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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植诵俳优小说发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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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齐洲
史载曹植在邯郸淳面前“胡舞五椎锻、跳丸击剑、诵俳优小说数千言”,根据相关文献和出土文物可知:此事发生在建安二十一年(216年),年轻的曹植为了在“博学有才章”的名士长者邯郸淳面前展示才华,进行了这些属于俳优技艺的表演。“胡舞五椎锻”是针对五椎的健身舞蹈,通过拍打、按摩、运动五椎,调理脏腑功能,从而健康体魄。“跳丸击剑”也称“跳丸剑”,是用手或脚同时抛接玩弄多个丸铃和多把短剑的高难度杂技表演。“诵俳优小说数千言”,则是诵类似敦煌佚书《韩朋赋》等的民间俗赋,江苏尹湾西汉晚期墓出土的《神乌傅(赋)》便是这种俗赋,曹植的《鹞雀赋》则是文人拟俗赋。了解了这一点,对于理解史志小说家小说与民间通俗小说的关系,认识中国古代小说的发生和演变,具有重要意义。
在中国小说史上,俳优小说在汉魏就已存在,曹植有过“诵俳优小说数千言”的表演。然而,它究竟以何种形式存在?与《汉志》所著录的小说家小说有何联系和区别?在中国小说史上处于何种地位?对于这些问题,学界都没有进行认真具体的探讨。笔者不揣谫陋,试做解析,以期引起大家讨论。


IP属地:江苏1楼2018-03-31 19:45回复
    一、有关记载的历史背景
    曹植诵俳优小说事,见《三国志·魏志》卷21《王粲传》裴松之注“邯郸淳”所引《魏略》。此记载包含的文化信息,或许可以为我们了解曹植所诵俳优小说究为何物找到有价值的线索。《魏略》云:
    (邯郸)淳,一名竺,字子叔,博学有才章,又善《苍》、《雅》、虫、篆、《许氏字指》。初平时从三辅客荆州,荆州内附,太祖素闻其名,召与相见,甚敬异之。时五官将博延英儒,亦宿闻淳名,因启淳欲使在文学官属中。会临菑侯植亦求淳。太祖(曹操)遣淳谒(曹)植,植初得淳甚喜,延入坐,不先与谈。时天暑热,植因呼常从取水,自澡讫,傅粉,遂科头拍袒,胡舞五椎锻、跳丸击剑、诵俳优小说数千言讫,谓淳曰:“邯郸生何如邪?”于是乃更着衣帻,整仪容,与淳评说混元造化之端,品物区别之意。然后论羲皇以来贤圣名臣烈士优劣之差,次颂古今文章赋诔及当官政事,宜所先后,又论用武行兵倚伏之势。乃命厨宰酒炙交至,坐席默然,无与伉者。及暮淳归,对其所知叹植之才,谓之天人。而于时世子未立,太祖俄有意于植,而淳屡称植材。由是五官将颇不悦。及黄初初,以淳为博士给事中。淳作《投壶赋》千馀言奏之,文帝以为工,赐帛千匹。[1]
    《魏略》作者鱼豢,魏末晋初京兆(今陕西西安)人,具体生卒年不详。仕魏为博士给事中,是当时著名史学家。刘知几《史通·古今正史》云:“魏时京兆鱼豢私撰《魏略》,事止明帝。”[2]不过,据《三国志·魏志》卷4《三少帝纪》裴松之注引《魏略》记嘉平六年(254年)九月司马师废齐王曹芳及郭太后议立高贵乡公曹髦事甚详,则《魏略》记事已至三少帝,非止于明帝。据近人张鹏一《魏略辑本》考辩,晋代魏后,鱼豢未再仕,大概在晋太康(280—289年)后去世。其《魏略》可谓当时人记当时事,有的甚至是作者亲历,且为私撰,所受约束较少,故有相当可信度。晋史学家陈寿(233—297年)撰《三国志》虽有采择,但受体例限制,《魏略》的许多材料未被采用。刘宋裴松之(372—451年)注《三国志》引用汉晋间书百余种,其录魏事引用最多者为《魏略》,可见其对《魏略》的重视。
    上引《魏略》记邯郸淳与曹植的逸事与史实吻合。事件发生的时间在建安十六年至二十二年之间。建安十六年(211年),曹操(155—220年)以次子曹丕(187—226年)为五官中郎将,置属官,故有曹丕“因启淳欲使在文学官属中”之举。这时曹操还在立太子事上犹豫不决,长子曹昂已死,他对最有才华的第三子曹植(192—232年)颇为属意,几欲立其为太子,故有“会临菑侯植亦求淳,太祖遣淳谒植”之事,此事曾令曹丕“颇不悦”。而建安二十二年(217年),曹操最终立曹丕为太子,曹植失宠。延康元年(220年)正月,曹操去世,曹丕袭魏王爵,酝酿以魏代汉,邯郸淳在曹丕的高压下离开曹植,到曹丕帐下效命。离开曹植时写有《答赠诗》给友朋。据此诗,邯郸淳跟随曹植有四年(“四祀”)之久,离开曹植并非自愿,而是“被命”。①依此,邯郸淳初见曹植的时间应该是建安二十一年(216年)。邯郸淳到曹丕帐下的第一件工作就是为曹丕撰写禅代受命述表,《艺文类聚》卷十载有其所作述、表各一通。曹丕称帝后,以邯郸淳为博士给事中,淳作《投壶赋》奏上,受到曹丕奖赏。
    邯郸淳为汉魏之际书法家、文学家、游艺家。鲁迅指出:“《隋志》又有《笑林》三卷,后汉给事中邯郸淳撰。淳一名竺,字子礼,颖川人,弱冠有异才,元嘉元年(151年),上虞长度尚为曹娥立碑,淳者尚之弟子,于席间作碑文,**立成,无所点定,遂知名,黄初初,为魏博士给事中,见《后汉书·曹娥传》及《三国志·魏志·王粲传》等注。《笑林》今佚,遗文存二十余事,举非违,显纰缪,实《世说》之一体,亦后来俳谐文字之权舆也。”[3]邯郸淳不仅在小说史上有不容忽视的地位,在书法方面也是代表人物。唐张怀瓘称其“志行清洁,才学通敏,初为临淄王傅,累迁给事中,书则八体悉工,师於曹喜,尤精古文、大篆、八分、隶书。”[4]魏正始二年(241年)将古文经用古文、小篆、汉隶三体书写刊石,立于洛阳太学熹平石经之西,史称“正始石经”,其书写者历来有邯郸淳之说。②他还著有《艺经》,载弹棋、投壶、藏钩、击壤、米夹、掷砖、马射等诸般游艺,是中国最早的游戏专著。曹操“素闻其名”,拿下荆州后便“召与相见,甚敬异之”,曹丕、曹植都争相延揽,可见其社会影响之大。
    既然曹丕和曹植都在延揽人才,邯郸淳又是他们争取延揽的对象,而邯郸淳长曹植一甲子(60岁),甚至比曹操还年长20余岁,因此,年轻的曹植在初见邯郸淳时的心态就可以揣摩了。《魏略》云“植初得淳甚喜”便揭示了他此时的心情。为了得到邯郸淳的尊重和信任,他自然要在邯郸淳面前尽量展示自己的才华,以征服这位名士长者。从《魏略》的记载来看,曹植在邯郸淳面前展示了大俗和大雅两方面的才华,完全征服了邯郸淳,以致邯郸淳日暮回家后“对其所知叹植之才,谓之天人”。曹植的大雅之才涉及天文、地理、历史、政治、文学、军事等,这里不去说它。①其大俗之才涉及“胡舞五椎锻、跳丸击剑、诵俳优小说”数项,需要细致辨析,才能明了“俳优小说”究属何物。


    IP属地:江苏2楼2018-03-31 1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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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关于“胡舞五椎锻、跳丸击剑”与“俳优小说”
      关于“胡舞五椎锻”,匈奴自称“胡人”,其舞自是“胡舞”。但“胡舞”也通指西北少数民族舞蹈,有健舞和软舞之分;有时也特指胡旋舞。关于胡旋舞,据唐段安节《乐府杂录·俳优》称:“舞有骨鹿舞、胡旋舞,俱于一小圆毬子上舞,纵横腾踏,两足终不离于毬子上,其妙如此也。”[14]唐代胡旋舞风行,汉末是否有此舞尚不清楚。据《后汉书·五行志》:“灵帝好胡服、胡帐、胡床、胡坐、胡饭、胡箜篌、胡笛、胡舞,京都贵戚皆竞为之。”汉灵帝喜欢的“胡舞”,恐怕是通指西北少数民族的各种舞蹈。而曹植“胡舞五椎锻”则应是一种用于*保*健*的少数民族舞蹈,从“五椎锻”之名即可推知。“五椎”乃人体第五胸椎,亦指第五脊椎。《黄帝内经素问》:“五椎下间主肝热。”[15]此五椎是指第五胸椎。《类经图翼》:“心居肺管之下,膈膜之上,附着脊之第五椎。”[16]《针灸甲乙经》:“神道在第五椎下节间。……心俞在第五椎下两傍各一寸五分。……神堂在第五椎下两傍各三寸。”②[17]此五椎均指第五脊椎。而无论胸椎、脊椎,均是人体重要部位,“五椎锻”应该是针对五椎的一种舞蹈,通过拍打、按摩、运动五椎,调理脏腑功能,从而健康体魄。马薇、马继丽研究认为它是一种“拍胸舞”,[18]其结论基本可信。“胡舞五椎锻”应该是一种有难度的健身舞蹈,不然,曹植就不会在邯郸淳面前露这一手了。
      关于“跳丸击剑”,人们一般将二者断开作“跳丸、击剑”,这其实并不妥当。古代杂技有“跳丸”,也叫“弄丸”,指杂技艺人用手抛接玩弄丸铃,一个在手上,多个在空中,如今之杂耍表演。《庄子》所载“市南宜僚弄丸,而两家之难解”,[19]说的就是这种表演。此种表演并不限于俳优,宜僚为“楚勇士”乃其证。而击剑本为贵胄子弟喜爱的体育运动,达官贵人也有好此者,他们在酒席宴上常有即兴击剑表演。这是显示他们身份和修养的活动,一般有正式装束,不会“科头拍袒”去表演。因此,曹植的“跳丸击剑”也应是模仿俳优的表演,而在东汉俳优表演是一种时髦。据东汉张衡(78—139年)《西京赋》:“跳丸剑之挥霍,走索上而相逢。”李善注:“挥霍,谓丸剑之形也。”[20]这里的“跳丸剑”,是指同时跳弄丸和剑,其难度很大也很精彩,故用“挥霍”来形容。东汉末年的李尤(生卒年不详)在《平乐观赋》中也提到“飞丸跳剑,沸渭回扰”。[21]正如“跳丸”可称“飞丸”、“弄丸”一样,“跳剑”也可称“弄剑”、“击剑”。“跳剑”的最早记载见《列子·说符》:“宋有兰子者,以技干宋元。宋元召而使见其技。以双枝长倍其身,属其踁,并趋并驰,弄七剑,迭而跃之,五剑常在空中。元君大惊,立赐金帛。”[22]单独的“跳丸”、“跳剑”虽也考验水平,一般为跳三至五丸(或剑),跳七丸(或七剑)就是超一流水平了,但将丸、剑一齐跳,即《西京赋》所谓“跳丸剑”,则更体现了汉代俳优的水平。“跳丸剑”在汉代颇为流行,这在20世纪下半期出土的汉墓画像砖(石)中可以得到证明。四川出土的汉代杂技画像砖,有一人跳三丸、二剑者。最能表达“跳丸剑”绝技的要数山东沂南北寨村汉墓石画像,在墓石左上角,一个长须艺人,*赤*裸*上身,下穿短裤,双腿微蹲,屈膝仰身,一剑在手里,三剑在空中,另一手作张开接剑状,足下放着五个丸铃,似乎在以两足迭次受丸。这绝对是一个擅长“跳丸弄剑”的高手,自然也可能有艺术的夸张。邯郸淳见多识广,曹植既然敢在邯郸淳面前“跳丸击剑”,一定有不同寻常的水平,只是我们无法知道他跳的究竟是几丸几剑。我们之所以不赞成曹植的“击剑”为武术表演,还因为作为武术的“击剑”是曹丕的强项而非曹植的强项,曹丕曾从著名剑师王越弟子学剑,颇精剑术,自述“予又学击剑,阅师多矣”,曹植自然不会在邯郸淳面前自暴己短以显曹丕之长的。


      IP属地:江苏5楼2018-03-31 1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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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了解了“胡舞五椎锻”、“跳丸击剑”,再来讨论“诵俳优小说数千言”,我们的认识就可能更加清晰到位。有人将“俳优小说”解释为俳优讲说的笑话故事,这是由于将俳优理解为“俳谐”并将小说理解为“故事”而得出的结论。然而,需要回答的问题是:笑话故事何以要“诵”?什么样的笑话可以有“数千言”?笔者的意见是,曹植“诵俳优小说数千言”,所诵应是“俗赋”。
        理由如下。其一,从体制上看,在东汉末年的俗体文艺中,只有俗赋才可以有“数千言”的篇幅,而笑话故事都很短小。“赋者,铺也,铺采摛文,体物写志也”。[23]正因为赋是铺陈,所以容易形成较大篇幅。以前我们知道敦煌佚书《韩朋赋》、《燕子赋》、《晏子赋》是民间俗赋,这些赋采用对话形式,有情节,对话多用四言,基本押韵,语言通俗,风格诙谐幽默,以为是唐代产物。《燕子赋》最长,3000余字,《韩朋赋》近3000字,《晏子赋》较短,不足1000字。1979年甘肃文物工作队在敦煌西北的马圈湾汉代烽燧遗址发现了一批散残木简,其中有《韩朋赋》早期传本残简,可证敦煌佚书俗赋来源甚古,并非始于唐代。1993年江苏连云港市东海县尹湾西汉晚期墓出土了《神乌傅(赋)》,用对话的形式,以四言为主,基本押韵,与敦煌写本《燕子赋》如出一辙,这样就将俗赋的上限提早到了西汉后期。据报道,2009年北京大学收藏海外捐赠的抄写于汉武帝时的竹书中发现有《妄稽》一篇,共100余枚简,3000余字,叙述一个士人家庭因妻妾矛盾而引发的故事;另有一篇用赋体写成魂与魄的对话,它们均可能是俗赋,可惜还未整理发表。其实,俗赋起源甚早,在汉代已流行。汉代学者仿制俗赋的作品不少,如王褒的《童约》、《责须髯奴辞》,扬雄的《逐穷赋》、《都旧赋》,傅玄的《鹰兔赋》,束皙的《饼赋》,蔡邕的《短人赋》等。曹植“少而好赋”,是作赋高手,他不仅写有《洛神赋》、《神龟赋》等文人赋,也作有《鹞雀赋》等俗赋。因此,他在邯郸淳面前诵“数千言”俗赋来展示其俗文学才华,是情理中事。
        其二,从表演上看,在俗体文艺中,俗赋是需要“诵”的,而笑话、故事则只需要讲说,佛教的俗讲虽有说有唱,但都不称做“诵”,只称做“讲”或“唱”。早期的“诗”都配乐演唱,“不歌而诵谓之赋”,自古即是如此。春秋中叶以后,“诗”脱离“乐”而独立,形成“赋诗言志”的风气,故“诗”也可以“诵”。不过,《汉书·艺文志·诗赋略》著录的汉代歌诗则都是配乐歌唱的,而需要“诵”的就是“赋”。章学诚云:“古之赋家者流,原本《诗》、《骚》,出入战国诸子:假设问对,《庄》、《列》寓言之遗也;恢廓声势,《苏》、《张》纵横之体也;排比谐隐,《韩非》储说之属也;征材聚事,《吕览》类辑之义也。虽其文逐声韵,旨存比兴,而深探本源,实能自存一子之学。”[24]正是因为赋吸收了诸多文体之长,故形成了诗体赋、骚体赋、散体赋等各种体式,内容上也有体物、抒情、叙事、寓言、谐隐等诸多种类,而俗赋则多以叙事类、寓言类、谐隐类诗体赋和散体赋为主。曹植的《鹞雀赋》便是一篇寓言类的诗体赋名作。至于他在邯郸淳面前所“诵”的“数千言”俳优小说,则很可能是《鹞雀赋》一类寓言诗体赋,因为这样的赋一般有情节,容易形成较大篇幅,语言简短,多为四字句,且基本押韵,便于记忆。当然,也有可能是像敦煌佚书《韩朋赋》一类的叙事散体赋,有宽韵,便记诵。
        其三,从语源上考察,俗赋可称“俳优小说”。《汉书·艺文志·诸子略》小说家序云:“小说家者流,盖出于稗官。”关于“稗官”,汉魏之际如淳释云:“稗音锻家排。《九章》‘细米为稗’。街谈巷说,其细碎之言也。王者欲知闾巷风俗,故立稗官,使称说之。今世亦谓偶语为稗。”“锻家排”指锻铁工匠的排风箱。《三国志·韩暨传》裴松之注“冶作马排”“(排)蒲拜反,为排以吹炭”,可证。如淳释“稗”音“排”,是汉魏的读音,实兼释义,“排”与“俳”通。①“偶语”可释为对偶语或排偶语,不过,如淳所云“偶语”非李斯所言“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之私偶语,而应如蔡邕上灵帝十事中所云“高者颇引经训风喻之言,下则连偶俗语,有类俳优”(《后汉书·蔡邕传》)的“连偶俗语”。这种“连偶俗语”与俗赋之语相类,正是俳优喜欢用的语言。刘勰云“张衡《讥世》,韵似俳说;孔融《孝廉》,但谈嘲戏”(《文心雕龙·论说》);又称“魏文因俳说以著笑书”(《文心雕龙·谐隐》),可见六朝人将排偶语视为“俳说”,此“俳说”正与“稗官小说”相通。事实上,汉代帝王视赋家如俳优,赋家也常常感叹自己有类俳优,如《汉书》论赋家云:“其尤亲幸者,东方朔、枚皋、严助、吾丘寿王、司马相如。相如常称疾避事,朔、皋不根持论,上颇俳优畜之。”(《严助传》)枚皋甚至自言:“为赋乃俳,见视如倡,自悔类倡也。”(《枚乘传附子皋》)因此,时人多用“俳说”的俗赋称“俳优小说”。
        其四,从词义上考察,汉魏也无称故事为小说者,故“俳优小说”也不能释为笑话故事。东汉许慎《说文解字言部》云:“说,释也,从言,兑声。一曰谈说。”清段玉裁注:“说释即悦怿,说、悦,释、怿皆古今字,许书无悦怿二字也。说释者,开解之意,故为喜悦。采部曰,释,解也。”在先秦两汉文献中,“说”主要有愉悦义、开解义和言说义,却并无故事义。而《庄子》所云“小说”和《荀子》所云“小家珍说”,都是指他们所不赞成的其他诸子学说,也不指故事。西汉末年扬雄所云:“好书而不要诸仲尼,书肆也;好说而不要诸仲尼,说铃也。”又云:“视日月而知众星之蔑也;仰圣人而知众说之小也。”[25]也是视孔子以外的学说为“小说”。至于《汉志·诸子略》著录小说家及其作品,目的是“辨章学术,考镜源流”,其要旨在于学术,并非着意于故事。这15家小说颇为芜杂,《汉书·艺文志》所云“街谈巷语,道听途说者之所造”,桓谭所云“合丛残小语,近取譬论,以作短书”(《文选·拟李都尉从军诗》李善注),大体概括了这些小说的特点:可以有故事,但言事是为了说理;而许多小说只是杂记,可以是礼仪、民俗、野史、逸闻、论议、解说、考证。正如清人翟灏所说:“古凡杂说短记,不本经典者,概比小道,谓之小说,乃诸子杂家之流。”[26]而将“小说”与故事联系起来,是北宋以后的事。因此,曹植所诵的“俳优小说”虽不排斥其中有故事,但其并不因有故事而命名为“小说”。


        IP属地:江苏6楼2018-03-31 1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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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俳优小说的小说史地位
          如果曹植所诵“俳优小说”是俗赋的推断可以成立,它在小说史的地位和价值也就可以论定了。
          《汉书·艺文志·诸子略》著录诸子百家,主要是为统治者提供“君人南面之术”。尽管《汉书·艺文志》以为“今异家者各推所长,穷知究虑,以明其指,虽有蔽短,合其要归,亦六经之支与流裔。但仍然认为“诸子十家,其可观者九家而已”,将小说家排除在可观者之列,不大认可小说家的地位。然而毕竟又说:“小说家者流,盖出于稗官。街谈巷语,道听涂说者之所造也。孔子曰:‘虽小道,必有可观者焉!致远恐泥,是以君子弗为也。’然亦弗灭也。闾里小知者之所及,亦使缀而不忘。如或一言可采,此亦刍荛狂夫之议也。”①仍然为小说家保留了一席之地。这种保留,从另一角度来看也是束缚。《汉书·艺文志·诸子略》著录的小说家及其作品,或托名于帝王(如天乙、黄帝),或托名于名臣(如鬻子、务成子),或托名于史官(如青史子),或托名于诸子(如宋子),其余则多为汉武帝待诏方士(如待诏臣饶、安成、虞初)。不管其言论来自何方,它已经过社会体制的过滤,并被纳入史官文化系统,成为正统文化的组成部分。
          关于“小说家者流,盖出于稗官”,前人多有讨论,此不细述。余嘉锡考证认为,“稗官者天子之士也”,士的职责是“采传言于市而问谤誉于路,真所谓街谈巷语道听途说者也”。[27]需要补充的是,这里的“街谈巷语,道听涂说”,其实是有特定内涵的。《史记·周本纪》“百工谏,庶人传语”,同书集解引韦昭曰:“庶人卑贱,见时得失,不得达,传以语士。”“正义”曰:“庶人微贱,见时得失,不得上言,乃在街巷相传语。”可见“街谈巷语”是指与朝政得失相关的庶人言论。《国语·晋语六》有“考百事于朝,问谤誉于路”;《战国策·齐策一》有“能谤议于市朝,闻寡人之耳者,受下赏”;《诗经·大雅·板》有“先民有言,询于刍荛”,都是指人主关心庶人与朝政相关的谤誉之言。如淳所释“王者欲知闾巷风俗,故立稗官,使称说之”,显然并非凭空捏造,其实是指周代“士传言”制度在秦汉的延续。《汉书》著录的小说家及其作品,也大体符合这一特点。[28]因此,余嘉锡所云“稗官者天子之士也”,是很有道理的。这种定位表明以《汉书》著录为标志的小说家及其作品虽然被纳入正统文化体系,但却被定位为没有多少地位、价值的“君子弗为”的“小道”,这也就决定了中国古代小说在正统文化体系中始终被忽视、边缘化。
          然而,以上所述并非中国古代小说的全部。早在1985年,笔者就曾在《文学遗产》撰文指出:正史著录的子部小说与民间流行的通俗小说是两个不同的系统,其中虽互有影响,但从内容到形式以至创作目的、传播方式都有很大不同。前者为正统文化所接纳,史志目录均予以著录;后者被正统文化排斥,史志目录不予著录。因此,应该分别清理子部小说和通俗小说的各自起源。人们将神话、寓言、史传、诸子等作为中国古代小说的起源,这其实是不对的,它们都只是古代小说的来源。而“来源并不等于起源,正如我们不能把马克思主义的三个来源当作它的三个起源一样,因为这里有着本质的区别:起源标示着某一事物的诞生,而来源却只表明构成这一事物的某种因素,这种因素完全可以来自不同性质的别一事物”。因此,笔者当时将史志子部小说的起源确定为以虞初为代表的汉代方士小说,而将通俗小说的起源确定为唐宋话本。[29]这些看法并不全是笔者的创见,古人对小说的两个序列其实早有分别,例如,清人梁章钜云:“‘小说九百,本自虞初’,此子部之支流也。而吾乡村里,辄将故事编成七言,可弹可唱者,通谓之‘小说’。据《七修类稿》云起于仁宗时。宋仁宗朝,太平盛久,国家闲暇,日欲进一奇怪之事以娱之,故小说兴。如云‘话说赵宋某年’,又云‘太祖太宗真宗帝,四帝仁宗有道君’。瞿存斋诗所谓‘陌头盲女无愁恨,能拨琵琶说赵家’。则其来亦古矣。”[30]俞樾亦云:“《永乐大典》有‘平话’一门,所收至夥,皆优人以前代轶事敷衍而口说之。见《四库全书提要》杂史类附注。按《七修类稿》云:‘小说起宋仁宗朝,国家闲暇,日欲进一奇怪之事以娱之,故小说得胜头回之后,即云“话说赵宋某年”云云,此即平话也。’《永乐大典》所收必多此等书。”[31]他们也都把通俗小说的起源追溯到宋人的说话。现在看来,这些意见应该有所修正。曹植“诵俳优小说数千言”给我们以启发:通俗小说的起源其实也很早,它不应该是话本,而应该是俗赋,尹湾汉墓出土的《神乌傅(赋)》就是其民间流传的早期文本,而曹植所诵数千言的“俳优小说”则是其口头形式,至于汉代出现的文人拟俗赋,则是其巨大社会影响的重要窗口。
          如果说俗赋是通俗小说的起源,中国通俗小说史乃至中国小说史就应该重新书写。以前人们将中国小说的发生追寻到神话、寓言、史传等,固然是混淆了来源与起源的界限;而将通俗小说起源追寻到俗-讲或说话,则主要是受到了传世文献的限制。现在既然有大量出土文献文物能够证明汉代已有成熟的俗赋,而我们又能够利用传世文献和出土文献文物的互证说明俳优小说与俗赋的关系,那么,我们对中国小说史的认识就应该重新检讨。就俗赋的发生而言,其时间并不晚于《汉志·诸子略》所著录小说家的小说。因为汉武帝时已经有民间俗赋和文人拟俗赋存在,它们的来源同样可以追溯到先秦。笔者以前将通俗小说的起源定为唐宋话本,主要看重的是佛教俗讲对于通俗小说的影响,现在看来,俳优的文化活动和言说方式对于古代通俗小说的产生可能具有更重要的意义。而以俗赋作为通俗小说的起源,不仅将通俗小说的成立提前了数百年,而且使得我们有可能重新思考文人与俳优的互动以及稗官小说和俳优小说的关系,重新思考古代小说与古代戏曲的关系,更深入地理解古代小说的文体特征和文学观念。这样,民间通俗小说与史志子部小说的互动,也就不是唐宋以后的事,而应该发生在小说的初始阶段,这对我们认识中国古代小说的性质和特点,把握其发展规律,无疑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IP属地:江苏7楼2018-03-31 1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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