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原告律师请继续。
第二个证人坐在证人席上。
原告律师,“证人请把你的名字和当时在案发现场所处的位置向法官大人介绍一下。”
证人二,“我叫黄志锋,我是被害人身边保镖。案发时,我站在离我们老板不远的地方。”
原告律师,“你能把你在案发现场看到的情况向法官大人说一下。”
证人二,“我看到杨慕次对着我们老板开了好几枪。”
原告律师,“法庭上有杨慕次这个人吗?”
证人二指着阿次说,“就是他。”
原告律师,“法官大人,我没有问的了。”
以琛走到证人二身边,“你大概离你们老板和被告大概有多远?”
证人二,“大概有几十米远。”
以琛,“为什么你会离他们那么远呢?”
证人二,“因为我怕杨慕次开枪打我,所以我躲起来了。”
以琛,“你确定你看的是杨慕次也就是被告开枪射击的你们老板?”
证人二,“不是他还能是谁?难道是我们老板自己开枪射击自己。”
以琛,“那你到底是看没看到杨慕次拿枪射击你们老板。”
证人二,“看的不是十分清楚,但肯定是杨慕次做的。”
以琛,“我想问你一下,吴文曦离你们老板有多远?”
证人二,“他就在我们老板身旁。”
以琛,“和杨慕次比哪个近?”
证人二,“吴文曦近。”
以琛从桌上拿出案卷,“法官大人,我有一份证明,证明吴文曦与被害人陈家伟有债务纠纷,我有理由怀疑。是吴文曦利用杨慕次枪击来谋杀被害人陈家伟而与杨慕次无关。”
原告律师,“法官大人,我反对,辩护律师无理推断。”
以琛,“法官大人,这是最近一年来吴文曦向陈家伟所借的款,足足有100万之多。而吴文曦一年的收入不到10万,所以我有理由怀疑是吴文曦杀的陈家伟。”
法官,“反对无效。”
法官,“辩护律师请继续。”
以琛,“黄志锋你们老板和吴文曦关系如何?”
证人二看着原告律师,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了。
原告律师,“法官大人,我反对。这个问题与本案无关。”
法官,“反对有效,请辩护律师问与本案有关的问题。”
以琛,“法官大人,我没有问题了。”
法官,“好请双方继续。”
以琛回到座位上轻轻的喘了口气。
助手悄悄的说,“以琛,刚才跃春发短信说,阿初醒了,正在赶往法庭的路上。”
以琛听了点了点头。
原告律师,“请问你的名字和职业?”
证人,“我叫张伟杰,我是一名法医。”
原告律师,“请问被害人是你为他们出具的验尸报告吗?”
证人,“是的。”
原告律师,“请问他们的死因?”
证人,“被人近距离枪击致死。”
原告律师,“能通过伤口痕迹来确定是用的什么枪吗?”
证人,“是警用P250手枪。”
原告律师,“确定?”
证人,“我们根据配比认定被害人是被警用P250手枪所害。”
法官大人,“我没有问题了。”
以琛,“验尸官是吗?”
证人点了点头。
以琛,“我想问一下实验配比的准确率大概有多少?”
证人,“以现在的技术准确率可以做到70%-80%。”
以琛,“法官大人我没有问题了。”
法官,“双方请继续。”
原告最后一个证人上庭。
原告律师,“请问你的姓名和职业。”
证人,“我叫梁汉声,我是一名弹道痕迹专家。”
原告律师,“请问在案发现场被害人所中的子弹是什么枪型射出的?”
证人,“是警用P250手枪。”
原告律师,“你确定吗?”
证人,“我们拿着杨慕次在案发现场留下的手枪和被害人所中子弹进行对比,就是这把枪里射出的子弹。”
原告律师,“法官大人,我没有问题了。”
原告律师得意洋洋的坐在桌旁看着以琛,我看你还能怎么辩驳。
以琛,“我有个问题不太明白,我可以咨询一下你吗?”
证人,“你问。”
以琛,“警用P250市面上也就是通常所说的黑市上有没有卖的?”
证人,“可能有,我不确定。”
以琛,“法官大人我没有问题了。”
第二个证人坐在证人席上。
原告律师,“证人请把你的名字和当时在案发现场所处的位置向法官大人介绍一下。”
证人二,“我叫黄志锋,我是被害人身边保镖。案发时,我站在离我们老板不远的地方。”
原告律师,“你能把你在案发现场看到的情况向法官大人说一下。”
证人二,“我看到杨慕次对着我们老板开了好几枪。”
原告律师,“法庭上有杨慕次这个人吗?”
证人二指着阿次说,“就是他。”
原告律师,“法官大人,我没有问的了。”
以琛走到证人二身边,“你大概离你们老板和被告大概有多远?”
证人二,“大概有几十米远。”
以琛,“为什么你会离他们那么远呢?”
证人二,“因为我怕杨慕次开枪打我,所以我躲起来了。”
以琛,“你确定你看的是杨慕次也就是被告开枪射击的你们老板?”
证人二,“不是他还能是谁?难道是我们老板自己开枪射击自己。”
以琛,“那你到底是看没看到杨慕次拿枪射击你们老板。”
证人二,“看的不是十分清楚,但肯定是杨慕次做的。”
以琛,“我想问你一下,吴文曦离你们老板有多远?”
证人二,“他就在我们老板身旁。”
以琛,“和杨慕次比哪个近?”
证人二,“吴文曦近。”
以琛从桌上拿出案卷,“法官大人,我有一份证明,证明吴文曦与被害人陈家伟有债务纠纷,我有理由怀疑。是吴文曦利用杨慕次枪击来谋杀被害人陈家伟而与杨慕次无关。”
原告律师,“法官大人,我反对,辩护律师无理推断。”
以琛,“法官大人,这是最近一年来吴文曦向陈家伟所借的款,足足有100万之多。而吴文曦一年的收入不到10万,所以我有理由怀疑是吴文曦杀的陈家伟。”
法官,“反对无效。”
法官,“辩护律师请继续。”
以琛,“黄志锋你们老板和吴文曦关系如何?”
证人二看着原告律师,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了。
原告律师,“法官大人,我反对。这个问题与本案无关。”
法官,“反对有效,请辩护律师问与本案有关的问题。”
以琛,“法官大人,我没有问题了。”
法官,“好请双方继续。”
以琛回到座位上轻轻的喘了口气。
助手悄悄的说,“以琛,刚才跃春发短信说,阿初醒了,正在赶往法庭的路上。”
以琛听了点了点头。
原告律师,“请问你的名字和职业?”
证人,“我叫张伟杰,我是一名法医。”
原告律师,“请问被害人是你为他们出具的验尸报告吗?”
证人,“是的。”
原告律师,“请问他们的死因?”
证人,“被人近距离枪击致死。”
原告律师,“能通过伤口痕迹来确定是用的什么枪吗?”
证人,“是警用P250手枪。”
原告律师,“确定?”
证人,“我们根据配比认定被害人是被警用P250手枪所害。”
法官大人,“我没有问题了。”
以琛,“验尸官是吗?”
证人点了点头。
以琛,“我想问一下实验配比的准确率大概有多少?”
证人,“以现在的技术准确率可以做到70%-80%。”
以琛,“法官大人我没有问题了。”
法官,“双方请继续。”
原告最后一个证人上庭。
原告律师,“请问你的姓名和职业。”
证人,“我叫梁汉声,我是一名弹道痕迹专家。”
原告律师,“请问在案发现场被害人所中的子弹是什么枪型射出的?”
证人,“是警用P250手枪。”
原告律师,“你确定吗?”
证人,“我们拿着杨慕次在案发现场留下的手枪和被害人所中子弹进行对比,就是这把枪里射出的子弹。”
原告律师,“法官大人,我没有问题了。”
原告律师得意洋洋的坐在桌旁看着以琛,我看你还能怎么辩驳。
以琛,“我有个问题不太明白,我可以咨询一下你吗?”
证人,“你问。”
以琛,“警用P250市面上也就是通常所说的黑市上有没有卖的?”
证人,“可能有,我不确定。”
以琛,“法官大人我没有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