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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看看一则旧闻—武汉怎么对付钉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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钉子户要价3000万未果房被拆,武汉地铁6号线工期延误2016-03-18 06:58:01 来源:长江网
作者:长江日报记者李亦中 通讯员徐丹丹 王田甜
昨日上午9时许
随着一台挖土机高扬的“手臂”
一幢房屋的墙壁立刻被撕开一条大口子
聚在一旁的居民议论纷纷
地铁6号线两年多的“钉子”终于被拔了
但拔钉子的过程
还是有些令人意外
昨日拆迁现场 通讯员徐丹丹摄
1首先,这次作出拆除裁定的,既不是城管部门,也不是建筑施工单位,而是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2其次,即使房子被拆了,但关于补偿问题,还是没有谈拢。是在江汉区政府提供了足够的财产担保情况下,先拆房再来谈补偿。
据悉,这是湖北省首例“先予执行”行政案裁定。
事情的前因后果,往下看
1、拆迁补偿,没谈拢
2013年10月,因地铁6号线三眼桥北路站项目建设的需要,江汉区政府发布了《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和《补偿方案》。
位于江汉区香江新村某楼房1层的房屋为吴某、李某共同拥有,建筑面积为287.51㎡,正好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征收工作启动后,房屋征收部门多次与吴、李二人协商沟通补偿事宜。
但在《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内(2013年10月25日至2014年1月25日),吴、李二人未能与房屋征收部门达成补偿协议。
2、房主提出要3000万补偿
2015年4月,江汉区政府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提出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置换两种补偿方式,由吴、李选择。但吴、李二人对该《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不服,提出要3000万元补偿。
3、房主提起行政诉讼
协商未果,两人又向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请求撤销江汉区政府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被驳回。
吴、李二人对复议决定不服,去年10月8日向市中级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市政府的行政复议决定和江汉区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地铁6号线被迫停摆
地铁6号线一期工程三眼桥北站位于香港路与三眼桥北路交叉路口。根据规划,地铁6号线一期工程拟定于2016年12月28日通车试运行,三眼桥北站也应当于2016年6月底完成结构施工。
据地铁施工方介绍,吴、李二人房屋位于三眼桥北站Ⅳ号入口及2号风亭的位置,由于他们的房屋迟迟不能拆除,目前,不仅该处施工一直停止,而且由于施工场地不足,还影响到三眼桥北路东端头约50米的范围内无法施工,而这块片区计划2016年3月底贯通,目前该处已然无法按期完工。
附近居民有话说:
吴、李二人的房屋不能及时拆除,导致香港路由西向东的交通便道极其狭窄,最窄处仅6.5米,我们出行很不方便。
还有更不安全的呢!目前,吴、李二人以上的房屋已基本拆除,由于无法彻底清除建筑渣土,部分断裂的钢筋、水泥块摇摇欲坠,经过该路段的车辆和行人紧贴着危房走,安全隐患也很大。
政府拿出高额担保,申请先拆迁
昨日拆迁现场 通讯员徐丹丹摄
案件审理期间,江汉区政府以原告被征收房屋未能及时拆迁,致使市政府原定于2016年底完工的地铁6号线工程受到严重影响,且该房屋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影响市民出行安全等为由,申请市中级法院先予执行《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江汉区政府申请“先予执行”后,按照法律的规定作出了书面承诺,并提供了在中国银行武汉江汉支行营业部征收专户账户账号,上面有余额为2.28亿元的款项做担保。
法院同意了,原因是这样
资料图
法院审理认为,江汉区政府的申请符合有关法律的规定。经市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并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准,2月25日,市中级法院作出行政裁定:准许江汉区政府先予执行《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并由江汉区政府具体组织实施拆除涉案房屋。
这是湖北省首例“先予执行”的行政案件裁定。
办案法官解释,此次实施“先予执行”,主要有以下几个因素:
1该案先予执行内容系地铁6号线三眼桥北路站项目建设需要,符合公共利益需要。
1申请人江汉区政府提供了足够的财产担保,如果先予执行错误,吴、李二人要求补偿3000万元的条件能够满足。
长报君加点料
先予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终审判决作出之前,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裁定对方当事人向申请一方当事人给付一定数额的金钱或其他财物,或者实施或停止某种行为,并立即付诸执行的一种程序。
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及相关的《执行解释》对行政案件的先予执行作了具体规定:被告行政机关提出“先予执行”的行政案件,法院原则上不得准许;但先予执行的行政案件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不及时执行可能给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先予执行。申请先予执行的行政机关,应当提供相应的财产担保。凡由人民法院强制作出先予执行的,须报经上一级人民法院审查批准。


1楼2018-03-28 16:58回复
    法院审理认为,江汉区政府的申请符合有关法律的规定。经市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并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准,2月25日,市中级法院作出行政裁定:准许江汉区政府先予执行《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并由江汉区政府具体组织实施拆除涉案房屋。
    这是湖北省首例“先予执行”的行政案件裁定。
    办案法官解释,此次实施“先予执行”,主要有以下几个因素:
    1该案先予执行内容系地铁6号线三眼桥北路站项目建设需要,符合公共利益需要。
    1申请人江汉区政府提供了足够的财产担保,如果先予执行错误,吴、李二人要求补偿3000万元的条件能够满足。


    2楼2018-03-28 17:01
    回复
      说白了,就是区政府拍出来3000万,跟钉子户说,我钱放在这,你房子我要定了,不过这钱不能这么给你,你能不能拿走咱们得上法院打官司,你打赢了3000万你拿走,我打赢了我执行《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不管谁赢你房子肯定是要拆了的,所以房子拆了,官司继续,也不一定真打,就耗着呗,一边是ZF,一边是老百姓,还真说不准谁耗得过谁,顺便问一下各位吧友有知道这事情后续的吗?判决结果什么时候公布?


      3楼2018-03-28 17:05
      回复
        辛寨子动迁户要多少钱呢?大连政府又提出的什么补偿方案呢?啥都不知道就先认定动迁户是刁民了,太武断了吧。


        IP属地:辽宁来自手机贴吧5楼2018-03-28 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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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可行


          IP属地:辽宁来自Android客户端6楼2018-03-28 1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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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显然甘区没有江汉区这么大气魄,说白了就是没那么多钱


            来自Android客户端7楼2018-03-28 18:54
            收起回复
              怎么说呢!我们卖房时过2014年开通2号线二期,注意,是报纸上说的。后来无奈,又等辛寨子站,结果又拖到现在。去问,他说是动迁户不走,对了,还是最无辜的地铁公司出来回答的!区衙门永远装聋作哑。现在有网友说告,其实大家都不知道该起诉谁!至于刁民,我就说一件,动迁户不同意占地,人家地铁公司建站时你冬眠呢?更不要说选址那会儿。二三年来又闹着不让开,要钱,还觉得冤!理都他们占了,我们现在也是有房证有户口本地居民,我们的利益谁管!


              来自Android客户端10楼2018-03-29 07:01
              收起回复
                估计有内幕


                IP属地:辽宁来自iPhone客户端11楼2018-03-29 07:29
                回复
                  我开始向市法院提出类似的建议了


                  来自iPhone客户端15楼2018-03-29 15:00
                  收起回复
                    现在我又向甘区提出建议


                    来自iPhone客户端16楼2018-03-29 15:18
                    收起回复
                      我刚刚查了一下,先予执行只能是在法院立案的情况下出现,武汉的情况比较特殊,是钉子户起诉政府,钉子户是原告,政府是被告,双方构成司法关系,法院接受了被告的先予执行申请,裁定对原告进行先予执行。而这种关系只能是民告官,行政诉讼是规定不能政府起诉钉子户吧,也就是辛寨子钉子户不动,不走司法程序,政府和法院是无能为力。我觉得既然三权分立,立法有人大,司法有法院,行政是政府,那么就应该准许官告民,毕竟依法治国,但是如果官告民,诉讼费用包括律师费等等不能由败诉方承担,应该由政府统一承担,律师由政府指定,不接受指定另找律师,费用政府则不承担,这样应该会避免政府不敢强拆的尴尬,但又未免有点强权压人的意思,这个玩意还真不好调和


                      17楼2018-03-29 15:31
                      收起回复
                        武汉地铁多壕气,社招只要双一流院校,人家有钱养得起,还是和大连地铁差距挺大的


                        IP属地:辽宁来自Android客户端19楼2018-04-02 19:25
                        收起回复
                          武汉成都两大地铁大跃进最疯狂城市,有上头政策的托底和省会独大的牛气,用什么手段都在意料中。


                          IP属地:四川来自Android客户端20楼2018-04-03 01:43
                          收起回复
                            附近房价平均在1.5万。他一个老旧小区200多平,给1500万不满足要3000万。这算不算国有资产流失


                            来自Android客户端21楼2018-12-22 13:30
                            收起回复
                              我是这么理解的,只要是合法房产,只要产权所有人不同意拆迁,除非涉及国家安全,否则那绝对不能拆迁。


                              IP属地:黑龙江来自Android客户端23楼2019-05-21 21:11
                              收起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