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河北省邢台市桥西区景河花园(景河社区二期)业主(位置位于河北省邢台市桥西区中兴大街与冷库街交叉口西行300米路南 景河西区 内的景河花园合同名为景河社区二期),我们69户业主是先后于2011年12月至2012年1月与河北必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署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向河北必拓房地产开发商交付了20%-70%不等的期房购买首付款,与物业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 根据原合同的说法是购买的交房期限到2013年5月房子可以交付使用,并未对自己是否盖房进行说明和告知业主们。一拖再拖并含糊其辞,也没有给业主合理解答。事情发生在2017年12月23日。开发商开始大面积通知业主来选房或者退房,房价却由原来的每平3000元左右上涨为6500元 实际为翻倍上涨......开放商理由按照当时房价进行评估计算,按照当前市场价执行,原合同作废 拒绝执行原房价和协商解决此事。
发现 河北必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并没有按照其协议规定的内容为业主进行执行,经过多次和开发商沟通、信访当地有关部门,没有得到任何的解决。我们业主在自身权利和经济上受到了严重损失。为了保护我们业主的自身的权利尽快要回我们的住房
发现 河北必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并没有按照其协议规定的内容为业主进行执行,经过多次和开发商沟通、信访当地有关部门,没有得到任何的解决。我们业主在自身权利和经济上受到了严重损失。为了保护我们业主的自身的权利尽快要回我们的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