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7〕3号)、吉林省物价局关于印发《吉林省定价目录(2015年版)》的通知(吉省价综〔2015〕162号)、吉林省物价局《关于下放部分省级定价权限、放开部分定价项目及废止相关文件的通知》(吉省价综〔2015〕215号)等文件规定,经成本测算并结合我市实情,现将燃气工程安装费标准及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 燃气工程安装费标准为3150元/户。
二、燃气工程安装费范围
1. 是指2012年8月1日之前没有安装燃气管道的老旧住宅楼。
2.2012年8月1日之后新建房屋燃气工程安装费由房地产开发企业统一组织建设,不再单独收费 。
三、燃气工程安装费内容:燃气外网建设费,进户、内线材料安装费,IC卡表(或膜式燃气表)及安装费,道路复原费,调压泵站费,设计费。
四、燃气工程安装费材料标准:外网直径为200mm、4kg (SDRII)的PE管,入户表前为镀锌管,表后为铝塑管,燃气表为IC卡表(或膜式燃气表)。
五、本通知试行期一年。
集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一、 燃气工程安装费标准为3150元/户。
二、燃气工程安装费范围
1. 是指2012年8月1日之前没有安装燃气管道的老旧住宅楼。
2.2012年8月1日之后新建房屋燃气工程安装费由房地产开发企业统一组织建设,不再单独收费 。
三、燃气工程安装费内容:燃气外网建设费,进户、内线材料安装费,IC卡表(或膜式燃气表)及安装费,道路复原费,调压泵站费,设计费。
四、燃气工程安装费材料标准:外网直径为200mm、4kg (SDRII)的PE管,入户表前为镀锌管,表后为铝塑管,燃气表为IC卡表(或膜式燃气表)。
五、本通知试行期一年。
集安市发展和改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