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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我已经无法直视这个网游宣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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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北京17楼2018-01-10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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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觉得时代变了,以前看到这广告就是林思聪,现在一看到这广告就是张家辉陈小春古天乐,不知道10年以后会变成谁代言


    IP属地:上海来自Android客户端18楼2018-01-10 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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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洗黑钱的你都敢惹 666


      IP属地:贵州19楼2018-01-10 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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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沉小春,是兄弟就砍渣渣辉


        IP属地:广东来自iPhone客户端21楼2018-01-10 1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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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广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22楼2018-01-10 2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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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浙江来自Android客户端24楼2018-01-10 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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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来举个例子,有一个游戏,咱们就不说他是什么,反正他签下了大量的你所知道的男明星。
              对游戏市场有号召力的男明星,几乎全部签掉,这件事情对于原来的游戏公司来说,是几乎不可能的。
              为什么?因为速度做不到。
              这个代言人谈判是一个非常复杂的商务运作,你得有一个多大的团队,去跟那些明星,去跟他的经纪人去对接,那为什么这家游戏公司它能做到,下面我就跟你说说,他是怎么做的。
              在没有取得这些明星同意的时候,他们就把明星的照片,已经贴在自己的游戏上,在网上开始发。
              请注意,这个瞬间它是侵权的。
              然后,网络大数据会瞬间告诉你,极短的时间就会告诉你,哪个明星,对于这个市场是有效的,一旦发现数据反馈他有效,好,马上就给他的经纪人打电话,某某明星,现在有一个机会摆在你面前,我们需要签你的代言,就代言三个月。
              为什么只要三个月,因为一个明星的粉丝,导三个月就导完了,只要三个月,不需要你配合任何活动,甚至连照片都不需要你拍,我自己去网上找,只要你答应,现在二百万马上到账。
              如果这位男明星大哥愿意给我说一段视频,我在玩某某游戏,难道你不来吗?只要录这一短视频,再加150万,就这种操作。
              好,慢着,你可能会说,这不对吧,这头一天晚上,没有争得许可,这不侵权了吗?
              对,你去想想,如果你是那个明星的团队,你是会为头一天晚上的短暂的侵权花律师费,打一场旷日持久的官司,还不见得能赔你什么钱好,还是马上几百万现金,不付出任何其他的时间成本,落袋为安好,这个决策不难做吧。
              对于一家游戏公司来说,你是慢吞吞的走商务流程好,还是拿到先发优势好,这可能也不是一个难做的决策。
              所以你看,商业的做法,在加快,市场的打法在加快,我们想想,可能人类那些维护市场公平和交易法律制度,是不是都想得慢了一点?


              来自iPhone客户端25楼2018-01-10 2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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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半年最火的游戏不是王者荣耀吗?怎么下半年就变成吃鸡?这不是两种游戏呢?怎么用户怎么从这头跳到那头的?
                这个道理很简单,你想想过去PC版的电脑游戏,大概十几分钟可以让玩家爽一下,到了手机游戏,像王者荣耀,大概两三分钟,可以让用户爽一下,而吃鸡游戏,一分钟可以爽好几下,就这么简单。
                只要你意识到用户的大脑,对刺激的忍耐度和需求度在不断的增加,你就知道,下一代游戏往哪儿走,这就是用户的演化。


                来自iPhone客户端26楼2018-01-10 2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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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怕什么真理无穷,进一寸有一寸的欢喜加油


                  来自iPhone客户端27楼2018-01-10 2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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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66


                    IP属地:广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28楼2018-01-10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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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知乎用户
                      链接:https://www.zhihu.com/question/21746346/answer/59298961
                      来源:知乎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商业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非商业转载请注明出处。
                      我就说一点吧。(当然我自己也觉得有点跑题)
                      民众不信任法律,不信任法院,不相信执法。
                      任何事情需要走法院的基本都是最后的选择了。
                      如果可以通过闹事解决的,绝对不会走法院。
                      (但更多的是:对“我”不利的都是恶法,值得“我”选择无视。
                      而利益才是最值得人去争取的,建立垃圾站是必须的,但离我远点也是必须的。)
                      很多本身就是违法的事情,但通过闹事就可以解决了。
                      zf单位也会协调妥协维稳。帮助闹事者。因为维稳的风险小,收益大。
                      有些企业/个人不怕zf单位,不怕法律,反而怕记者。因为记者会造成真实的损失,而法律执行也许不行。
                      法律的概念很低,违法的概念也很低,对法院的执行普遍不太满意。(尤其是民事和行政)
                      依旧是法不责众,法不责老,法不责幼,法不责权(前有替死鬼)。
                      反正很多民众也相信船到桥头自然直。整个村一起违建的太多。整个村一起抢建你这么处理?
                      几百号人,打不得,杀不得,你弄坏了房子人家和你拼命。弄坏了我的东西必须赔,人家是最朴素的人民,人民当然是有道理呀,否则人民怎么可能去拼命。
                      你抓人就是错了,你拆迁就是错了,泼粪泼尿扔石头。
                      然后妥协,不得不妥协。
                      如果你出动几百号军警,这是上头条的节奏呀,哪个官员有这等胆量。你能说服悠悠众口?
                      然后大家都做老好人,逼得隔壁村老实人也眼红了。也想争取这份不属于自己的蛋糕。
                      法律漏洞太,执法力度,法律的维护权益成本太高,等是阻碍的。
                      但即便是读了这么多年的书的年轻人,出来社会几年也觉得这....这是什么原因?利益。
                      难道有利益就不需要坚持正确的了么?
                      但万一坚持这种正确,却“损失”了几十万,谁那么“傻”呀。
                      可这不傻的,欺负了真的理想的傻的,那真并不算傻。
                      只会让天真的人难过。大家都在用电,为啥就他那有高压电,


                      来自iPhone客户端29楼2018-01-11 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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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刚看到广告我本来打算举报,结果原来是帖子


                        IP属地:广东30楼2018-01-11 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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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楼层疑似违规已被系统折叠 查看此楼


                          IP属地:贵州来自Android客户端31楼2018-01-11 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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