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生意,开始时是两个人合作的,我属于第三个入伙的,我是17年6月18入伙的,但是入伙之前,前两人合作的库存是没有盘清楚的,入伙合作之后我拿出来9万块钱,到目前为止之前的库存已经基本出完了,今天盘点算账时按现有的库存,所有算下来是57万左右,利润是26万多,但是现有的货是我们三个人一起出资收的,但是算成本的时候是按两个人合的,然后我在补齐剩下的钱,或者说我不补齐的情况下年底少分7万左右,这样的情况下怎样算比较公平,谁不占谁便宜,谢谢各位了,真的有点懵逼了,或者教下我怎么算的方法
,谢谢吧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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