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民法通则》,《住宅建筑规范》,《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物权法》等法规定,釆光权和日照权是公民的基本生存权,是法律对公民的人文关怀,对公民生存权的维权。我们是河南省固始县二里井社区成功大道以南,新红苏路以西,康乐街以北的安置居民,于2016年就向固始县委县政府和住建规划部门反映,新红苏路以西,康乐街以北因开发商许中平,王少福等人开发商住楼,影响后排居民的日照和釆光,要求政府和住建规划部门依法审批,材料写有一百多份了至今也没解决,反倒为开发商许中平,王少福等人开绿灯走绿色通道说什么有贡献,就是他们有贡献固始县一百老百姓没有贡献,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让百姓心凉,国家天天抓腐败振奋人心,而下面谋些领导办事让百姓心凉有理无处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