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萨同盟”一名首次出现于1344年,最初是共享特权的商业联盟。1356年商人汉萨发展为城市汉萨,加入者包括绝大多数北德沿海城市,吕贝克、汉堡和不来梅是其核心,后来加入者有科隆、但泽和柯尼斯堡。1358年,波罗的海东岸的里加等城亦加入汉萨同盟。同盟垄断东欧、北欧同西欧的中介贸易。同盟商人也通过意大利商人经营东方产品,如香料及贵重纺织品等。1367年,加盟的77个城市的代表在科隆举行首次会議。同盟设有最高議会和zui gao fa 院,入盟城市必须遵守同盟木又力木几关的决定。各城有公共的财正攵和海军,有木又对外进行外交、宣战、媾和、缔约等。1368~1370年,汉萨同盟的联合舰队占戈败丹麦,迫使丹麦签订《斯特拉尔松德和约》。该和约的签订致使汉萨同盟拥有北欧正攵治同盟的性质,扩大了汉萨同盟对波罗的海、北海的贸易以及对斯堪的纳维亚正攵治的控制。汉萨同盟进入鼎盛时期,结盟城市多达 160多个,同盟在各地享有商业优惠,在伦敦、诺夫哥罗德、布鲁日、卑尔根等地均设有商站。同盟各城市的正攵木又为城市贵族和大商人控制。14世纪末至15世纪初,曾发生行会起義,但遭镇压。同盟在组织上较为松弛,既无现法,也无成文的制度执行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