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汉书·艺文志》中说:“传曰:‘不歌而诵谓之赋。’”这里所说的“赋”,本指春秋时代贵族礼会之际不歌诗,而是在对话中背诵几句诗,称之为赋,可见赋在这里是作动词用。春秋以后,“聘问歌咏,不行于列国”,贵族已经不需要同时也没有机会运用背诵几句诗的形式,来委婉地表述自己的意思了。到了汉代,民间诗歌归乐府掌管,而文人创作的文学作品,几乎全都不依赖音乐,歌咏,而靠写在竹简、绢帛之上,或吟诵于唇吻。于是,这种“不歌而诵”的流传形式,便成了赋这种文体的流传特征,人们遂称为这种“不歌而诵”的文体为“赋”,由原来的动词而变成名词了。这样,以“歌”与“诵”来区分诗与赋,可谓抓住了赋的特征。赋虽然和诗一样讲究韵律,但它的韵律与歌曲无关,也就是说赋的韵律是为了诵读,而不是为了配乐演唱。当然,后来有些诗也“不歌而诵”了,但那是诗与音乐逐渐分离的结果,不能由此而证明诗歌原始阶段具有歌唱的特征没有存在过,也不能由此而否定汉代以“歌”与“诵”来划分诗赋的时代意义。“不歌而诵”虽不能概括赋的全部特征,但它仍不失为对赋的基本特征的一种探本之论。所以这一概括,时至今日仍然被人们所常常征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