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BILL,GEORG对我生气的时候总会把我名字拆开逐个英文字吼。通常我会反驳他说拆开来念像是诅咒我be ill似的,然后他就会气hong了脸再吼一次。他最后一次对我吼大概会是我si了的时候吧,不过幸好那时我都听不到了。医生跟我说这大概是我人生最后一个圣诞节的时候我就下定了决心,在人生最后要huang唐一次。
第一次看到他,我就知道我陷进去了。
那天我和GEORG吃完饭后,他像往常般给我端来一杯咖啡:「来,你最爱的。」我一直也没有跟他说过,我喜欢的其实是方糖不是咖啡,但他既然都这麼认为了,那就罢了。我推开他说不想喝,抓起大衣就出了门。走到冷清的街上,有点凉。找了一间再平凡不过的酒吧想买zui一次,谁叫这麼多年来GEORG都不让我碰酒。我推开门,一眼就看到那个酒保,他的眉,他的眼,他的唇角,无一不是xing感的代表。我当时想,这样的人,大概就是一夜荒唐的好对象。我朝他走过去,坐在他面前,他一直望著我,我觉得自己快要晕倒了。他扬起一个有点坏的笑容问我要点什麼。怎麼办?我完全不懂酒的种类。最后还是很孩子气的问他有没有牛奶。他好像有点觉得我是白撞进来的,露出了一点不耐烦的反应。他好像无可奈何的问我要不要一杯有牛奶味道的COCKTAIL,我那时想,如果什麼都顺他意的话是不是就会跟他其他的一夜情对象一样,只落得连名字也不记得的下场?真奇怪,这明明才是我本来渴望的荒唐,送到面前来却又不想要了。是不是每个人要走的时候,都希望有人能记住你呢?我只是自私的这样想,却忘了被留下被逼回忆的人的痛。
第二天的我受宠若jing。
前一天说过的话,我只当是tiao情,还是他哄我说的。所以当我推开门看见他朝我扬著手中的牛奶和方糖时,我无法掩饰我的ji动,和感动。我没有想过这世界上会有一个第一次见面的人,会把我的一句话记住,并付诸实行。我看著他把温好的牛奶倒进一个大麦克杯里,我知道这杯子一定也是他特地买的,酒吧里怎会有这样的杯子?我不敢看他,只能专注的把方糖放进牛奶里搅拌,然后闭起眼睛喝。我知道,如果我睁开眼的话,眼泪一定会被热气熏出来的。那是我人生中喝过最好喝的牛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