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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太平洋财险涉保险欺诈 民太安公估被指吹黑哨(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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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太平洋财险涉保险欺诈 民太安公估被指吹黑哨(转载)
本报记者 王献留 周雅楠
  “厂房起火,出产设备、房子、产制品及原料被烧毁,我公司损失惨重。在保险理赔过程中,中国太平洋产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财险)潍坊中心支公司勾结民太安产业保险公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太安财险公估公司)青岛分公司,沆瀣一气,恶意压低保险理赔金额,损害我公司的权益。”山东日照汇福源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福源公司)董事长吴宗礼日前向《中国产经新闻》记者反映。
  据业内人士指出,当前一些公估公司评估不公的症结主要表示在,公估公司“靠保险公司用饭”,不得不成为保险公司的附庸,导致公估调查的最终目的就是少赔、拒赔。那么,汇福源公司火灾变乱理赔案例是否是公估潜规则的又一次上演?为此,记者近期两次前往青岛展开调查。
  突如而来的火灾
  日照市五莲县公安消防大队“火灾变乱认定书”(以下称:火灾认定书)显示,4月16日2时21分,五莲县公安消防大队五莲山路中队接到报警,称汇福源公司发生火灾。经调查认定,起火场合是汇福源公司熟食车间的冷库,烧损熟食车间和食品加工设备一宗,无人员伤亡。
  消防部分认定的起火原因是,4月16日2时5分许,起火部位位于汇福源公司熟食车间的冷库处,起火点位于冷库北侧处,因为电气设备故障引燃周围可燃物引发火灾。
  据介绍,本次变乱系保险责任范围。汇福源公司据此向太平洋财险潍坊公司提出理赔。太平洋财险潍坊公司负责人徐盛进入现场勘察,并带来民太安财险公估青岛分公司公估人员李春雨、许兴文、刘红鹏对变乱的损失进行查勘及理算。
  汇福源公司副总经理郝其德告诉记者,火灾给公司造成了800多万元的直接产业损失,厂区修复了两个月才恢复出产,因停产和断货,多笔订单就此泡汤,致使公司客户大量流失。
  理赔金强行划入账户?
  郝其德介绍说,9月1日,太平洋财险潍坊公司通过EMS寄送了“关于汇福源公司火灾案赔付告知函”(以下简称:赔付告知函),并附有前后均被撕掉几页的“民太安公估公司公估陈诉”(以下简称:民太安公估陈诉)。
  赔付告知函显示,保单项下保险产业25200263.74元,其中,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11935667.36元:固定资产——机器设备10714596.38元;存货2550000元。“变乱发生后,贵我两司共同委托民太安财险公估公司青岛分公司对本次变乱损失及赔款金额进行公估。 经公估理算,本次变乱全部损失的最终赔付金额为1205218.28元。鉴于贵我两司共同委托的公估人出具的公估陈诉认定的金额为1205218.28元,为此,根据法律规定,我司于8月30日将该部门款项汇付贵单位账户。”
  对此,汇福源公司及时以“答复函”明确暗示,对实际损失额、公估理算方式及成果均持异议。对最终赔付金额1205218.28元无法接受。
  9月7日,太平洋财险潍坊中心支公司对汇福源公司的异议出具的“关于汇福源公司答复的告知函”暗示,“公估人作出的公估结论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且贵单位对于损失金额也盖章确定,我司也依据公估人的理算金额于2017年8月30日汇至贵单位账户。”
  对于盖章一事,汇福源公司副总经理王润杰暗示:“盖章时公估公司负责人许兴文再三强调是按4063833.40元赔付,我们信以为真,才在‘损失金额确认书’上签章的。谁知,做梦也没想到中了公估人员的圈套。”
  公估措施违法?
  吴宗礼暗示:“赔付告知函表述的‘鉴于贵我两司共同委托的公估人出具的公估陈诉认定的金额为1205218.28元’的说话不符合事实。当时查勘时保险员带来公估人员许兴文,许兴文拿了一份打印好的公估委托书让汇福源公司加盖公章,汇福源公司照办了,说明我们公司委托了民太安财险公估公司公估。可是,民太安财险公估陈诉里没有太平洋财险公司出具的财险公估委托书。这说明,民太安财险公估公司只接受了汇福源公司的委托,并非双方共同委托。更为奇怪的是,民太安财险公估公司拒绝向汇福源公司提供公估陈诉。”
  10月10日,在民太安财险公估青岛分公司,面对为何不给汇福源公司公估陈诉的质疑,民太安财险公估青岛分公司负责人苗先生回答说:“公估费是太平洋财险公司出的,我们是接受保险公司的委托,我们没有权力把公估陈诉给汇福源公司。”
  令汇福源公司提出异议的还不止这些。《资产评估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评估陈诉应当由至少两名承办该项业务的评估专业人员签名并加盖评估机构印章。然而,汇福源公司获得的此次火灾的公估陈诉上却只有一名承办该项业务的公估师李春雨签名,公估陈诉里无红色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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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2018-02-11 19:48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