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13号在同程网定了去泰国旅游的行程,本来一件很开心的事情却变得非常的不愉快,记得是9月16号还是17号导游带我们去泰国皇家珠宝中心并告知我们泰国皇家珠宝中心是泰国皇家开的,并且还告知我们如果进去说商品不好等于侮辱泰国皇家还说在泰国侮辱皇家等于犯法,就这样对我们即使恐吓又是让我们对商品产生信任感,因为一个国家不可能跑去卖假货吧。
于是进去购买了7100RMB的一个黄宝石吊坠,带了不到一个星期发现黄宝石吊坠掉了两颗碎钻,然后向同程这边申请退货,结果被告知要扣除30%的手续费,并且说这个是商家说的,还说商家不承认商品有质量问题,从头到尾都是同程在告知我这个信息至于是否是商家说的我也无从得知。
后来我告知同程他们的导游带我们去泰国皇家珠宝中心的时候存在欺诈行为,但是他们一口咬定说按照合同来他们是带我去了那个地方那么就不存在任何问题,避而不谈导游的欺诈行为,后来在我的再三追问下说他们的导游对购物点的错误描述在他们公司的规定中是合规的,然后我就不知道该对他们说些什么了。
我投诉到国家旅游局,后来由苏州旅游局进行处理我的事情,处理的结果就是依旧是30%的手续费,并不承认商品有质量问题。从头到位他们都只是看了一眼商品照片并且给不出任何没有质量问题的有力证据就说商品没问题要是国内公司都这样哪还有什么商品是存在质量问题的呢?
然后我也像苏州旅游局投诉同程旅游对于导游存在的欺诈的行为默许语言,但是被告知投诉这些是没有任何作用的。突然有种被同程强奸却被苏中旅游局告知你怎么证明他真的强奸过你,有录音吗?有照片吗?即使有也不能证明这个强奸行为是跟公司有关系的,这种感觉。
仔细查看合同存在各种跟合同相违背的地方,比如旅行社不能在合同中模糊的说是住什么酒店,但是同程的旅行单中就是模糊的,并且旅行单中的购物点都是模糊的。
今天11月25号,昨天在武汉市长热线的督促下去武汉的旅游局进行了调解,调解的结果就是他们咬定商品是人为损坏的,并要扣除30%手续费,吊坠上掉东西你要怎么证明它是非人为弄掉的?他们告知商品卖的时候是好的,那么就不存在任何质量问题。对于这种回答我好好感受了一番作为一个“中国”消费者的卑微感。
并且在调解的过程中当我问到导游在旅途中进行误导我们消费的行为在同程规章制度中是合规的吗?几番周旋后同程旅游的代表给出肯定的回答。然后调解员就对同程的这种言语进行了批判(仅仅只是批判而已,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难道国内的旅游公司都无耻到如此地步?
至少目前我看同程是这样的。
哎。。。。
于是进去购买了7100RMB的一个黄宝石吊坠,带了不到一个星期发现黄宝石吊坠掉了两颗碎钻,然后向同程这边申请退货,结果被告知要扣除30%的手续费,并且说这个是商家说的,还说商家不承认商品有质量问题,从头到尾都是同程在告知我这个信息至于是否是商家说的我也无从得知。
后来我告知同程他们的导游带我们去泰国皇家珠宝中心的时候存在欺诈行为,但是他们一口咬定说按照合同来他们是带我去了那个地方那么就不存在任何问题,避而不谈导游的欺诈行为,后来在我的再三追问下说他们的导游对购物点的错误描述在他们公司的规定中是合规的,然后我就不知道该对他们说些什么了。
我投诉到国家旅游局,后来由苏州旅游局进行处理我的事情,处理的结果就是依旧是30%的手续费,并不承认商品有质量问题。从头到位他们都只是看了一眼商品照片并且给不出任何没有质量问题的有力证据就说商品没问题要是国内公司都这样哪还有什么商品是存在质量问题的呢?
然后我也像苏州旅游局投诉同程旅游对于导游存在的欺诈的行为默许语言,但是被告知投诉这些是没有任何作用的。突然有种被同程强奸却被苏中旅游局告知你怎么证明他真的强奸过你,有录音吗?有照片吗?即使有也不能证明这个强奸行为是跟公司有关系的,这种感觉。
仔细查看合同存在各种跟合同相违背的地方,比如旅行社不能在合同中模糊的说是住什么酒店,但是同程的旅行单中就是模糊的,并且旅行单中的购物点都是模糊的。
今天11月25号,昨天在武汉市长热线的督促下去武汉的旅游局进行了调解,调解的结果就是他们咬定商品是人为损坏的,并要扣除30%手续费,吊坠上掉东西你要怎么证明它是非人为弄掉的?他们告知商品卖的时候是好的,那么就不存在任何质量问题。对于这种回答我好好感受了一番作为一个“中国”消费者的卑微感。
并且在调解的过程中当我问到导游在旅途中进行误导我们消费的行为在同程规章制度中是合规的吗?几番周旋后同程旅游的代表给出肯定的回答。然后调解员就对同程的这种言语进行了批判(仅仅只是批判而已,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难道国内的旅游公司都无耻到如此地步?
至少目前我看同程是这样的。
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