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陈 曦 通信员 陶羽佳
本报讯 “我帮公司开车,以前ETC扣了通行费后,还需要到ETC服务中心开具发票,要抽专门的时间过来,比较麻烦,现在可以直接用电脑在公司里把发票打印出来,手续很简单,财务报销的速度也快了。”近日,在秀洲区某公司做驾驶员的张先生说。
据了解,自2018年1月1日起,使用ETC卡或用户卡缴纳的通行费以及ETC卡充值费,可以开具通行费电子发票,不再开具纸质票据。
“从1月1日到现在,我们整个嘉兴市包括王店、长安等服务站,已经累计开出了通行费电子发票近200份。”嘉兴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的陈会计介绍。通行费电子发票的开具手续很简便,客户可以登录发票服务平台网站www.txffp.com或者下载一个票根APP,凭手机号码、手机验证码免费注册,按要求绑定ETC用户信息并设置购买方信息。ETC充值或者是实际产生通行费后,登录到发票平台选取需要开具发票的充值或消费交易记录,申请生成通行费电子发票。发票服务平台免费向用户提供通行费电子发票及明细信息下载、转发、预览、查询等服务。
秀洲区国税局政策法规科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行费电子发票的开具,满足了车辆号牌与通行记录的准确对应,最大限度方便了纳税人获取发票和实现税款抵扣,打通了公路行业落实营改增改革的“最后一公里”。单位和个人可以登录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对通行费电子发票信息进行查验。
目前,通行费电子发票开具需要在实际发生通行费用后第10个自然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起,登录发票服务平台,选择相应通行记录取得通行费电子发票。目前还未办理ETC卡或用户卡、直接使用现金缴费的客户,可以按原有方式缴纳通行费和索取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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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嘉兴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