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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小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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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事件 甲某被乙某家的狗咬伤(甲某乙某同村人)
甲某维修工 去年腊月 甲某接同村丁某电话称电器有故障 要求去家里看一下 甲某去了 结果走错了去了丁某邻居家乙某家 乙某大门关闭 甲某在没有叫门的情况下匆忙拉开了乙某家的大门 结果乙某家成年大型狗 从拉开的门缝跑了出来将甲某大腿咬伤 据乙某称自家大门被自己划上 可能不好用 被甲某拉开了
结果甲某打狂犬疫苗加免疫蛋白花费2200元
请问吧友们 你们认为甲乙双方谁的责任大 甲乙应各出多少钱?请吧友们给评论下 谢谢大家


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18-04-03 00:42回复
    养狗的没责任


    IP属地:河北来自iPhone客户端3楼2018-04-03 0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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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7-27 08:5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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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养狗的得赔钱


      IP属地:河北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18-04-03 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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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贾某主要责任,乙某次要责任


        IP属地:河北来自Android客户端6楼2018-04-03 0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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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怎么划分呢?


          来自Android客户端7楼2018-04-03 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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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狗咬了打针三四百就够了,你要是打那个血清,狗主人一般不乐意掏这钱吧


            IP属地:河北来自Android客户端8楼2018-04-03 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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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私闯民宅 被狗咬 怎么让乙赔呢?讹人系列


              IP属地:河北来自Android客户端9楼2018-04-03 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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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根据《唐山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九条:犬只给他人造成伤害的,养犬人应当立即将受害人送至医疗卫生机构诊治并先行垫付必要的费用,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养狗人乙某没有履行将门锁好的义务。甲某并没有重大过失或故意侵权,所以乙某应付主要赔偿责任。
                甲某和丁某之间是口头雇佣关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丁某没有尽到提醒甲某隔壁有恶性犬的责任,丁某应承担次要赔偿责任。
                一般被狗咬伤,如不是颈部、面部,则不需要注射免疫蛋白。甲某2000多的医疗费用并不全是必要费用,如甲某和丁某不认可,可以拒绝赔偿免疫蛋白费用。


                IP属地:河北10楼2018-04-03 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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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7-27 08:5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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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把狗炖了吧!狗的责任大


                  来自Android客户端11楼2018-04-03 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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