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审高承勇可以看出,多数案件是尾随进入,强奸杀人。但是这种做案风险很大,如果不是挂锁,很难知道屋里有没有人。但高做案11起都成功逃脱,很难解释。 但从另一方面解释就很合理。高承勇很爱跳舞,因为跳舞被别人捅伤。而第一起案件的受害人也爱跳舞。而第一起案件可能就和跳舞有关,只是原因很难分析。 其它的案件应该是高通过跳舞聊天,掌握受害人的住所,姓氏。在第二天进行盗窃。可能选的都是用挂锁的。如果锁门直接撬锁盗窃。如果没锁可以敲门,找女主人,因为知道女主人的姓氏。开门如果是女主人一人就会实施奸杀。如果是男的可能就会说找错人了。 如果是这样,高承勇应该做的最多的是盗窃案。而其没有交代一起盗窃案。这是因为盗窃案,财务会用在亲属身上,也就会对亲属实行追缴。 还有就是高承勇2002以后就停止做案,是因为2002后,KTV取代了舞厅。高承勇无法找到猎物啦。而且用挂锁的不多了,他的撬锁技术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