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际生活中,出现的种种问题都有,借名买房的有,购买指标的有,购买安置的有。这些上法院不好审判才需要调解,当初帮忙了,如今政策调整的多了,房价上涨厉害了。大家心中有了不平衡了,那么需要调解的是心,从感情去办理,从家人去谈。如同上期的那个宅基地盖房的大姐,和唯一的男孩老三。感情有,但是矛盾如何处理,大姐当初付出很多,而老母亲又是认同大姐的。如果化解的好以后还是一家人。这之前都有多次。之所以找调解就是不想闹僵了。
再说理,这个理和法是两码事,过去有着许多规矩原则但是不是法律,而如今矛盾就是一面想维护规矩原则道德层面另外一面又找法律。这两者有冲突甚至矛盾的。例如为何借名买房购买指标,这是法律禁止的,但是事实上有。农村规矩是老大成家单过,老小继承老人家产。兄弟二人只能新申请一块宅基地等等。那么必然有一个人只有老人名下的宅基地,而且变更宅基地要等规划而不是分家或是老人死了就可以办理的。还有女儿不能分宅基地等等。甚至拆迁时各村不认可女儿户口。那么这有违反法律规定了。城里也是一样,例如过去接班子女不能分房,除非老人退了住房接班子女才能从新分配,造成了许多历史遗留问题,拆迁时和父母一起过的房产都落父母名下,分家单过的都是各自名下等等。还有照顾老人一起生活的如果最后要证据要发票那么付出基本上是没法说明的,还有买断房产出钱问题,继承承租权问题。如果分割里历史就以法律来判断那么最后的结果可想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