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昨天在吧里给几个吧友发了下面的,今天360有文章评论,下面留言对颖宝很有利,可是几分钟就看不到文章了。有能力的发一下挺颖宝吧。微博什么都行。我的手机电脑都上不了微博了
看一下;吴侵权
从常理和法律角度分析下,如是赵向吴邀歌 1、则属于委托创作,著作权可根据合同约定归属,如果赵要自己唱,作为自己的歌曲,那她肯定会约定著作权归自己。 2、委托作品那就得根据委托方的要求和需要创作,吴就不可能说是为回馈国内粉丝出中文歌作为圣诞礼物送给粉丝的想你(妮),那就属于违约,因为那不是委托人赵丽颖送给自己粉丝的吗?!3、量身定做的委托作品那演唱者或主唱本应该是赵不会是吴,可明眼人都知道现在歌曲的主唱是吴亦凡4、赵的委托作品要拍mv也会是赵找人拍,而不会是吴(这条看后续mv的发布再证实,看版权归属、看谁先发布、谁主打推广等)。5、如是赵委托那各大音乐平台qq、酷狗宣传简介软文应是:赵丽颖圣诞感恩回馈粉丝、新歌力邀吴亦凡操刀制作并合唱。而不应是:吴亦凡出年底收官力作,出中文歌回馈国内粉丝。大家想想宣传简介通稿是谁发给音乐平台公司?很明显谁要出歌宣传谁负责!否则谁知道你的背后创作和出品初衷!很明显是现在公布的宣传软文是吴不是赵。6、即使赵丽颖要圆歌手梦,是不是非要在这个拍戏期间挤时间出来又录音又拍mv?是不是非要找吴亦凡制作?答案明显7、所以综上,很明显这次不是赵的完全单方邀约。有可能是赵曾提过喜欢唱歌,半真半假的跟吴邀过歌,吴也知道赵喜欢唱歌且吴也确实想出中文歌回馈粉丝,两人有交情算朋友,所以一拍即合有了合作。赵过了唱歌的瘾,吴也践行了对粉丝承诺,而且两大流量也能带来更大商业效益。 8、撕成这样两方都没得好。赵的微博有想定风波的表态,还是有态度和担当的,否则她完全可以不理会,两家撕也撕不出个真相。这样一回应想都不用想吴的粉丝肯定很高兴:看赵丽颖自己都承认了,看她的粉丝打脸了吧。其实赵的回应真的没有直接说谢谢吴给我制作的这首歌,而是谢谢吴制作人的制作。因为这首歌是她也参与了演唱,也算是又圆了一次唱歌梦,也确实是吴制作的。所以她的“为我”放在了第二句话圆梦助力上,这也符合事实,同时表达了对吴的感谢,也给争论不休的粉丝一个告示。吴的回应呢,有点刻意凸显是赵邀请,往好了想赵先出面表态谢邀,那吴顺势配合把这个争论平了,说不定双方私下有沟通怎么应对。往坏了想就不够有担当。不过这样双方不再争谁先邀,但吴粉肯定要嘲骂赵及粉丝,赵粉憋屈也会忍不住回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