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正一下,江母发起个人求助时法律允许的。但是她发起求助时对事情的描述是虚假的。在2017年3月发起求助时,江母已经在日本募集了33万元捐款。自己还有一套房产。同时在日本的华人团体无私给予江帮助,衣食住行都免费安排。大江律师初期更免费帮江母法律援助,后期也仅收取2万元律师费用。但是江母还是以“昂贵的跨国律师费,差旅费,翻译费”等为理由,继续发起捐款,敛财上百万元。在法律上,这种行为叫做「诈骗」。
另外,关于「反锁」问题,江母是没有任何证据的,前期她说这些证据都在「卷宗」里,说「离我公布案卷的时间,不长了」,但是时间已经过去了半年,她到现在都还没有公布案卷,反而是刘鑫开始在博文中逼迫她,请求她公布。所以关于这个事情,稍微有点脑子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