短信、收到卖家邮寄的裹尸袋……诸如此类行径不仅严重干扰了网上交易平台的正常秩序,更触碰了法律红线。
众所周知,《电子商务法》已结束二审。二审稿中就有如下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删除消费者对其平台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的评价。”换言之,就是商家不能随意删差评。那么买家给出差评或者投诉等情况遭到卖家威胁是否触犯法律?
电子商务法草案中同样有所规定,消费者通过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商品生产者、销售者或者服务提供者要求赔偿。
消费者在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与平台内经营者发生争议时,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应当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此外,草案明确规定,骚扰或者威胁交易对方,迫使其违背意愿作出修改、删除商品或者服务评价,最高处五十万元罚款!
尽管电子商务法目前还未最终立法,但我们已感受到其对网购市场的治理与约束力度,电商平台中的任何一方若不遵守规则,最终都将受到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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