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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至农民工上班前突发脑梗 用人单位华远公司不愿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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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至58岁农民工在西安上班前突发脑梗
看病花费6万多元用人单位不愿担责
“我父亲到华远公司当保洁员,在陕西省药监局院内及马路打扫卫生,临上班前突发脑梗,被送到医院抢救,人现在还没脱离危险,可是作为用人单位华远公司不愿支付医疗费,我们家境贫穷,借不来钱,随时有停药的可能。”近日,家住周至县楼观镇姚村二组在西安打工的小宋向媒体反映遇到的闹心事。
据反映人小宋说,其父宋争权,今年58岁,2017年3月,从老家周至县楼观镇姚村到西安打工,应聘到北京诚智慧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华远卫士集团陕西省药监局项目部当保洁员,上班期间华远卫士集团除了每月发1900元的工资,没有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他父亲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由于长期在家务农,第一次到外边打工,宋争权并没有过问此事,只是踏踏实实干好自己的工作。
不料,2018年1月15日早晨7点50分,小宋突然接到华远卫士集团陕西省药监局项目部武经理的电话,告诉他其父突发疾病,已被120急救车送往西安高新医院抢救。当小宋赶到医院时,其父宋争权正躺在医院(急诊)ICU重病监控室抢救,还未脱离危险,医院诊断为急性脑梗,短短几天时间就花费6万多元。为了给父亲治病,小宋找亲戚朋友四处借钱,实在难以承担。他和其家人认为,父宋争权是在工作单位、临上班前突发脑梗,应按工伤对待,希望用人单位华远卫士集团承担相应的责任,但华远卫士集团陕西省药监局项目部负责人却解释说:“宋争权是在上班前发病,并不是在工作期间,不能按工伤对待。”此后,用人单位,对宋师傅的病情不管不问,缺少起码的人文关怀。
接到反映人小宋的投诉,1月19日上午,记者一行来到华远卫士集团陕西省药监局项目部了解核实情况,据该项目部一位女工说,1月15日早晨7点30分,快到上班时间,大家都在一楼值班室门前,准备上班,她发现宋争权师傅神情有点异样,口吐白沫,鼻涕眼泪四淌,赶紧让他坐到值班室里的板凳上,经和另一外女工商量后,给主管领导武经理打电话,然后,播打了120急救电话,工友们一道把宋师傅搀扶到马路边,不一会急救车到了,医护人员把宋师傅送到西安高新医院抢救。
这位女工的讲述,得到华远卫士集团陕西省药监局项目部负责人武经理的认同。武经理表示,宋争权患病后,他们在第一时间打120,没有耽误治病时间,至于其他问题,他刚到华远卫士集团不久,无法回答。
随后,记者电话采访华远卫士集团谢经理,对于当事人的家属反映,宋争权在华远集团陕西省药监局项目部当保洁工近一年时间,用人单位没有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与他签订劳动合同办理三金一险,谢经理解释说,由于宋争权年龄已经58岁,过了退休年龄,不能和其签订劳动合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至于,医疗费用的支付,宋争权在农村办有合疗,可以办理报销手续。另外,即使我们单位支付,也要等他看完病之后再办理报销手续。而对于宋争泉突发脑梗能否认定工伤,享受工伤待遇,谢经理表示,这个无法确定,只能通过法律程序加以认定。
为了核实北京诚智慧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华远卫士集团的资质,记者到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了解情况,该局相关人员解释说,华远卫士集团只是该局的一个外包单位,其内部人员管理均由集团内部负责处理,与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没有任何关系。
目前,当事人宋争权仍在医院重病室,生命垂危,奄奄一息。在医院守候的家人只能隔窗相望,不知老人家何时脱离危险?而已经支付的6万多元的医疗费,对于他们这个贫困家庭真是“压力山大”,他们不禁发问:“我父亲是在工作单位工作场地突发病变,为何不认定为工伤?再说了,如果华远卫士集团按规定给我父亲办理医疗保险,就不会给我们家造成这么大的损失,对于华远卫士集团的做法,我们保留依法诉讼的权利,一定要为我父亲讨个公道!”


1楼2018-01-23 12:04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