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我与祝同学情投意合了。每天形影不离的,她喜欢显得自己man一点,然后就属男,之前有篇文章,她是那个君,我就是军妇,不过只是一个人,叫我fufu祝同学有叫我小怡,亲爱的。多亲切呐!but

奈何那时的我太木纳,不大能说,说不出来,感觉很奇怪,称呼上都不能甜甜的噗,当然,现在也有点木纳,但是好多了。
想当年,我是一个专业电灯泡,其中印象比较深的是“蜡笔小新事件”。那时候学校都有带手机,而她男朋友是学电脑的,可以触碰电脑,下载视频,我选择了蜡笔小新。于是乎,每天吃完晚饭逛校园结束了,她和她男朋友在一旁恋爱 然后我在另一边的草坪看蜡笔小新,快上课我们就回去班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