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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冰峪沟维权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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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05 老辉(原创) 我是庄河的老辉
说实话,我现在心情很不好,这个春节期间或者更早些。我需要努力平复自己的情绪,以免让自己的文字中充满情绪化的内容,因为只有客观、平和的陈述才更真实准确——我要为我的言行负责。
影响心情的因素不止一个,虽然我一直坚信没有过不去的坎,没有讲不清的理,但是事实往往不和你讲理,也不会因为你的努力就一定会改变或者改善。这是让人很无奈、甚至很崩溃的一件事。但是,我们必须给自己找一个更合理的理由继续下去,否则生活将变得一片晦暗。
好吧,我坚信,这是黎明前的黑暗。
个人的事不需要公开了说,和读者也没有关系,就此略过。
这篇文章作为我维权笔记的开始,以后将持续更新,记录我维权过程的点滴。维权,是我个人的事,最多和我们村的村民有关,也和读者无关。但是作为全国广大农村的数亿百姓,这件事对您绝对有借鉴作用,因为类似的事件并非我们这里独有,我甚至可以猜测每个省、市、县的农村都普遍存在着。
我能肯定这种现象不合理、也不合法,我也能肯定这种不合理不合法现象的根源所在:地方政府和职能部门不作为,尤其作为农村最基层单位的村委会并没有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村务公开制度,老百姓缺乏法制观念,缺少维权意识。政策无法下达执行,“歪嘴的和尚”固然可恶,但是缺乏监管机制也是弊病之一。
具体的理论观点不多讲了,只讲事情。在讲事情之前,我首先表明我的态度:
1 我不是党员,也没有当过兵,(虽然我很想)我只是个普通村民。
2 我自以为是爱国的,喜欢看红色经典,也看过很多,一个人看电影《上甘岭》、《英雄儿女》......会看到哭。大老爷们,我不觉得是矫情,我真心觉得我们国家当年靠小米加步枪打来的尊严不容易,我们拥有了两弹一星不容易,我们拥有了“辽宁号”、“歼20”不容易,我们的GDP世界排名第二不容易,我们今天拥有的幸福、和平不容易......
3 谁在破坏着改革开放的进程?谁在做着国家和社会的公敌?谁在挖社会主义墙角?谁在和党中央、全国人民在唱反调?......
是公知还是美狗?是体制内尸位素餐者还是阳奉阴违者?......
4 我不是刁民,真的不是。我害怕被扣上诸如“扰乱社会治安”、“割裂警民关系”、“煽动群众闹事”等等一切和政治维稳有关的大帽子。我希望社会稳定,我希望民情泰然,我希望“满腔和气极地春风”。
5 维权的目的不仅仅是因为我个人的权益被侵犯,是我们屯、我们村成百上千村民的权益。维护权益的过程是对党组织的净化,让“老虎”、“苍蝇”都现形。另一方面,群众通过学习了解,增强了法制观念,也对国家利民政策有了更深刻的解读,有利于政策的执行和对村民委员会的参与管理和监督。
民众不蠢,政策透明,我认为这是让广大农村百姓深刻爱戴、拥护我党的一个重要环节。
6 我暂时不准备打官司。我不充当原告,我也不知道我们应该把谁推上被告席。我,要的是说法。打官司可能是以后的事,我对部分职能部门的办事态度和效率实在是无力吐槽。(请原谅,我并没有刻意打击某个群体,如果需要我会讲述我的经历和法律上需要的事实。)
7 短期内,我只讲故事,讲事实。我不是专业人员,无法从法制的层面解读冰峪沟,但会部分引用法律依据。
8 未讲述事件之前先表态站队,其实也挺无奈的。因为有我个人之前的经历和其他村民的经历告诉我,态度一定要端正,行为一定不要极端。
9 我不是左派也不是右派,我对极左和极右都有一定程度的反感,但我更讨厌没有原则和立场的和稀泥,至于个别辣鸡媒体别有用心煽风点火制造颜色革命就不仅仅是反感了,是痛恨,是鄙视。
我认可的态度是尊重事实,我认可的行为是爱党爱国,我认可的方式是既要表扬鼓励也要批评抵制。
10 我不想把维权过程掺杂政治理念,但不现实,所以我需要愿意帮助我的媒体是“政治正确”,就是说我需要认同您的动机和态度。这类事件比网上热炒起来的个体事件更有积极的社会意义。
前传:
冰峪沟是从上世纪八十年代末开始开发旅游,具体到哪一年,因为年代久远,村民们已经回忆不起来了。
我印象中,92年的时候,那时的村民仍然可以自由进出冰峪沟。
事实如下:
1 冰峪沟景区内有原属六个村的集体资源。其中我们村(李洞子村)在显要位置拥有很大一部分,包括现在的东门进入之后的左侧大片山林,以及“双龙汇”(重要位置)的部分山林,其中张店东屯拥有的“小黑瞎子沟”,山林执照上显示500亩。具体面积是否准确尚不得知,但是500亩的面积只少不多。如果全村的山林资源全部计算在内的话,应该接近上万亩。
(请原谅我无法给出准确数据,因为目前找不到这些数据,但是现在村里的老人会有记忆,必要时我会展示人证。)
2 接近三十年的时间,村民们没有得到一分补偿款。
3 山林被征用,从事的是商业活动(景区)。03年之前是庄河旅游局管理经营,04年到现在,被承包给华丰家具。那么当初的补偿标准是什么?依据的法律条款是什么?补偿了多少?这些本应该让村民得知的真相始终模糊着。
4 据村里老人回忆,当初有个姓白的村书记开会说过的话:李洞村按照协议应该得到冰峪沟景区售票款的百分之七,以及落实到每个屯都有具体比例。这部分叫做“山门分红”,是每年都应该得到的。后期这事不了了之,村民们至今连一分分红也没得到。有些传说,因为缺乏佐证,暂不记录。
5 春节期间我拜访了村里部分老人及村民。绝大多数人对这件事都耿耿于怀,也有人提供了建议和思路。
6 以往是有人曾经进行过维权,但过程让人唏嘘不止。暂列几件事:
(1)有村民被恐吓,甚至被砍伤。
(2)有人开三轮车在路上被截停,其后进行疯狂打砸,试图把车掀到沟里。车主试图钻出来的过程中被暴徒用木棒狠击,后来因为路上有其他车驶过,行凶者被迫中止暴行,否则很可能车毁人亡。
(3)有一女孩因和维权者有亲属关系,在上学路上被恶人威胁。
以上记录皆为事实,且有报警记录,但是没有后续,我对此言论负责,并且会在以后单独讲述这一详细过程。有人会辩驳和维权没有必然关系,我接下来会证实其中的必然联系。
7 我的疑问很多,不必一一道来,暂列几点:
(1)村、屯集体资源、山林被占用究竟有没有补偿?根据什么法律条款?标准是什么?村民作为集体资源的拥有者是否享有知情权?
(2)村务公开的制度为啥无法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难道是一纸空文?
2017年1月5日 老辉


1楼2018-04-07 13:39回复
    一直反感几类人:
    自私,凡事以自我为中心,有时不乏冠冕堂皇的理由。这种人没有国家、群体利益,有的只是“精致的利己主义”。
    伪君子,好大喜功,习惯性进行道德审判,习惯自我标榜,习惯给别人扣大帽子贴标签。
    假善人(伪善),这类人和伪君子有相似之处,但是外表更具有欺骗性。这类人往往“好心做了坏事”,有时是真傻,有时是装傻。
    其实人性本就有自私的属性,有人可能没有为自己代言,但他可能会因为直接、间接的利益关系为某个群体代言。原则上,只要真实客观不偏袒,这不能说明什么,我们去为陌生的群体(职业)发言的时候,往往因为不了解事实真相而变得主观,这并不是一个负责的态度。
    以前我以为人们的具体行为和性格有关,但现在我以为和性格有关的部分并不突出,主要是“三观”。比如说有些人的圆滑,看似性格随和,会说话、能讨人喜欢,但是本质上是他把表扬、赞美当做“必备软件”,他的目的是讨好,至少不得罪人。这种人其实是很可怕的,而且最怕的是这类人一旦成为体制内的高官。他们没有原则,没有立场的政治理念会随时倾斜、摇摆,能指着这类人为人民服务?
    人性是多样的,我不指着世界大同,我也不认为天下有普世价值,你喜欢也好反感也罢,这就是人性的复杂多样化。我吐槽也好,批判也罢,其实也仅仅是个人行为。而即将记录的主要人物——“汉奸”,尚未登场。
    “汉奸”这词应该是中国独有,国外有同类的物种,只怕称呼是不同的。似乎“汉奸”产生的年代并不久远,百度“汉奸”图片,大多是抗战期间针对“二鬼子”的称呼。
    百度百科:(汉奸,原指出卖汉族利益的败类,后引申为背叛中国投敌罪无可赦之人。例如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出现了大量为日本人卖命的汉奸伪军。
    大多情况下泛指背叛中华民族,投靠侵略者,充当其走狗,出卖中国的国家和民族利益的败类,也即通敌或叛国的中国人。)
    按照百度的解释,汉奸是个历史特定名词,只应该在特定年代存在。但事实上并不完全这样,因为现代有人的行为和性质是完全符合“汉奸”属性,昨天在新浪微博看到一篇文章也阐述了这个观点。
    讲一个自己的经历:
    二十多年前,我在大连某地服装厂作为一个普通的合同制工人带头组织了一次罢工活动。罢工的目的是希望厂方能同工同酬,合理给付加班费。其时,有人戏称我为“工人运动的领袖”。这个过程漫长而艰辛,期间收获过感动,也收获过愤恨。感动是因为大多数年轻人的支持和信任,愤恨是因为个别人的背叛。彼时,我接受上百人的签名委托进行维权,我代表广大职工行使法律赋予我的权利。而个别职工在签字完后竟然私下给厂领导打电话进行撇清并汇报我行动方向,这种行为是可耻、可恨的。至今我仍然坚定的认为,这就属于“汉奸”行为。
    无独有偶的是,前几天我和一村民聊天,他也说起了类似的事:他是作为村民代表进行维权,当然涉及的权益包括每一个村民。可恰恰是这些村民中的某个人就会把维权过程甚至谈话记录都透露出去。
    他和我讲述这些往事的时候仍然止不住的愤恨:那些都***杂碎!你说,有这样人吗,自己兜里的钱让别人掏去了,之后你还羡慕别人有能耐?!
    我能理解他的气愤,甚至包含了他的“恨铁不成钢”。我不鼓励任何人树立阶级矛盾,我更不鼓励任何人和官方唱反调。而有人不清楚的是,那些体制内尸位素餐的腐败分子并不代表官方,更不代表党啊。我们和谁势不两立?我们和一切邪恶势力势不两立!我们和一切丑陋黑暗势不两立!我们针对的是个体,我们针对的是具体现象,我们在做着对国家、社会有益的事。我们不针对群体,我们更不针对体制,可为什么有人却以为我们是“刁民”并努力让我们把这顶大帽子落到实地呢?人心险恶吧?!因为伤害到某些既得利益者的神经了!
    可是,***作为一个普通村民,同样被侵犯利益的无辜者,至自己和群体利益而不顾,主动跪舔始作俑者,你这舔的是不是太无耻了点!?嗯,“汉奸”都是无耻的!
    我只记录这两件事,而且并非现在进行时。但我真的可以确定,我们身边其实有着无数的“汉奸”。没有人收买他们之前,他们是和我们广大群众一样的“良民”。他们更多表现的状态是冷漠,要么唱反调,甚至如世外高人一样“独醒”。
    场景:
    几个村民围坐在炉子旁边,脚底下躺着零碎的瓜子皮和烟头。炉子温吞吞的释放着些微热量,随手从脚旁边把啤酒瓶捞起来,咕嘟嘟㨄几口,再抽一口烟,天南海北无边际的吹着**。
    门被推开,一个面容苍老的男子踱了进来。
    “来,三大爷,正好,要不还想着去找你呢,来跟前坐,和你请教点事。”
    慢吞吞的坐下,“啥时候来的?”
    “来了这会儿了,和小爷唠嗑,关于咱冰峪沟的事。你是老人,当初的事情想必也知道些,想听听你的建议。”
    “什么建议?”
    “冰峪沟当初有咱小队的山,包括咱大队的山。这么多年一分没补偿你知道吧?这是事实吧?想听听你对此事是什么看法?”
    ......
    年老体衰,“机器卡了”。
    不再搭理他,等他“重启”怕是够呛了。
    门再次被推开,一个中年汉子佝偻着腰闪了进来。
    “不在家看门,瞎几把出溜啥?”
    呀,“机器”没故障啊。
    感情这老东西有嗑唠,只是不爱和我唠,或是忌讳唠冰峪沟。
    我自顾和别人闲聊,没再搭理他。
    一会儿,这老头响亮的声音响起,不是和我说的,“有用怎的?你就知道大队拿了,你能要出来?没有用!”
    “你管谁拿的,有没有咱的份吧?”
    *,他两争论开了,但似乎也没啥逻辑理论。
    便只有一刻钟时间,老头和大伙打了个招呼,径自开门出去。
    小爷叨叨了一句,声音不大,“狗机子不是”。
    有句俗话讲“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老,未必沉淀了人生智慧,有人或许只是把奴性和阴暗留了下来。


    2楼2018-04-07 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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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5-26 01: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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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年那月冰峪沟(一)
      冰峪沟的故事很多,多到可以讲上三天三夜不重复。遗憾的是,我并不是为了回忆,更不想叙旧。
      我不是生活在“沟里”,我是“沟外”的。
      有时候和朋友、老乡会讲起冰峪沟的那些旧事,纵然是有些美好和快乐,但讲来讲去最后往往多了些无奈、伤感和愤懑。
      冰峪沟究竟是谁的后花园?
      不买票进不去的地方肯定不能称作“后花园”了,即便是它离我们就那么近。一抬头,那山那水就会映入眼帘。
      好吧,我只是让每一个读者尽可能了解冰峪沟当时的状态,以便于你对我之后的文字内容有更充分的理解。
      开放旅游之前的冰峪沟,我们俗称“沟里”,省却了“冰峪”两个字。那时“十八家”是冰峪沟最原始的居民。“十八家”并不止十八家,截至零一年迁出的时候,已经是三十二户人家了。

      沟里有一个小学,一个老师兼着班主任和“校长”,同时教三个年级,这就是早先冰峪沟里的教育情况。
      没有电,晚上就显得很憋屈了。按上电的时候大体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前,也就是说那会儿还没有改革开放。
      应该说,冰峪沟在当时是最形象的世外桃源,有山有水有田地,每人差不多能分两亩地,也算不少了。时过境迁,冰峪沟当初那些耕地早就被建筑和树木占据了。
      但是那里交通不便造成的贫穷却也很突出。也有好处,就是牛羊散放几乎不用看管,很难跑出外面去。
      不用说,那时的交通工具基本靠双脚。因为路况不好,自行车都很难达到实用目的。从沟里到沟外,倒也不是很远,山里人走这点路不是大问题。但是后来那个唯一的小学解体了,孩子们念书要到“沟外”,每天要穿山越岭,甚至趟水过河,就实实在在显得不易了。夏天的洪水,冬天的风雪都是孩子们念书的实际障碍。
      交通的不便也影响着人们的生活和经济发展。到马道口赶个集,去的时候走一个来小时,买些日常生活用品手提肩扛的往回走,往往要歇几次。主要的运输工具,只能是牛车和马车了,这在当时无论是沟里沟外都一样。
      冰峪沟被发现是在上世纪八十年代末,陆陆续续有一些游客进入,其中学生占有很大比例,这些学生主要的目的的写生。
      而真正开发成旅游景区,实际上也就是九十年代初。那时十八家还没有迁出,“云水渡”的拦河坝也还没有建成。当时由于冰峪沟内“官方”的接待能力还不行,顺理成章的,“十八家”就作为地方家庭旅馆应运而生。
      九二年,我曾经在沟里做过“马夫”(此处省略我第一个“吃螃蟹”的经历),听过一些“趣事”。因为缺乏有效管理,十八家的食宿卫生存在一定问题,经常有听游客说睡一晚上让跳蚤好顿咬。
      那时,很多只马匹在沟里作为运营存在,并不限制地点,也没有专人管理,收入多少都是自己的。当然,当地人进出也不需要购买门票。马匹最多时曾经达到一百五六十匹,很像一个马帮了。
      再晚些,修建了拦河坝,也就是现在“云水渡”的位置,沟里的住户也逐一迁了出来,但有的还延续着“旅馆业”的经营。而“马帮”也逐渐有了管理,限制在固定地点,并开始收取管理费用。
      现在说说冰峪沟动迁过程中的那些事
      先按照各类文件(通知)的下发时间来看下,首先是仙人洞派出所《寄十八家居民的一封信》
      寄十八家居民的一封信
      十八家的父老乡亲:
      为了仙人洞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旅游事业的发展,繁荣地方经济,让更多的百姓脱贫富裕,过上幸福日子,在管委会领导的努力下,人民群众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决定自十八家下游实现闸坝工程。为保证十八家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决定,需要十八家居户外迁,在外迁过程中仙人洞派出所希望大家做到:
      1 服从管委会统一按排,严禁有侵犯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的事件发生。
      2 一切要按着法律规定办事,严禁非法串联,蔑视法律。
      3 外迁过程中注意安全,防火防盗,防止其它意外事件发生,严禁趁火打劫,危害村民。
      4 对法律规定、政策规定,有不清不明之处可以通过正常渠道向有关法律部门咨询,严禁私下煽动,有损政府名誉的事件发生。
      对外迁中有做超越法律规定的人坚决予以打击。
      希望配合
      仙人洞派出所
      2001年2月21日

      十八家为什么要搬迁?是为了“仙人洞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旅游事业的发展,繁荣地方经济,让更多的百姓脱贫富裕,过上幸福日子”?还是为了按我市总体规划要求?
      当然,这似乎并不矛盾。可以理解总体规划属于“经济战略”,发展旅游事业、繁荣地方经济是“指导方针”,让百姓脱贫致富是具体目的。
      也许是我一厢情愿了,因为后来的很多事证实百姓脱不脱贫并不重要。
      我们再来看看当时《新商报》关于“十八家”搬出冰峪沟的报道

      十八家居民?“十八家”就是十八户?真服了这些望文生义不做调查了解自以为是的记者了。
      为了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哪个官员告诉你的?不蓄水坝,不做旅游经营,似乎更能保护自然生态环境。
      500万元的安置费是重点。32户人家,如果按照平均值计算每户可得到15万多,但据我所知,有相当人家得到的安置费连十万都不到。
      后面我会详细介绍拆迁补偿协议和补偿标准。
      为了让您阅读不至于太辛苦,我把后续的情节另行整理记录。欢迎关注,后面才是重点。


      4楼2018-04-15 2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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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维权打官司不好打啊


        6楼2018-10-19 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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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啊!上边没人比较困难啊!


          来自手机贴吧7楼2018-10-29 0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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