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区民政局属下军休二所、军休三所、区社区服务中心(挂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牌子)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充实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根据有关规定,越秀区民政局面向全区公开选调4名公益一类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选调由区民政局组织实施,区人社局负责全程指导、监督。
二、选调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坚持人岗相适、择优选用原则。
三、公开选调的职位及职位说明
军休所管理岗位(九级职员),职位3个:主要负责各军休所老干部管理、日常行政事务管理及后勤保障服务工作。
区社区服务中心管理岗位(九级职员),职位1个:主要负责统筹、管理、评价全区社区服务项目,组织、监督、协调、评估政府购买社区公共服务项目,组织与管理全区义工等。
四、选调人员范围
截止报名时,在编、在职(岗)满1年的广州市越秀区内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通过公开选调进入事业单位后,需按新单位岗位及职务执行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等相关待遇。
五、选调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勤奋敬业,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
(三)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
(五)报考人员须具备选调职位表(详见附件1)规定的具体条件。
(六)身体健康。
(七)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近3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选调程序和方法
一、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选调由区民政局组织实施,区人社局负责全程指导、监督。
二、选调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坚持人岗相适、择优选用原则。
三、公开选调的职位及职位说明
军休所管理岗位(九级职员),职位3个:主要负责各军休所老干部管理、日常行政事务管理及后勤保障服务工作。
区社区服务中心管理岗位(九级职员),职位1个:主要负责统筹、管理、评价全区社区服务项目,组织、监督、协调、评估政府购买社区公共服务项目,组织与管理全区义工等。
四、选调人员范围
截止报名时,在编、在职(岗)满1年的广州市越秀区内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通过公开选调进入事业单位后,需按新单位岗位及职务执行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等相关待遇。
五、选调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勤奋敬业,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
(三)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
(五)报考人员须具备选调职位表(详见附件1)规定的具体条件。
(六)身体健康。
(七)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近3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选调程序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