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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到底能不能改变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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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社科智讯一篇葛剑雄教授的讲演标题,谈了为什么而读书的四种观点。
一,为求知而读: 读书就要学会选择。
二,为研究而读: 穷尽阅读才能创新。
三,为寻找生命之意而读: 当读书成为生命的需求。
四,为走向世界而读: 能否改变命运取决于怎么读。
而葛剑雄的原标题是: 读书是非常个性化的事。
通篇看来原来标题才符合实际内容,而社科智讯的标题无非是想赚点眼球。


IP属地:四川来自iPhone客户端1楼2018-02-08 12:50回复
    读书能否改变命运并不是为什么要读书的全部理由,但读书肯定是可以改变命运的,而这种改变并不会全是因为学而优则仕,如果把学而优则仕当作读书的目的,不仅过于功利,而且太过狭隘了。


    IP属地:四川来自iPhone客户端2楼2018-02-08 1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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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6-04 08:4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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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当代国内研究历史的著名学者并不多,而葛剑雄算是一个吧,我在研究医易之源的过程中,就不得不向这些老师们学习,因为这是获取历史知识的捷径,而对我影响最大史学家,是葛兆光教授,而葛兆光教授不仅姓葛,而且也是复旦的,当然葛兆光老师研究的是思想史。


      IP属地:四川来自iPhone客户端3楼2018-02-08 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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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里想起一个段子,说一个博士后找到以前的算命先生说,七年前找你问婚姻,你说两年后就能成婚,而到现在还是孤身一人。算命先生问,七年前你是什么文化程度?……正上大学。那么现在呢?……已读完博士两年了。算命先生说,这就是读书改变命运啊。


        IP属地:四川来自iPhone客户端4楼2018-02-08 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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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里不是在说段子,也不是讨论为什么读书,而是从命理学角度来分析一下,读书能否改变命运?读书要学会选择,而读书的目的,正是为了更好地作出选择,而命运恰好是不断出现在人生中的一道又一道选择题。


          IP属地:四川来自iPhone客户端5楼2018-02-08 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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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人以书而垂后,后人以书而识古。识古的目的是为了通今,用过往的知识和经验来处理现在的权衡与选择,即执古之道以御今之有。而传承过往的知识和经验的就是书,是薪火相传,传承的是文明,是关怀,是良知,是期望……。


            IP属地:四川来自iPhone客户端6楼2018-02-09 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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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垂象,见吉凶,圣人象之;
              知天之所为者,天而生之!
              天垂象,即天之所为,需要观测它所呈现的吉凶祸福,有利的就迎合它,有害的就避开它,这样也就能得到上天的生养与庇护。
              知人之所为者,以其知之所知以养其知之所不知。
              如果说知天之所为是为了获得知识,那么知人之所为就是为了经验,用别人的经验来补充自己的不足。
              知识和经验可以帮助自己趋吉而避凶,可以对自己的作为作出更快的权衡与更好的选择。
              终其天年而不中道夭者,是知之盛也。这就是目的,要活的最长,就只能做的最好,而要做的最好,就需要知识和经验,只有知识和经验才能帮助自己去权衡利弊而作出最优的选择。
              这就是为什么读书,为什么要读书的原因,知吉凶才能明进退。


              IP属地:四川来自iPhone客户端7楼2018-02-09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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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书是一种行为,有所为是因为吉,有所不为是因为凶,吉凶的依据只能是自我的利益的损益。所以读书也会是一件很功利的事,这就是开卷有益。


                IP属地:四川来自iPhone客户端8楼2018-02-09 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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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6-04 08:3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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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这种只为利而读书的观点,未免有失偏颇,因为个人之利与社会之义总是纠缠在一起的,这种叠加态总是需要分开才能说明白的,而一旦分开了,才发现更说不明白了,这也是义利之辨,辨了几千年,还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这就是辨证法的后遗症,人无法同时既看到书页的正面又看到书页的背面,总是要分开来读,我读的是正面而你读的是背面,虽然同是一页书,但彼此看到的却不同,这也就有了分歧。辨既是证的方法,也是争辨的原因。
                  故曰莫若以明,就是站在书页的立场,正面背面无非是自身的两个面,这不就能同时看到了?只是你不是书,我也不是,所以需要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法。
                  这个方法就是合二为一,所以老子说,辨者不善,善者不辨,因为叠加态的一,是混沌的,所以要一分为二,这样才可以被人看到,而人所看到的只是二中之一,是不全面的。辨也者,有不见也,就如那只生死叠加的猫,打开箱子你只能看到它的一个面,要么看到生,却一定看不到死,要么看到死,却一定看不到死的,总有看不到的一个面。而最重要的是这只猫在打开箱子以前,是生与死的叠加态,就好比书页本来就是正反两个面一样,而我却看到正面时,背面却从我的视界中消失了,并且你如果看到的是背面时,情形也会一样的。
                  所以说凡事只有一个观点是不完善的,凡事没有一个统一的观点也是不完善的。这就是辨证法!


                  IP属地:四川来自iPhone客户端9楼2018-02-09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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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头是不是被搅晕了?为利而读书,并没有错,只是不够全面,相反,为义而读书也没错,还是不够全面。
                    正确的形式应该既要……又要……,就好比左右脚一样,企者不立,跨者不行,一条腿是站不稳的,两条腿同时迈步也是走不了路了。要立得稳,就要双脚踩在地面上,要行走,却又只能一只脚着地而交替。老子这个人之所以很伟大,就是他能看到人们熟视无睹的现象的本质,从最简单的事物中去发现最高深的道理。两条腿站立和走路用法是不同的,而走路是不能同时用的,只能是或左或右,但是无论是站还是立,都是要两腿都要用的。


                    IP属地:四川来自iPhone客户端10楼2018-02-09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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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义与利的问题,还是两条腿的问题,人首先是一个自然人,自然人所作出的选择就是利,这就是所谓的不学而能,不虑而知的本能及选择。也就是说人的天性就是利己的,这没有什么不对,只是不够完善而已。因为同时人也是一个社会人,家国天下事,无非小家大家的区别,但都是家事,家要不要呢?这就是另一条腿的问题,是义。要利还是要义?同时都要就归于混沌了,立是立住了,可是走不了,这就引申出平衡和发展的问题,平衡才有稳定,但稳定却意味着失去发展,只要迈出一条腿,单腿支撑也就失去了平衡,但不迈出一条腿就没有发展了,这就有了一阴一阳之谓道,一左一右而交替,在发展中平衡,在平衡中发展。这也就有了阴阳因为相反,所以相成的至理,右可以纠正左倾,左又可以纠正右倾,在这种不断纠正的过程中而完成了行走,马哲将这表述为否定之否定。
                      道不远人,就在你的举手投足之间,易简而天下之理得矣,真正的大道理,就在这些很容易也很简单的事物之中,正如万有引力藏在苹果落地这种小事里一样,只是日用而不知罢了。
                      那些终极的理论,都应该是简单而又整洁的,因为它是每一个都会用到的东西,也会让每一个人都能理解和发现它。天道无亲才能惠及众生,它不是为少数人才存在的,而是所有人。


                      IP属地:四川来自iPhone客户端11楼2018-02-09 1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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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书是为了利还是为了义?孟子曾说,天下之学,不归杨则归墨。杨朱传承本于道家,但把道家倡导的自然天性,推到了不愿拔一毛而利天下的地步,这种极端的利己思想,与墨子所坚持的社会大义,要为了天下而勇于牺牲自己的思想,显然是水火不相容的。
                        这不是对错问题,利字当头还是义字当先,无非是一个自然人与一个社会人各自所应该坚持的而已,只是人既是自然的,也是社会的,既要看到自己,也要看到大家,既要生存也要发展,这就是辨证法。
                        鱼和熊掌不能兼得,怎么办?义和利需要选择,如何选?这无非是两条腿走路,先迈左脚还是右脚的问题,而不应该是舍鱼而选熊掌,舍利而选义的问题,两条腿虽然对立,但不能因为对立而做取舍,而是既要又要的问题,这就是秩序,是如何行走的秩序。


                        IP属地:四川来自iPhone客户端12楼2018-02-09 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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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么该先迈左脚还是右脚呢?这个不是随便定的,否则又会引起争论,就如义字当先还是利字当头?
                          哲学思辨解决的问题都不是小问题,前面解决了义与利要两条腿走路,要交替而行,不能并脚跳(当然这个比喻有点不恰当,人也可以学青蛙跳着走路的,而这种同时并用的情形,在辨证法中是不能作到的),同时并用就只能站立,行走就不能同时并用,要交替而行。
                          但交替就有了新的问题,谁先谁后?这本来并不是问题,就如昼夜谁先谁后,两脚谁先谁后,这在生活中是不用思虑也不会在乎的。而这些日用而不知的小事却是哲学研究的大事。
                          就如义与利,何者为先?利字当先!这会引起墨家以及后来崛起的儒家的强烈不满了,社会大义怎么能排在个人小利之后呢?


                          IP属地:四川来自iPhone客户端13楼2018-02-12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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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个人小利再小,体现出来的也是自然属性,自然属性理所当然比社会属性更有优先权。
                            自然环境当然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的充分必要条件,无论是存在形态的空间大小与时间长短,这都不是人类社会可以比拟的。就好比在别人的地盘上向别人讨生活,还不允许别人具有优先权,这不是霸道,而是太过狂妄自大了。
                            义字当先体现出来的是社会性优先于自然性,不仅仅是无知无畏,更是无耻的。自然属性理所当然地具有天然的合理性,这也是人所必然要先迈出的第一步,利字理当先行!


                            IP属地:四川来自iPhone客户端14楼2018-02-12 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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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6-04 08:2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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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人会对一个婴儿去讲什么社会大义的道理,这不是听懂听不懂的问题,而是需要不需要的问题,婴儿需要的就是利,没有利的支撑,他就无法生存,又拿什么去实现义呢?
                              但这是否就意味着不需要义了呢?或者说利就是绝对的第一性呢?当然也不是这个样子的,绝对化的本身就违背了辨证法这一基本观点与方法,也违背了一切实在性事物的存在都是相对的这一基本的客观事实。
                              万物负阴而抱阳,一阴一阳之谓道。人要学会走路,就得掌握两脚交替支撑和迈步的技巧,一条腿不仅立不稳,更走不了的。人与社会的义与利也只能如此,义利交替而行,不仅要立得住脚,还要迈的开步。
                              义和利是阴阳的一种表现,义者为阳,利者为阴,二者本就混而为一,只是有了对称性的破缺,而有了或阴或阳的分化,这既是自然生成法则,也是思维生成定式,天下万物莫不本于此,故天下万事亦当本于此。


                              IP属地:四川来自iPhone客户端15楼2018-02-12 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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