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是为了要让我们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可是有一些同学根本是没什么贵重东西,抽屉没有锁的必要。还有很多的同学抽屉里只是一些饼干、牛奶等甚至是餐巾纸,草纸等,学校认为这样的抽屉有必要去锁吗?
本人听说最近有老师从学生的抽屉里找到了违禁物品,而且是老师未经同学的同意,进入该已被锁住的寝室,然后翻找某抽屉,终于反找出了自己想要的东西。随之,心里一阵欢喜,之后引发出了一系列的事情。说到这里,我不仅要发出质疑,未经主人的许可,能够翻找主人的抽屉吗?这难道没有侵犯此人的隐私权吗?也就在这件事之后,学校就莫名其妙的新出台了一个政策:离开寝室时要将自己的抽屉锁起来。这是从前都没有过的,至少这不是强制性的,不锁抽屉是不会扣分的。而如今突然强制要求锁抽屉,不得不让本人怀疑学校的做法。这其中必含隐情。难道这是为了给不经其主人同意而私自翻找他(她)的抽屉“合法化”吗?这就是做那件事的借口吗?说得难听一点,抽屉锁不锁,丢不丢东西是我们自己的事情,根本与校方无关。丢了东西是偷东西的人的责任或者是我们自己没有保管好自己的个人物品。但是希望有关老师不要以要锁抽屉的名义而去翻找他人的物品。这样既给同学们造成不好的影响,也给自己的声誉造成污点,根本没有什么好处。既然要查我们学生有没有带什么违禁物品,那么至少应该要取得当事人的同意许可之后,并且有其他同学和老师在场时才能去搜查。不然的话,这无疑侵犯了当事人的隐私权,难道老师就是这样“为人师表”的吗?我希望有关老师能作出相应的解释,以博取同学们的信赖,否则会丧失“民心”。也许有关老师会声明当事人确实带了违禁物品,是当事人违规在先。那么我要说的是当事人带了违禁物品确实不对,但有关老师在掌握到当事人带了违禁物品的可靠证据之前,首先侵犯了当事人的隐私权,这样做难道是正确的吗?或许有关老师接到了某些或某个同学的举报,但是这只是单方面的消息,也许情况未必属实,只是那些人或那个人的“一面之词”呢?在此,我希望有关老师做出相应的解释。
另外,本人还要说的一件事就是关于“洗澡门”的问题,因为本贴吧中已有相关内容,本人不在详说。
本人听说最近有老师从学生的抽屉里找到了违禁物品,而且是老师未经同学的同意,进入该已被锁住的寝室,然后翻找某抽屉,终于反找出了自己想要的东西。随之,心里一阵欢喜,之后引发出了一系列的事情。说到这里,我不仅要发出质疑,未经主人的许可,能够翻找主人的抽屉吗?这难道没有侵犯此人的隐私权吗?也就在这件事之后,学校就莫名其妙的新出台了一个政策:离开寝室时要将自己的抽屉锁起来。这是从前都没有过的,至少这不是强制性的,不锁抽屉是不会扣分的。而如今突然强制要求锁抽屉,不得不让本人怀疑学校的做法。这其中必含隐情。难道这是为了给不经其主人同意而私自翻找他(她)的抽屉“合法化”吗?这就是做那件事的借口吗?说得难听一点,抽屉锁不锁,丢不丢东西是我们自己的事情,根本与校方无关。丢了东西是偷东西的人的责任或者是我们自己没有保管好自己的个人物品。但是希望有关老师不要以要锁抽屉的名义而去翻找他人的物品。这样既给同学们造成不好的影响,也给自己的声誉造成污点,根本没有什么好处。既然要查我们学生有没有带什么违禁物品,那么至少应该要取得当事人的同意许可之后,并且有其他同学和老师在场时才能去搜查。不然的话,这无疑侵犯了当事人的隐私权,难道老师就是这样“为人师表”的吗?我希望有关老师能作出相应的解释,以博取同学们的信赖,否则会丧失“民心”。也许有关老师会声明当事人确实带了违禁物品,是当事人违规在先。那么我要说的是当事人带了违禁物品确实不对,但有关老师在掌握到当事人带了违禁物品的可靠证据之前,首先侵犯了当事人的隐私权,这样做难道是正确的吗?或许有关老师接到了某些或某个同学的举报,但是这只是单方面的消息,也许情况未必属实,只是那些人或那个人的“一面之词”呢?在此,我希望有关老师做出相应的解释。
另外,本人还要说的一件事就是关于“洗澡门”的问题,因为本贴吧中已有相关内容,本人不在详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