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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小茗被诉换包装,因动漫形象对簿公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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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搞笑,低调冷泡”——这是统一企业小茗同学系列饮品的广告语。但小茗同学系列饮品却不似其广告语这般低调,业绩表现不俗的同时还给统一企业惹上了官司。


1楼2018-04-09 20:26回复
    2015年8月,因小茗冷泡茶的动漫形象与小明动漫形象高度重合,北京琢木世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小明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小明文化”)以著作权侵权纠纷和不正当竞争为由,将统一企业送上了被告席。
    2016年9月,海淀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统一企业的“小茗同学”卡通形象侵犯了系列美术作品《小明》的著作权,但不构成不正当竞争。判令统一企业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小明文化50万元及诉讼支出2070元。
    小茗同学系列饮品除了涉及这一诉讼外,还面临业绩压力。
    公开信息显示,自2015年3月上市之后,小茗同学在5个月内的销售额即突破5亿元。在饮品行业普遍增速放缓的行业背景下,小茗同学成为了当年统一企业推出的“爆款新品”,其火热程度一直延续到2016年。
    根据统一企业2016年中期报告,其2016年前6个月,该公司收入录得人民币117.13亿元,同比下跌2.4%;同时毛利率由去年同期的37.8%下降至36.9%。在饮品业务上,今年上半年统一收益人民币74.480亿元,较去年同期衰退8.2%。


    2楼2018-04-09 2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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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越是在这样竞争激烈的情况下,就越考验品牌整体运营的能力。类似侵犯著作权之类的案例正是考验企业危机公关的关键时刻,从以往的经验来看,企业对于侵权行为的态度越诚恳,越容易受到消费者对品牌的认同。
      根据以上的侵权案例,从中反映出了只有维护动漫形象版权,所拥有者才会得到更长远的发展。


      3楼2018-04-09 2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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