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本报记者 李海楠
近日,教育部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2018年继续实施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的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并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通知》从严格报考条件、严格资格审核、严格招生管理、加大宣传服务、加大违规查处等五个方面明确了有关要求,凸显从严部署农村和贫困地区重点高校招生工作的立意。
在外界看来,《通知》“严”字当头意在对外传递出教育主管部门坚决对贫困生高招造假说“不”的决心,而通过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等构建长效机制,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的部署,正需要对招生全过程严加把控。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的专家认为,受教育资源分布不均等因素影响,农村和贫困地区考生入读重点高校的机会难免低于城市地区考生,一系列专项计划正是确保教育领域坚守机会公平的具体体现。
招生工作凸显全过程从严
实际上,之所以针对农村和贫困地区高招工作一再严格相关条件和工作部署,本质还是源于对重点高校教育资源的公平分配要求。近年来,诸如“地方领导子女占用贫困生指标”的消息偶见报端,让舆论对“寒门学子难上重点高校”“重点高校专项招生成‘唐僧肉’”的讨论与苛责四起,造成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因此,切除这一毒瘤对于教育主管部门而言称刻不容缓。
于是,针对农村和贫困地区重点高校招生引入覆盖全过程的严格工作流程实属必然。《通知》要求,严格报考条件和资格审核。国家专项计划定向招收贫困地区学生,实施区域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以及新疆南疆四地州,国家专项计划实施区域的贫困县脱贫后2018年仍可继续享受国家专项计划政策。地方专项计划定向招收各省(区、市)实施区域的农村学生,实施区域和具体报考条件由各省(区、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对本省(区、市)民族自治县实现全覆盖。高校专项计划定向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
对于报考条件,《通知》要求各地严格执行专项计划报考条件,完善资格审核办法,进一步健全省、市、县三级教育、公安等多部门联合审核工作机制,确保考生户籍、学籍真实准确。要求有关高校认真开展考生资格核查,逐人核查考生相关材料。
与之相呼应,《通知》还明确了严格招生管理和违规查处的有关规定。根据《通知》,各地和有关高校完善专项计划招生办法,优化录取工作方案,提高考生录取机会。加强工作衔接,做好考生志愿填报、录取等工作。认真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要求,主动接受考生、学校和社会监督。加大违规查处力度,对专项计划招生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考生,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专项计划资格和当年高考报名资格。
值得强调的是,从专项计划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确保考生户籍、学籍真实准确的报考条件和资格审核从严,确保考生源头肃清,到招生管理规范透明,强化监督,落实公开公示,严肃处理的末端正本,就是要将全过程从严贯彻到底。
让教育公平无缝覆盖
近年来,国家在推进教育公平部署相关工作上可谓不遗余力,诸如义务教育阶段竭力促进教育资源均衡分布等工作均彰显了推动教育起点公平实现的步伐在不断加快,与此同时,为保障各地区学生公平享有接受高等教育机会的制度建设也在加速推进,其中,除通过一系列专项计划让广大贫困和农村地区考生享有平等机会的同时,以财政资金补贴为主,不断完善高校学生资助体系的政策动向亦愈加明显。
实际上,看待农村和贫困地区高招工作从严这一现象,也可将视角转移到国家层面有关教育扶贫的范畴加以审视。显然,教育扶贫早已被纳入国家“脱贫攻坚战”的体系当中。近年来,国家实施的教育扶贫政策旨在表明政府切断贫困代际传递的决心。而针对贫困地区的专项招生计划正是高等院校的定向扶贫,其中涉及到的财政投入以及相关优惠政策,势必需要依照一定的机制安排,以期发挥应有作用,确保落实到人,必须严格避免或杜绝利用职务便利侵占专项招生名额的现象。
华东师范大学教育政策理论研究室主任吴遵民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曾指出,近年来国家实施的教育扶贫政策旨在表明政府切断贫困代际传递的决心,将落脚点置于均衡贫困地区教育发展的做法也符合社会各界的一致呼吁,更重申了教育在经济社会综合发展中的特殊作用。他认为,综观相关政策内容可见,政府在教育扶贫工作中的第一责任正得到不断重申。
显然,高等教育阶段的扶贫与一般意义上的教育扶贫不可同日而语。毕竟,高等教育不同于基础教育,所需投入已经大幅提升,而一旦出现侵占这部分优惠政策的现象,对于教育投入而言是重大损失,对于被侵占人的教育权利而言更是重大侵害,因此,贫困生资格的认定机制、相关优惠政策的发放机制以及信息系统的建立对于专项招生计划的精准落地而言都必不可少。
“教育扶贫目标达成以及各级教育经费高效使用,都应以确保经费投入的公开、透明为前提,而在手段上有必要采取诸如电子学籍档案、摸清贫困生规模数量、准确认定信息等具体工作机制加以保障。”吴遵民认为,这一点无论从义务教育阶段的免费教育到高中乃至高等院校的定向扶贫,抑或是招生的相对倾斜,都需要一定科学、有效、合理、公开的制度和机制安排,确保经费和优惠政策真正投入到人的同时,潜移默化地实现教育公平。
教育公平是最为基础的社会公平。高考直接关系到人们接受高等教育的水平,甚至决定着以后人生之路的走向。因此,农村和贫困地区考生的专项招生计划从严的必要性毋庸置疑,毕竟,教育投入向贫困地区生源倾斜,其本意是均衡教育资源,捍卫教育公平,从这一角度理解,对那些以任何形式侵占或骗取教育扶贫优惠政策的行为加以严格惩处都不为过。当然,首先,我们需要从制度上堵住这一漏洞,这也是《通知》试图传递的真正意图。
近日,教育部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2018年继续实施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的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并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通知》从严格报考条件、严格资格审核、严格招生管理、加大宣传服务、加大违规查处等五个方面明确了有关要求,凸显从严部署农村和贫困地区重点高校招生工作的立意。
在外界看来,《通知》“严”字当头意在对外传递出教育主管部门坚决对贫困生高招造假说“不”的决心,而通过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等构建长效机制,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的部署,正需要对招生全过程严加把控。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的专家认为,受教育资源分布不均等因素影响,农村和贫困地区考生入读重点高校的机会难免低于城市地区考生,一系列专项计划正是确保教育领域坚守机会公平的具体体现。
招生工作凸显全过程从严
实际上,之所以针对农村和贫困地区高招工作一再严格相关条件和工作部署,本质还是源于对重点高校教育资源的公平分配要求。近年来,诸如“地方领导子女占用贫困生指标”的消息偶见报端,让舆论对“寒门学子难上重点高校”“重点高校专项招生成‘唐僧肉’”的讨论与苛责四起,造成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因此,切除这一毒瘤对于教育主管部门而言称刻不容缓。
于是,针对农村和贫困地区重点高校招生引入覆盖全过程的严格工作流程实属必然。《通知》要求,严格报考条件和资格审核。国家专项计划定向招收贫困地区学生,实施区域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以及新疆南疆四地州,国家专项计划实施区域的贫困县脱贫后2018年仍可继续享受国家专项计划政策。地方专项计划定向招收各省(区、市)实施区域的农村学生,实施区域和具体报考条件由各省(区、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对本省(区、市)民族自治县实现全覆盖。高校专项计划定向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
对于报考条件,《通知》要求各地严格执行专项计划报考条件,完善资格审核办法,进一步健全省、市、县三级教育、公安等多部门联合审核工作机制,确保考生户籍、学籍真实准确。要求有关高校认真开展考生资格核查,逐人核查考生相关材料。
与之相呼应,《通知》还明确了严格招生管理和违规查处的有关规定。根据《通知》,各地和有关高校完善专项计划招生办法,优化录取工作方案,提高考生录取机会。加强工作衔接,做好考生志愿填报、录取等工作。认真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要求,主动接受考生、学校和社会监督。加大违规查处力度,对专项计划招生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考生,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专项计划资格和当年高考报名资格。
值得强调的是,从专项计划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确保考生户籍、学籍真实准确的报考条件和资格审核从严,确保考生源头肃清,到招生管理规范透明,强化监督,落实公开公示,严肃处理的末端正本,就是要将全过程从严贯彻到底。
让教育公平无缝覆盖
近年来,国家在推进教育公平部署相关工作上可谓不遗余力,诸如义务教育阶段竭力促进教育资源均衡分布等工作均彰显了推动教育起点公平实现的步伐在不断加快,与此同时,为保障各地区学生公平享有接受高等教育机会的制度建设也在加速推进,其中,除通过一系列专项计划让广大贫困和农村地区考生享有平等机会的同时,以财政资金补贴为主,不断完善高校学生资助体系的政策动向亦愈加明显。
实际上,看待农村和贫困地区高招工作从严这一现象,也可将视角转移到国家层面有关教育扶贫的范畴加以审视。显然,教育扶贫早已被纳入国家“脱贫攻坚战”的体系当中。近年来,国家实施的教育扶贫政策旨在表明政府切断贫困代际传递的决心。而针对贫困地区的专项招生计划正是高等院校的定向扶贫,其中涉及到的财政投入以及相关优惠政策,势必需要依照一定的机制安排,以期发挥应有作用,确保落实到人,必须严格避免或杜绝利用职务便利侵占专项招生名额的现象。
华东师范大学教育政策理论研究室主任吴遵民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曾指出,近年来国家实施的教育扶贫政策旨在表明政府切断贫困代际传递的决心,将落脚点置于均衡贫困地区教育发展的做法也符合社会各界的一致呼吁,更重申了教育在经济社会综合发展中的特殊作用。他认为,综观相关政策内容可见,政府在教育扶贫工作中的第一责任正得到不断重申。
显然,高等教育阶段的扶贫与一般意义上的教育扶贫不可同日而语。毕竟,高等教育不同于基础教育,所需投入已经大幅提升,而一旦出现侵占这部分优惠政策的现象,对于教育投入而言是重大损失,对于被侵占人的教育权利而言更是重大侵害,因此,贫困生资格的认定机制、相关优惠政策的发放机制以及信息系统的建立对于专项招生计划的精准落地而言都必不可少。
“教育扶贫目标达成以及各级教育经费高效使用,都应以确保经费投入的公开、透明为前提,而在手段上有必要采取诸如电子学籍档案、摸清贫困生规模数量、准确认定信息等具体工作机制加以保障。”吴遵民认为,这一点无论从义务教育阶段的免费教育到高中乃至高等院校的定向扶贫,抑或是招生的相对倾斜,都需要一定科学、有效、合理、公开的制度和机制安排,确保经费和优惠政策真正投入到人的同时,潜移默化地实现教育公平。
教育公平是最为基础的社会公平。高考直接关系到人们接受高等教育的水平,甚至决定着以后人生之路的走向。因此,农村和贫困地区考生的专项招生计划从严的必要性毋庸置疑,毕竟,教育投入向贫困地区生源倾斜,其本意是均衡教育资源,捍卫教育公平,从这一角度理解,对那些以任何形式侵占或骗取教育扶贫优惠政策的行为加以严格惩处都不为过。当然,首先,我们需要从制度上堵住这一漏洞,这也是《通知》试图传递的真正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