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证券日报网 更新时间: 2018-01-22 22:02
本报记者 温茹
2018年1月22日晚,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调整公告》。据公告内容,此次调整主要由于银鸽投资《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披露日至调整公告披露日期间,员工持股计划资金安排的担保措施及员工持股期限均发生了变化。由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调整属于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的董事会职权范围内,因此该调整无须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决议。
调整公告显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10,000.00万元,参加对象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经董事会认定的应纳入本员工持股计划范围的其他员工,参加人员总人数不超过242人。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持有人所持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含各期)所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据悉,此次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将委托具备资产管理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管理,并全额认购信托计划的一般级份额,信托计划主要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并持有标的股票。目前来看,以信托计划的规模上限20,000万份和公司2018年1月19日的收盘价8.47元/股测算,信托计划所能购买的标的股票数量上限约为2,361万股,约占公司现有股本总额的1.89%,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与银鸽投资于2017年12月29日披露的《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对比来看,此次调整后的公告主要存在两方面的变化,一是缩短了存续期限,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由不超过36个月调整为不超过24个月;二是增设资金补偿方。调整公告中表明,信托计划优先级份额的本金及预期收益无法实现或本金出现亏损的资金补偿方,由公司控股股东漯河银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调整为公司控股股东漯河银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深圳市鳌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自然人胡志芳,三方共同承担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银鸽投资表示,此次员工持股计划旨在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充分调动管理者和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核心人员,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
本报记者 温茹
2018年1月22日晚,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调整公告》。据公告内容,此次调整主要由于银鸽投资《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披露日至调整公告披露日期间,员工持股计划资金安排的担保措施及员工持股期限均发生了变化。由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调整属于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的董事会职权范围内,因此该调整无须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决议。
调整公告显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10,000.00万元,参加对象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经董事会认定的应纳入本员工持股计划范围的其他员工,参加人员总人数不超过242人。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持有人所持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含各期)所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据悉,此次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将委托具备资产管理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管理,并全额认购信托计划的一般级份额,信托计划主要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并持有标的股票。目前来看,以信托计划的规模上限20,000万份和公司2018年1月19日的收盘价8.47元/股测算,信托计划所能购买的标的股票数量上限约为2,361万股,约占公司现有股本总额的1.89%,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与银鸽投资于2017年12月29日披露的《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对比来看,此次调整后的公告主要存在两方面的变化,一是缩短了存续期限,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由不超过36个月调整为不超过24个月;二是增设资金补偿方。调整公告中表明,信托计划优先级份额的本金及预期收益无法实现或本金出现亏损的资金补偿方,由公司控股股东漯河银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调整为公司控股股东漯河银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深圳市鳌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自然人胡志芳,三方共同承担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银鸽投资表示,此次员工持股计划旨在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充分调动管理者和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核心人员,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