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娱乐讯 北京时间3月23日上午消息,据日本媒体报道, 去年安室奈美惠诉《周刊女性》杂志擅自偷拍自己长子照片一事,近日已经有了结果,安室奈美惠同意与出版社和解不再要求经济赔偿,而出版社方面也同意不再刊登其长男的照片。
2008年6月10日出版的《周刊女性》杂志上,刊登了日本著名歌手安室奈美惠携十岁的长子前往便利店购物的照片和报道。之后,安室奈美惠就以伤害隐私为由,将杂志《周刊女性》的发行公司《主妇与生活》告上法庭,要求对方支付2200万日元(约折合154万元人民币)的伤害赔偿金。
今年3月19日,东京地方裁判所对此案进行了判决。鹿子木康裁判长宣判:以今后不再刊登安室奈美惠长子照片为条件,双方达成了和解。对此,安室奈美惠的代理律师表示:“以今后不再刊登照片为条件的和解实在是非常罕见。虽然安室奈美惠没有获得出版社的经济赔偿,但她获得的金钱以外的东西,实际却更多。”
安室奈美惠表示:因为此次的私生活照片盗摄,他们一家都对生活感到非常的不安和恐怖。她明确地提出,希望今后的媒体取材能更有节制一些。而此次的和解条款上除了出版社出面对此事表示道歉之外,还答应今后只要没有安室奈美惠的许可,出版社也不会在对长男的私生活进行拍摄,并刊载在《周刊女性》上。如有报道,内容方面也会多多斟酌,以不给当事人带去不安情绪为优先。(布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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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居然是布布写的=v=
2008年6月10日出版的《周刊女性》杂志上,刊登了日本著名歌手安室奈美惠携十岁的长子前往便利店购物的照片和报道。之后,安室奈美惠就以伤害隐私为由,将杂志《周刊女性》的发行公司《主妇与生活》告上法庭,要求对方支付2200万日元(约折合154万元人民币)的伤害赔偿金。
今年3月19日,东京地方裁判所对此案进行了判决。鹿子木康裁判长宣判:以今后不再刊登安室奈美惠长子照片为条件,双方达成了和解。对此,安室奈美惠的代理律师表示:“以今后不再刊登照片为条件的和解实在是非常罕见。虽然安室奈美惠没有获得出版社的经济赔偿,但她获得的金钱以外的东西,实际却更多。”
安室奈美惠表示:因为此次的私生活照片盗摄,他们一家都对生活感到非常的不安和恐怖。她明确地提出,希望今后的媒体取材能更有节制一些。而此次的和解条款上除了出版社出面对此事表示道歉之外,还答应今后只要没有安室奈美惠的许可,出版社也不会在对长男的私生活进行拍摄,并刊载在《周刊女性》上。如有报道,内容方面也会多多斟酌,以不给当事人带去不安情绪为优先。(布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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