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部宪法遭到了统一派的坚决抵制,统一派的目标是要求制定一个统一的德意志国家的宪法,如果普鲁士吞并所有各邦可以实现这个目标,那么制定一个统一的大普鲁士宪法也可以。但是俾斯麦不会接受这样的方案。于是反对派采取了拖延政策,因为北德意志联盟的有效期只到1868年的8月,所以俾斯麦最后被迫接受了统一派对宪法的修改。主席国被由普鲁士国王兼任的联邦主席取代,普鲁士总理派驻联邦的代表的联邦总理被直接由普鲁士总理兼任的联邦总理取代,而且在宪法中还加上了这个总理对普选产生的联邦议会负责的字句。而这部宪法在1871年,与普鲁士和南德意志四邦的共同条约叠加之后就产生了《德意志帝国宪法》。普鲁士的德意志从此诞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