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要赶八点校车的缘故,本来打算今天早早睡了的。
只是没料到,又被fine偷去了一个小时。然后索性都已经很晚了,再晚一点也没太所谓的心态。
有一些话是昨天晚上便想写下来的,只是反复斟酌之后咀嚼出一丝矫情,随后作罢。
回到今天此时,想到反正也不会有人看到,矫情就矫情了哈哈。
是这样的,
余忆童稚时,识寻印象颇深一文,名曰《我的长生果》。
谈及原因,自然是文中的叶文玲女士幼时对小人画,山海经,名门著作的热忱与同龄的我出奇一致。
同年来回翻阅先生的朝花夕拾之后,共鸣也进一步加深。只是,那十二岁的少年正深陷奥数竞赛深渊,被老师称谓数学怪才的他从未得到心之所属的认同感。
往后几年,
父亲摆脱了枷锁,沉香弃武从文。
像是逃出森林的麋鹿,开始夜夜行歌,有怀投笔。
从友伴到前辈,从老师到杂志编辑。得到了这么多人的赞赏,满足感快要溢出牙龈了。
啊,我想,这就是我要的吧。突然有了信仰,有了软肋,有了铠甲。
即便是如今想起,那是最不愿回首的时代,也像老鼠屎旁的一锅汤一样闪闪发光。
即便最后不得善终。
之后便是垮掉的四年,
不敢妄言从未想过,只是被不知何处而来的忙碌,昏庸,麻木填充了整个身体。
那时的故事这里已经铭记了许多,最好一笔带过。
时至今日。
我再没有那时候的动力,再不需要别人的认同,再不用一笔一划记录窗外的夜色。就连笔芯都可以用0.35之外的其他大小了。
可是阿,我已经这样忘记了初心,偏偏要告诉我上天注定要赏这口饭吃。
“人在最绝望之时看到一丝光亮一定会庆幸这份希望吗。不,他会歇斯底里的控诉为什么要在已经彻底死心之后才让他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