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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月评十佳、年评百佳兰州好人活动成效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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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
简 报
第453期
(2018年第2期)
兰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月15日
汇聚向善力量 筑就“好人之城”
——我市“月评十佳、年评百佳”兰州好人活动成效显著
2013年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灵魂工程,深入推进思想道德高地建设,坚持树立“好人标杆”、宣传“好人文化”,在全市上下不断发现“好人”、寻找“好人”、推介“好人”,深入开展了“做一个有道德的人,做一个好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实践活动。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作为该项主题实践活动的组织者和引导者,带头创新活动载体,开展了“月评十佳、年评百佳”兰州好人活动,并将推选出的“兰州好人”推荐到中国文明网,参加“中国好人”评选,让广大群众在“兰州好人”引领下从“价值遵循”到“实践养成”,推动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落地生根、开花结果。截至目前,我市已评选宣传“兰州好人”910人,其中54人荣登“中国好人榜”。特别是2017年,我市坚持把推荐“兰州好人”参评“中国好人”做为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全年共有14名“兰州好人”喜获“中国好人”,占全省“中国好人”的63.9%,“兰州好人”已经激荡起我市城市文明的新涟漪,叠加起我市城市文明的新高度,让兰州作为“好人之城”的影响力日渐形成。
一是建立长效机制,评选好人为善之义。在评选对象上,结合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的要求,把“兰州好人”分为“助人为乐好人”、“见义勇为好人”、“诚实守信好人”、“敬业奉献好人”、“孝老爱亲好人”五种类型,分类制定具体的评选标准,全面涵盖了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各个方面。在评选程序上,严格落实“基层评选、公示投票、综合审定”三个环节的各项选树制度,用程序的公正、公平、公开体现出“兰州好人”的真、善、美。特别是在基层评选环节,采取“三推荐、三评选”方法,即社区(村)向街道(乡镇)推荐,街道(乡镇)向区县文明办推荐,区县文明办(兰州新区、市直部门)向市文明办推荐;街道(乡镇)党委在街道(乡镇)内开展评选,区县文明办在本区县内开展评选,市文明办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评选,有效保障了“月评十佳、年评百佳兰州好人”活动的规范和持续开展。
二是坚持多管齐下,宣传平民为善之举。通过多种宣传途径和渠道,将“兰州好人”的美德传递到全市社会的各个角落,渗入到每个人的生活,营造了人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局面。组织我市新闻媒体深入“兰州好人”工作、生活的地方采访,开设专栏、专题,在显著位置或重要时段广泛宣传报道,联络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新华网等国家和外省市新闻媒体百余家进行报道或转载,极大扩展了“兰州好人”评选活动的影响力,营造了宣传学习“兰州好人”的浓厚舆论氛围。在雁南路、读者大道等城市干道布置“兰州好人街”,在百合公园建设“兰州好人”主题公园,在城乡小街巷设置“兰州好人墙”和“善行义举榜”,在全市户外大屏、公交电视、楼宇电视滚动播放“兰州好人”事迹,组织“兰州好人”进校园、进农村、进社区、进军营、进企业、进机关见面巡讲300余场次,用身边人感染身边人,打造了立体化的正能量“辐射线”,有效放大了“兰州好人”的道德示范效应。
三是注重多措并举,促成社会为善之风。坚持组织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常态性开展关爱、慰问“兰州好人”工作,使“兰州好人”及其家人的生活有尊严、有依靠、有保障。出台了《关于帮扶生活困难道德模范的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向“兰州好人”发放资金,为“兰州好人”赠阅《兰州日报》、《兰州晚报》,组织“兰州好人”观看新年音乐会、中秋赏月会等文艺表演,动员社会力量为“兰州好人”办好事、办实事,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全市为生活困难的“兰州好人”提供帮扶资金达60多万元,有力诠释了“好人好报”的政策导向,极大引领了兰州市民见贤思齐、择善而从,推动了“兰州好人”滋养生长、遍地开花。
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通过开展“月评十佳、年评百佳”兰州好人典型选树宣传活动,让“兰州好人”的感人事迹犹如星星之火,发展成为燎原态势,感召和影响全体市民,推动形成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社会风尚,让那些在平凡岗位和生活中默默奉献、不图回报的“平民英雄”走上前台,拉近了典型与群众的距离。“兰州好人”作为兰州的又一靓丽城市名片,充分传递了先进典型的精神力量,使道德力量引领城市精神文明建设,为兰州发展增加了不竭的内生动力,让助人为乐、孝老爱亲、敬业奉献、见义勇为、诚实守信等成为社会主流价值,形成了具有兰州特色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新模式。


1楼2018-01-22 10:40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