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提及历代天师时,人们都会先关注其家族传奇显赫的背景,而在说到四十六代天师张元吉时存在不少争议,一向道高德重的天师家族竟然出现了一个凶名昭著的杀人魔王,对于史料的分析与理解,常常因为作者的背景的立场差异、研究方法不同、以及截取材料的不充分,得出是是而非、获得截然不同的观点,所以本文以翔实的史料文献,进行考证,呈现出一个历史上真实的张元吉天师;
一、明史中所描绘的张元吉
在《明史.方技列传》中提及张元吉“素凶顽,至僭用乘舆器服,擅易制书。夺良家子女,逼取人财物。家置狱,前后杀四十余人,有一家三人者”。《明史》卷二百九十九·列传第一百八十七亦同:“然元吉素凶顽,至僭用乘舆器服,擅易制书。夺良家子女,逼取人财物。家置狱,前后杀四十余人,有一家三人者。事闻,宪宗怒,械元吉至京,会百官廷讯,论死。于是刑部尚书陆瑜等请停袭,去真人号,不许。命仍旧制,择其族人授之,有妄称天师,印行符箓者,罪不贷。时成化五年四月也。元吉坐系二年,竟以夤缘免死,杖百,发肃州军,寻释为庶人。”
这分明是描绘了一个欺压百姓、杀人如麻的地方匪霸形象,而这部分记载实际上出自于诬告张元吉的奏状,其状文中存在诸多疑点和漏洞。下面笔者就从众多的历史文献中拨开疑云,还原一个真正的张元吉。
二、张氏族人对年少时期的张元吉的欺凌与侵犯
据《明史》记载:“元吉字孟阳号太和,明宣德十年乙卯(1435)正月九日生,时有灵芝出东柱础下,自幼明敏绝人,凡祖秘儒书一览辄了,喜为诗词,然所发皆非尘世语,读者莫不奇之。”
从《明史》来看,可以知道,张元吉年少时期是非常优秀的,但是还是受到其族人的拓害,那么这样一位在山中长大的出色少年,在刚任职的时候也显得极为正常,孝顺。后来又怎么变成了明史中记载的那样子呢?我们接着往下看。
正统十一年六月二十二日(1446)张元吉11岁的时候族人愈加侵害元吉幼孤现已被皇帝发觉并惩处,并且命令当地衙门把案子移给巡按三司等官处理,并且规定敢有仍前玩法欺害者,悉治以罪。又命道士高缙云,周应瑜为赞教官,彦矩、席克中为掌书,专一辅助张元吉行。《皇明恩命世录》卷之六
正统十一年六月二十二日(1446)禁约族属人等欺害敕,囊者前真人张懋丞没,已命嫡孙张元吉袭承真人之职,以领教事。其族属人等,数加欺害。已犯者,悉治以法。仍命该衙门移文巡按三司等官,敢有仍前玩法欺害者,悉治以罪。今赐劲张元吉,勉励进修,用承教
事。及令道士高缙云,周应瑜为赞教官,彦矩、席克中为掌书,专一辅助张元吉行。
天顺元年二月(1457)禁诸人私出符筹敕,近闻各处有假借张真人名色,私出符录,惑民取财,甚非道教本源神法之意。尔张元吉,乃故真人张懋丞之长孙。昔朕在御,已命袭祖职事。念尔幼孤,恐罹陷害,尝以劫禁约。今复赐劫,俾尔亲族人等,并本山宫观道士,务要各循礼法,崇重敬信。不许欺侮侵凌生事,迨有仍前假尔名色,私出符条,一体治以重罪。
这里面就涉及到明朝廷关于天师府天师专出“箓”的几项维护性政令。
一、景泰五年八月(1454)张元吉奏称,“近年各处道士多有私出符箓惑民取财者,请乞敕禁约。”
这是张元吉第一次向皇帝提出这件事情;
二、“天顺元年(1457)英宗复皇位,元吉入贺,宠赉逾厚,敕禁伪出符箓及族属欺凌者。”
三、“成化元年二月(1465),命建升真醮于大德观,赐劝申禁族属侵犯及诸人伪造符录,并授赞教掌书等官,助理玄政。”
这是张元吉再次向皇帝提出有私授这件事;并列举了有人私授符箓到处敛财诓骗的各地情况。
而据《皇明恩命世录》(成化二十四年)所载,明代禁止民间私造张真人符箓,违者砍头;也即是说朝廷官方承认并维护天师法箓的正统性,民间私造法箓就要被“斩首示众”的。
依文献介绍这条政令的形成:
这是张元吉再次向皇帝提出有私授这件事;并列举了有人私授符箓到处敛财诓骗的各地情况。
明代宗景泰五年(1454)授权张元吉管理天下道士“私出符箓”的案件,这是天师多次向朝廷举发禁止私箓的结果,维护了道教授箓制度的正统性。但是,必然由于冲撞了私相授受法箓的道士的利益,而遭受排挤,据成化元年(1465)张元吉向明宪宗告发称:实际上有一部伪造符箓的道士就是张氏族人,这些族人还向张元吉进行欺凌等行为,加剧了他与张氏家族的矛盾。
文献呈毕,我们来看看这些照抄的史料,寻找其中的真相。《明实录》与《曲故纪闻》都提及:“其族人张留焕辈自度必死其手,因赴京具奏上”,那么我们可以分析作为留侯张家族人张留焕等人为什么要状告天师张元吉,毕竟这次上奏是张元吉事端起因。
一个自家族人“自度必死其手”,为什么张留焕会觉得当时的张元吉会杀死他?天师府道教世家的领袖,又是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才会坚决杀死一个自家族人。
这就应当从另一个事情加以说明,明正统、成化年间由于皇权的介入,天师继承制度开始发生转变。但皇权的强制性介入,使天师家族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它导致天师家族内部的分裂,确切地说是天师直系与天师旁系的分裂。所谓天师直系,主要包括现任天师及其父亲、亲兄弟、子侄、孙辈等前后几代近亲。天师旁系是相对天师直系而言的,它可能曾经或将来属于天师直系,但因为天师位的旁落而变成了天师旁系。以张懋嘉为例,在42代或40代天师在位时,他及其子孙属于天师直系。当天师位传至45代、46代时,他便从天师直系转变为天师旁系。假若他争夺到了46代天师位,或者他孙子张光范争夺到了47代天师位,他和他子孙便又处在天师直系之中。总之,天师直系与天师旁系是相对而言的,处在不断变动之中。在明正统以前,天师直系与天师旁系并未发生矛盾,更未出现严重的冲突。而在明代正统、成化年间,天师直系与天师旁系开始分裂,矛盾急速加剧。这与皇权对道统的强制性介入直接相关。因皇权对道统的介入,导致天师继承突然出现了两套制度:嫡长子继承制和兄终弟及制。这两套制度互相冲突,导致天师位争夺者可以各执其据。虽然因为皇权凌驾于教权之上,使得法统暂时屈服于宗法;但天师位争夺者对此极为不甘,始终未曾心服。张懋嘉争夺46代天师位之后,其孙张光范再次争夺47代天师位,即是明证。
因皇权的强制性介入而继位的46代天师张元吉、47代天师张玄庆,也由此不得天师旁系的支持,甚至被天师旁系欺侮。正统十二年(1447),明英宗 “禁约族属人等侵害敕”便明确说道,张天师旁系对继位不久的张元吉 “数加欺害”,朝廷对 “已犯者悉治以法”,更命 “该衙门移文巡按三司等官,敢有仍前玩法欺害者,悉治以罪”。 隔十年,即天顺元年(1457),明英宗在颁赐张元吉的诏书中又说道,其颁诏的目的是:“俾汝亲族人等并本山宫观道士,务要各彻礼法,尊重敬信,不许欺凌生事。”此即表明张元吉成为天师后,并未得到天师旁系,甚至天师道道士的尊重。因为他们始终觉得他的继位不符合当时天师道的法统。明英宗屡颁诏书———很可能是张元吉或其母亲请求,其目的即是担心张元吉因此受到 “欺凌”。
综观张元吉杀人事件,被杀者竟然多至四十余人,实足骇人听闻。至于四十余人的身份,已难得知。但从上京告状的张留焕来看,其中的大部分当是天师旁系族人。张留焕即张懋嘉弟弟张懋锡的儿子,
属于天师旁系。张留焕 “自度必死其手”,表明张元吉所杀四十余人中,当多张懋嘉及其兄弟派下子孙。这可以从清代张仁晸主修 《留侯天师世家宗谱》所载张懋嘉派下子孙的传承世系得到证明。

从上图可知,张懋嘉派下子孙繁盛,与46代天师张元吉同辈的第40世已多达16人,至第41世更高达 25人,但至第42世时却只有15人,且都已不知去向,子嗣也不明。张懋嘉派下人丁的锐减,与第41世中15人子嗣不明有关。(按:第40世也有5人子嗣不明)这种情况更延续至第42世,此辈中15人全都子嗣不明,更不知所踪。假若联系张懋嘉一支 (天师旁系)和张元吉一支 (天师直系)争夺天师位事件,可推测张懋嘉一支人口的锐减,当与张元吉一支的迫害有关。虽然不排除真没有子嗣的可能,但在第40世中子嗣不明的5人,以及第41世中子嗣不明的15人,绝大部分可能都在张元吉所杀四十余人之列,因此才没有子嗣。而第42世中子嗣和去向均不明的15人,则可能为了避免张元吉一派的迫害,迁徙他方。至此,张懋嘉派下子孙在龙虎山已无一人留存。天师旁系与天师直系的矛盾,因此而急剧恶化。曾龙生《论明代正一道张天师继承制度的演变及其后果》
四、朝中官员对张天师妖魔化的开始
当时朝中官员接获天师族人张留焕这个出乎意料,立刻就开始下笔描绘一位杀人如麻的魔王天师,甚至言语间,将“杀人”作为张元吉的个人乐趣写进奏章里,连杀人手法都描述的如此清晰,仿佛每一次都是天师喝茶旁观,拍手叫好。奏章写毕,急不可耐的极端派儒官们立刻联合朝中言官,一起向皇帝发起了一波波劝谏攻势。这里面其实有着非常现实的政治因素,在此暂时不表,后面依据史料为大家阐述。
综上所述《明实录》与《曲故纪闻》中“其族人张留焕辈自度必死其手因赴京具奏 上”这就很明显了,张家族人中有私自出箓的情况还把名字给列出来了,怕事情败露会被张元吉斩杀,所以先下手联合朝野文官进行对张元吉进行报复,其余的清晰杀人手法也就不攻而破;
补充实据: 天师府近年所出一块残碑,此碑文题为《明故四十六代仙姑朱氏墓铭》,该碑清晰辨认有852字,落款是“嗣教四十七代天师孤哀子张玄庆”,《朱氏墓铭》对当时情况的记载是“逆境之际,事变猬起”,“事变猬起”这四个字,正是天师家族对于这一整起事件和险恶时期的描述,突生大变,如同刺猬峙立,充分说明了天师家族当时所面临局势的凶险狰狞。这显然已经不是一个依规处置“私箓”事件所能带来的了,其背后险恶的政治漩涡才是让天师家族感到棘手的时势。
三、明朝皇帝对张元吉的态度
从历史角度来看,实际上皇帝对于张元吉是非常信任的,无论是明英宗,还是明宪宗,天顺七年二月明英宗(宪宗之父)接到奏请说是天空中发生异变,英宗二话没说首先提到了张元吉,“近闻空中有声,此必上天谴告,必命真人张元吉祈祷之,卿可为青词进来。”《明英宗实录》卷 349,天顺七年二月丙戌条。
英宗强调必须由张元吉祷告才能平息“上天谴告”并且张元吉也替英宗处理了这件事情,说到这里需要延伸到中国古代“君权天授”的政权理论基础。帝王确实在世俗拥有着至高的权力,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天权在世俗中没有力量。
因为“天人感应”的理论根基,天地的变动在朝堂中一直是一个很重要的政治因素,无论是祥瑞还是灾兆,都是官员对于皇权施加限制与影响的重要契机。统治者的实际根基在于民众,而在民间,天地变动产生的影响远比朝堂更大,而天地变动在民间产生的动荡又会直接反映在朝堂之上。各种民变甚至颠覆统治的事,都是从天地变动这里开始的,诸如饥荒瘟疫,民众将苦难归于当权者的无能,有心人加以利用就会动摇朝廷的统治基础。就在民间的影响力而言,朝堂之言往往不如道教的解释有份量。所以这次事件的圆满解决也加强了皇帝对张元吉的信任以及对他处理事情能力的肯定。
所以到了张元吉被自己族人状告诬陷的时候,在处置张氏的问题上,朝中极端派文官与当时继位皇位的宪宗出现了严重分歧。朝中极端派文官坚持彻底清算张氏一族,宪宗则坚决反对,不仅要保全张氏的性命,还要继续维持与张氏家族业已形成的密切关系,双方由此展开了长达七年的拉锯战。从成化五年(1469)到十一年为止《明英宗实录》卷 84,成化六年十月丁未条。
从事情发生一直到刑部审理定案为止。对张元吉所犯“罪行”,宪宗迫于文官集团的强大压力不得不判处斩监候,但又极力维护并保全张氏家族的道教真人地位。宪宗对事件中此次文官集团的意图心知肚明,当时刑部尚书陆瑜等审理张的“罪行”,一方面要求严惩张氏本人及其家族成员,从根本上铲除为乱的根源;另一方面要求收回朝廷授予张氏的各种特权,扶植政教,杜绝张氏与皇帝的联系,彻底将“天权”收归朝廷。《明英宗实录》卷 84,成化六年十月丁未条。
故当时就有人说:“张氏之祸起于符箓,禁之诚是。非但正元吉之罪,实有以杜后来惑世起乱之端”的作用,也就是说张元吉的这件案子实际上是出在“受箓”上,也杜绝了后面还有人敢私自受箓的情况,因为连族人也要恶惩了,谁还敢私造呢?陷入险境的张元吉以认罪保全家族;但结果却出现“失于执论不能绝其根源,其徒奉行自若也” 的局面,说明结果还是不能绝其根源,族人还是没有吸取到这个教训,依然背着皇帝和天师接着受“私箓”。
四、刑部对张元吉的审理以及明宪宗的内心发展
当时对于这件事刑部提出的审理意见有四条,一是鉴于他(指张元吉)的种种“罪行”和恶劣影响,“绝其荫封以扶植正教”;二是将张“凌迟处死”,流放其妻子;三是“毁其府第,革其所设管勾都目诸人”;四是“籍其族而徭役之”,收回所有的特权。
此意见可谓周全且切中要害,一经实施道教就失去了对“天权”的掌握,但问题是他们没有弄清楚事情的缘由关系以及张元吉与宪宗之间的信任关系,一味的想置张元吉于死地,却对宪宗的内心世界不甚了解,因此他们的审理意见不可能得到宪宗的认同。《明宪宗实录》卷 86,成化六年十二月癸丑条。
(这里不得不说一点:明朝的太子被立出来需要获得内阁的首肯,在中国历史上,明朝还是首例,连立储君都身不由己。明朝的皇帝们,他们的早期都曾经试图确立以自己的想法来实施的政治制度,但无一例外的被大臣们驳回,退居深宫是他们唯一的选择,除非他们不顾舆论的压力,对大臣进行残酷的屠杀以换取自己的的权力,也就是说宪宗不愿意听从当时朝中极端派儒官给予的意见,如果此时失去道教维持,整个法度将会失去平衡,朝中文官集团将完全把持“天人感应”的应用权,表面上看这次事件的目的是定死张元吉的罪,从政治角度分析实际上是文官集团对天的权柄的争夺,如果道教失统,文官集团就会成为天人理论唯一主宰,古时候文官也有借各种天灾异象指责君王的权力,少则斋戒祭天,多则整改政令。(解读天的意志,在中国古代分野的只有道和儒)
宪宗会这么做,另一个原因在于明朝中期的很多皇帝们都因为要权力和大臣们进行过殊死的斗争,皇帝是权力的来源,他可以授予权力也可以剥夺权力,并且掌握人的生死,这是他唯一可以威胁大臣的地方。但是偏偏明朝的大臣不怕死,而皇帝撤换了一个大臣,会有更多的大臣站出来维护这个集体的权力。所以皇帝也苦于要不回自己作为统治者的行政权力,只能逐渐的退居深宫,做最高的决议人。而所谓廷议已经不太需要皇帝的参加了。
这些朝中极端派儒官的用心显而易见,不依不饶,言语间满是对道教的辱骂呵斥。依照文献所载,这些奏章中,将宪宗尊崇的道教说成是“五斗米贼之后”,“非道”。将宪宗极为信赖的真人张元吉描绘成“非道”的传播者,杀人为乐的恶魔。而皇帝本人又是这个“非道”的支持者,这确实深深地伤害了宪宗的尊严,也把他逼到了无路可退的死角,为此,宪宗的态度是无论如何要为张元吉开脱罪名作铺垫,于是以“元吉事既处置,待其亲终仍令戍边”为由,回应官员的不满和抗议。
拉锯战经历了漫长的时间,最终宪宗想到了一个可以保全张元吉又能堵住朝官指责的做法:成化七年十一月,刑部尚书陆瑜奏称:张元吉之子玄庆“伦序居长,例应承袭”真人封号,“宜遣人驰驿至彼,责限官司保勘,毋复迟缓致罪”。这正是宪宗所希望的,立刻恩准实施。《明宪宗实录》卷 98,成化七年十一月丁巳条。
五、总结
从以上所有事件以及文献中,可以清晰的看到。整件事情的过程就是一个以“私自受箓”事件为导火索,而引发的朝中极端派儒官对于道教天权的争夺辗轧。目的是将对天意的解读权收归朝野不受别处牵制,而皇帝既然以道教平衡文官集团对于天权的操控,那么文官集团自然会发起对于天师家族的凶猛攻势。
从一系列历史事件中我们也可以知道宪宗对于张元吉的信任态度:
从明太祖开始道教与明朝皇帝中就有着密切联系不中断,再从英宗时期起,张元吉就常在朝廷内部活动,对于张元吉,宪宗是比较知根的,信任他就是要表明支持道教天权解读权的政治立场,中国古代本身就是个“君权天授”的"天子"社会,皇帝作为权力的至高平衡者,必须维护好这层关系,保护张元吉以及道教的合法性与权威性;封敕子嗣张玄庆为“大真人”从而给道教服务宫廷提供了法律依据,宪宗在此事件上维护了帝王的尊严。皇帝是天下的主宰者,宪宗按照自己的意志来处理政务、安排宫廷事务,是很正常的事情。朝臣无论出于何种目的,妄图挑战帝王的意志,将天子的根基“天权”收入囊中,都是对皇权的严重侵犯,也是对君权天授的挑战,在古代更是一种犯上作乱的行为。宪宗洞悉这一切,必须按照自己的意愿审视和处理与张元吉的关系,豁免他的罪过,所以他在这次事件上一意孤行,用自己的皇权保下了张元吉。部分摘录《读史札记》王熹
由此以上种种观点,笔者得出一个结论,当官府捉拿张元吉时,张元吉是一己承担这份责任,否则也不会欣然答应这是他的作为,从而不让其族人皆被清算斩首。其族人也万万没想到,朝中极端派儒官会以剥夺正一天师的权利为由,来对道教进行施压,张留焕本身只求政治庇护,如果他知道文官集团会有如此的险恶用心。
但愿所有曾诬陷以及误会张元吉天师的人正视那段历史,公正的评价张元吉天师,以慰他在天之灵!
一、明史中所描绘的张元吉
在《明史.方技列传》中提及张元吉“素凶顽,至僭用乘舆器服,擅易制书。夺良家子女,逼取人财物。家置狱,前后杀四十余人,有一家三人者”。《明史》卷二百九十九·列传第一百八十七亦同:“然元吉素凶顽,至僭用乘舆器服,擅易制书。夺良家子女,逼取人财物。家置狱,前后杀四十余人,有一家三人者。事闻,宪宗怒,械元吉至京,会百官廷讯,论死。于是刑部尚书陆瑜等请停袭,去真人号,不许。命仍旧制,择其族人授之,有妄称天师,印行符箓者,罪不贷。时成化五年四月也。元吉坐系二年,竟以夤缘免死,杖百,发肃州军,寻释为庶人。”
这分明是描绘了一个欺压百姓、杀人如麻的地方匪霸形象,而这部分记载实际上出自于诬告张元吉的奏状,其状文中存在诸多疑点和漏洞。下面笔者就从众多的历史文献中拨开疑云,还原一个真正的张元吉。
二、张氏族人对年少时期的张元吉的欺凌与侵犯
据《明史》记载:“元吉字孟阳号太和,明宣德十年乙卯(1435)正月九日生,时有灵芝出东柱础下,自幼明敏绝人,凡祖秘儒书一览辄了,喜为诗词,然所发皆非尘世语,读者莫不奇之。”
从《明史》来看,可以知道,张元吉年少时期是非常优秀的,但是还是受到其族人的拓害,那么这样一位在山中长大的出色少年,在刚任职的时候也显得极为正常,孝顺。后来又怎么变成了明史中记载的那样子呢?我们接着往下看。
正统十一年六月二十二日(1446)张元吉11岁的时候族人愈加侵害元吉幼孤现已被皇帝发觉并惩处,并且命令当地衙门把案子移给巡按三司等官处理,并且规定敢有仍前玩法欺害者,悉治以罪。又命道士高缙云,周应瑜为赞教官,彦矩、席克中为掌书,专一辅助张元吉行。《皇明恩命世录》卷之六
正统十一年六月二十二日(1446)禁约族属人等欺害敕,囊者前真人张懋丞没,已命嫡孙张元吉袭承真人之职,以领教事。其族属人等,数加欺害。已犯者,悉治以法。仍命该衙门移文巡按三司等官,敢有仍前玩法欺害者,悉治以罪。今赐劲张元吉,勉励进修,用承教
事。及令道士高缙云,周应瑜为赞教官,彦矩、席克中为掌书,专一辅助张元吉行。
天顺元年二月(1457)禁诸人私出符筹敕,近闻各处有假借张真人名色,私出符录,惑民取财,甚非道教本源神法之意。尔张元吉,乃故真人张懋丞之长孙。昔朕在御,已命袭祖职事。念尔幼孤,恐罹陷害,尝以劫禁约。今复赐劫,俾尔亲族人等,并本山宫观道士,务要各循礼法,崇重敬信。不许欺侮侵凌生事,迨有仍前假尔名色,私出符条,一体治以重罪。
这里面就涉及到明朝廷关于天师府天师专出“箓”的几项维护性政令。
一、景泰五年八月(1454)张元吉奏称,“近年各处道士多有私出符箓惑民取财者,请乞敕禁约。”
这是张元吉第一次向皇帝提出这件事情;
二、“天顺元年(1457)英宗复皇位,元吉入贺,宠赉逾厚,敕禁伪出符箓及族属欺凌者。”
三、“成化元年二月(1465),命建升真醮于大德观,赐劝申禁族属侵犯及诸人伪造符录,并授赞教掌书等官,助理玄政。”
这是张元吉再次向皇帝提出有私授这件事;并列举了有人私授符箓到处敛财诓骗的各地情况。
而据《皇明恩命世录》(成化二十四年)所载,明代禁止民间私造张真人符箓,违者砍头;也即是说朝廷官方承认并维护天师法箓的正统性,民间私造法箓就要被“斩首示众”的。
依文献介绍这条政令的形成:
这是张元吉再次向皇帝提出有私授这件事;并列举了有人私授符箓到处敛财诓骗的各地情况。
明代宗景泰五年(1454)授权张元吉管理天下道士“私出符箓”的案件,这是天师多次向朝廷举发禁止私箓的结果,维护了道教授箓制度的正统性。但是,必然由于冲撞了私相授受法箓的道士的利益,而遭受排挤,据成化元年(1465)张元吉向明宪宗告发称:实际上有一部伪造符箓的道士就是张氏族人,这些族人还向张元吉进行欺凌等行为,加剧了他与张氏家族的矛盾。
文献呈毕,我们来看看这些照抄的史料,寻找其中的真相。《明实录》与《曲故纪闻》都提及:“其族人张留焕辈自度必死其手,因赴京具奏上”,那么我们可以分析作为留侯张家族人张留焕等人为什么要状告天师张元吉,毕竟这次上奏是张元吉事端起因。
一个自家族人“自度必死其手”,为什么张留焕会觉得当时的张元吉会杀死他?天师府道教世家的领袖,又是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才会坚决杀死一个自家族人。
这就应当从另一个事情加以说明,明正统、成化年间由于皇权的介入,天师继承制度开始发生转变。但皇权的强制性介入,使天师家族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它导致天师家族内部的分裂,确切地说是天师直系与天师旁系的分裂。所谓天师直系,主要包括现任天师及其父亲、亲兄弟、子侄、孙辈等前后几代近亲。天师旁系是相对天师直系而言的,它可能曾经或将来属于天师直系,但因为天师位的旁落而变成了天师旁系。以张懋嘉为例,在42代或40代天师在位时,他及其子孙属于天师直系。当天师位传至45代、46代时,他便从天师直系转变为天师旁系。假若他争夺到了46代天师位,或者他孙子张光范争夺到了47代天师位,他和他子孙便又处在天师直系之中。总之,天师直系与天师旁系是相对而言的,处在不断变动之中。在明正统以前,天师直系与天师旁系并未发生矛盾,更未出现严重的冲突。而在明代正统、成化年间,天师直系与天师旁系开始分裂,矛盾急速加剧。这与皇权对道统的强制性介入直接相关。因皇权对道统的介入,导致天师继承突然出现了两套制度:嫡长子继承制和兄终弟及制。这两套制度互相冲突,导致天师位争夺者可以各执其据。虽然因为皇权凌驾于教权之上,使得法统暂时屈服于宗法;但天师位争夺者对此极为不甘,始终未曾心服。张懋嘉争夺46代天师位之后,其孙张光范再次争夺47代天师位,即是明证。
因皇权的强制性介入而继位的46代天师张元吉、47代天师张玄庆,也由此不得天师旁系的支持,甚至被天师旁系欺侮。正统十二年(1447),明英宗 “禁约族属人等侵害敕”便明确说道,张天师旁系对继位不久的张元吉 “数加欺害”,朝廷对 “已犯者悉治以法”,更命 “该衙门移文巡按三司等官,敢有仍前玩法欺害者,悉治以罪”。 隔十年,即天顺元年(1457),明英宗在颁赐张元吉的诏书中又说道,其颁诏的目的是:“俾汝亲族人等并本山宫观道士,务要各彻礼法,尊重敬信,不许欺凌生事。”此即表明张元吉成为天师后,并未得到天师旁系,甚至天师道道士的尊重。因为他们始终觉得他的继位不符合当时天师道的法统。明英宗屡颁诏书———很可能是张元吉或其母亲请求,其目的即是担心张元吉因此受到 “欺凌”。
综观张元吉杀人事件,被杀者竟然多至四十余人,实足骇人听闻。至于四十余人的身份,已难得知。但从上京告状的张留焕来看,其中的大部分当是天师旁系族人。张留焕即张懋嘉弟弟张懋锡的儿子,
属于天师旁系。张留焕 “自度必死其手”,表明张元吉所杀四十余人中,当多张懋嘉及其兄弟派下子孙。这可以从清代张仁晸主修 《留侯天师世家宗谱》所载张懋嘉派下子孙的传承世系得到证明。

从上图可知,张懋嘉派下子孙繁盛,与46代天师张元吉同辈的第40世已多达16人,至第41世更高达 25人,但至第42世时却只有15人,且都已不知去向,子嗣也不明。张懋嘉派下人丁的锐减,与第41世中15人子嗣不明有关。(按:第40世也有5人子嗣不明)这种情况更延续至第42世,此辈中15人全都子嗣不明,更不知所踪。假若联系张懋嘉一支 (天师旁系)和张元吉一支 (天师直系)争夺天师位事件,可推测张懋嘉一支人口的锐减,当与张元吉一支的迫害有关。虽然不排除真没有子嗣的可能,但在第40世中子嗣不明的5人,以及第41世中子嗣不明的15人,绝大部分可能都在张元吉所杀四十余人之列,因此才没有子嗣。而第42世中子嗣和去向均不明的15人,则可能为了避免张元吉一派的迫害,迁徙他方。至此,张懋嘉派下子孙在龙虎山已无一人留存。天师旁系与天师直系的矛盾,因此而急剧恶化。曾龙生《论明代正一道张天师继承制度的演变及其后果》
四、朝中官员对张天师妖魔化的开始
当时朝中官员接获天师族人张留焕这个出乎意料,立刻就开始下笔描绘一位杀人如麻的魔王天师,甚至言语间,将“杀人”作为张元吉的个人乐趣写进奏章里,连杀人手法都描述的如此清晰,仿佛每一次都是天师喝茶旁观,拍手叫好。奏章写毕,急不可耐的极端派儒官们立刻联合朝中言官,一起向皇帝发起了一波波劝谏攻势。这里面其实有着非常现实的政治因素,在此暂时不表,后面依据史料为大家阐述。
综上所述《明实录》与《曲故纪闻》中“其族人张留焕辈自度必死其手因赴京具奏 上”这就很明显了,张家族人中有私自出箓的情况还把名字给列出来了,怕事情败露会被张元吉斩杀,所以先下手联合朝野文官进行对张元吉进行报复,其余的清晰杀人手法也就不攻而破;
补充实据: 天师府近年所出一块残碑,此碑文题为《明故四十六代仙姑朱氏墓铭》,该碑清晰辨认有852字,落款是“嗣教四十七代天师孤哀子张玄庆”,《朱氏墓铭》对当时情况的记载是“逆境之际,事变猬起”,“事变猬起”这四个字,正是天师家族对于这一整起事件和险恶时期的描述,突生大变,如同刺猬峙立,充分说明了天师家族当时所面临局势的凶险狰狞。这显然已经不是一个依规处置“私箓”事件所能带来的了,其背后险恶的政治漩涡才是让天师家族感到棘手的时势。
三、明朝皇帝对张元吉的态度
从历史角度来看,实际上皇帝对于张元吉是非常信任的,无论是明英宗,还是明宪宗,天顺七年二月明英宗(宪宗之父)接到奏请说是天空中发生异变,英宗二话没说首先提到了张元吉,“近闻空中有声,此必上天谴告,必命真人张元吉祈祷之,卿可为青词进来。”《明英宗实录》卷 349,天顺七年二月丙戌条。
英宗强调必须由张元吉祷告才能平息“上天谴告”并且张元吉也替英宗处理了这件事情,说到这里需要延伸到中国古代“君权天授”的政权理论基础。帝王确实在世俗拥有着至高的权力,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天权在世俗中没有力量。
因为“天人感应”的理论根基,天地的变动在朝堂中一直是一个很重要的政治因素,无论是祥瑞还是灾兆,都是官员对于皇权施加限制与影响的重要契机。统治者的实际根基在于民众,而在民间,天地变动产生的影响远比朝堂更大,而天地变动在民间产生的动荡又会直接反映在朝堂之上。各种民变甚至颠覆统治的事,都是从天地变动这里开始的,诸如饥荒瘟疫,民众将苦难归于当权者的无能,有心人加以利用就会动摇朝廷的统治基础。就在民间的影响力而言,朝堂之言往往不如道教的解释有份量。所以这次事件的圆满解决也加强了皇帝对张元吉的信任以及对他处理事情能力的肯定。
所以到了张元吉被自己族人状告诬陷的时候,在处置张氏的问题上,朝中极端派文官与当时继位皇位的宪宗出现了严重分歧。朝中极端派文官坚持彻底清算张氏一族,宪宗则坚决反对,不仅要保全张氏的性命,还要继续维持与张氏家族业已形成的密切关系,双方由此展开了长达七年的拉锯战。从成化五年(1469)到十一年为止《明英宗实录》卷 84,成化六年十月丁未条。
从事情发生一直到刑部审理定案为止。对张元吉所犯“罪行”,宪宗迫于文官集团的强大压力不得不判处斩监候,但又极力维护并保全张氏家族的道教真人地位。宪宗对事件中此次文官集团的意图心知肚明,当时刑部尚书陆瑜等审理张的“罪行”,一方面要求严惩张氏本人及其家族成员,从根本上铲除为乱的根源;另一方面要求收回朝廷授予张氏的各种特权,扶植政教,杜绝张氏与皇帝的联系,彻底将“天权”收归朝廷。《明英宗实录》卷 84,成化六年十月丁未条。
故当时就有人说:“张氏之祸起于符箓,禁之诚是。非但正元吉之罪,实有以杜后来惑世起乱之端”的作用,也就是说张元吉的这件案子实际上是出在“受箓”上,也杜绝了后面还有人敢私自受箓的情况,因为连族人也要恶惩了,谁还敢私造呢?陷入险境的张元吉以认罪保全家族;但结果却出现“失于执论不能绝其根源,其徒奉行自若也” 的局面,说明结果还是不能绝其根源,族人还是没有吸取到这个教训,依然背着皇帝和天师接着受“私箓”。
四、刑部对张元吉的审理以及明宪宗的内心发展
当时对于这件事刑部提出的审理意见有四条,一是鉴于他(指张元吉)的种种“罪行”和恶劣影响,“绝其荫封以扶植正教”;二是将张“凌迟处死”,流放其妻子;三是“毁其府第,革其所设管勾都目诸人”;四是“籍其族而徭役之”,收回所有的特权。
此意见可谓周全且切中要害,一经实施道教就失去了对“天权”的掌握,但问题是他们没有弄清楚事情的缘由关系以及张元吉与宪宗之间的信任关系,一味的想置张元吉于死地,却对宪宗的内心世界不甚了解,因此他们的审理意见不可能得到宪宗的认同。《明宪宗实录》卷 86,成化六年十二月癸丑条。
(这里不得不说一点:明朝的太子被立出来需要获得内阁的首肯,在中国历史上,明朝还是首例,连立储君都身不由己。明朝的皇帝们,他们的早期都曾经试图确立以自己的想法来实施的政治制度,但无一例外的被大臣们驳回,退居深宫是他们唯一的选择,除非他们不顾舆论的压力,对大臣进行残酷的屠杀以换取自己的的权力,也就是说宪宗不愿意听从当时朝中极端派儒官给予的意见,如果此时失去道教维持,整个法度将会失去平衡,朝中文官集团将完全把持“天人感应”的应用权,表面上看这次事件的目的是定死张元吉的罪,从政治角度分析实际上是文官集团对天的权柄的争夺,如果道教失统,文官集团就会成为天人理论唯一主宰,古时候文官也有借各种天灾异象指责君王的权力,少则斋戒祭天,多则整改政令。(解读天的意志,在中国古代分野的只有道和儒)
宪宗会这么做,另一个原因在于明朝中期的很多皇帝们都因为要权力和大臣们进行过殊死的斗争,皇帝是权力的来源,他可以授予权力也可以剥夺权力,并且掌握人的生死,这是他唯一可以威胁大臣的地方。但是偏偏明朝的大臣不怕死,而皇帝撤换了一个大臣,会有更多的大臣站出来维护这个集体的权力。所以皇帝也苦于要不回自己作为统治者的行政权力,只能逐渐的退居深宫,做最高的决议人。而所谓廷议已经不太需要皇帝的参加了。
这些朝中极端派儒官的用心显而易见,不依不饶,言语间满是对道教的辱骂呵斥。依照文献所载,这些奏章中,将宪宗尊崇的道教说成是“五斗米贼之后”,“非道”。将宪宗极为信赖的真人张元吉描绘成“非道”的传播者,杀人为乐的恶魔。而皇帝本人又是这个“非道”的支持者,这确实深深地伤害了宪宗的尊严,也把他逼到了无路可退的死角,为此,宪宗的态度是无论如何要为张元吉开脱罪名作铺垫,于是以“元吉事既处置,待其亲终仍令戍边”为由,回应官员的不满和抗议。
拉锯战经历了漫长的时间,最终宪宗想到了一个可以保全张元吉又能堵住朝官指责的做法:成化七年十一月,刑部尚书陆瑜奏称:张元吉之子玄庆“伦序居长,例应承袭”真人封号,“宜遣人驰驿至彼,责限官司保勘,毋复迟缓致罪”。这正是宪宗所希望的,立刻恩准实施。《明宪宗实录》卷 98,成化七年十一月丁巳条。
五、总结
从以上所有事件以及文献中,可以清晰的看到。整件事情的过程就是一个以“私自受箓”事件为导火索,而引发的朝中极端派儒官对于道教天权的争夺辗轧。目的是将对天意的解读权收归朝野不受别处牵制,而皇帝既然以道教平衡文官集团对于天权的操控,那么文官集团自然会发起对于天师家族的凶猛攻势。
从一系列历史事件中我们也可以知道宪宗对于张元吉的信任态度:
从明太祖开始道教与明朝皇帝中就有着密切联系不中断,再从英宗时期起,张元吉就常在朝廷内部活动,对于张元吉,宪宗是比较知根的,信任他就是要表明支持道教天权解读权的政治立场,中国古代本身就是个“君权天授”的"天子"社会,皇帝作为权力的至高平衡者,必须维护好这层关系,保护张元吉以及道教的合法性与权威性;封敕子嗣张玄庆为“大真人”从而给道教服务宫廷提供了法律依据,宪宗在此事件上维护了帝王的尊严。皇帝是天下的主宰者,宪宗按照自己的意志来处理政务、安排宫廷事务,是很正常的事情。朝臣无论出于何种目的,妄图挑战帝王的意志,将天子的根基“天权”收入囊中,都是对皇权的严重侵犯,也是对君权天授的挑战,在古代更是一种犯上作乱的行为。宪宗洞悉这一切,必须按照自己的意愿审视和处理与张元吉的关系,豁免他的罪过,所以他在这次事件上一意孤行,用自己的皇权保下了张元吉。部分摘录《读史札记》王熹
由此以上种种观点,笔者得出一个结论,当官府捉拿张元吉时,张元吉是一己承担这份责任,否则也不会欣然答应这是他的作为,从而不让其族人皆被清算斩首。其族人也万万没想到,朝中极端派儒官会以剥夺正一天师的权利为由,来对道教进行施压,张留焕本身只求政治庇护,如果他知道文官集团会有如此的险恶用心。
但愿所有曾诬陷以及误会张元吉天师的人正视那段历史,公正的评价张元吉天师,以慰他在天之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