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来,国家愈发重视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外加上国家一些建设项目越来越多,新建高铁、水库、建房,所以农村耕地被占用的现象十分常见。一般情况下,占用耕地后,政府会给予补偿相应的补贴款。但是很多村民反馈,同样面积的耕地,补贴钱数却相差很大。那么,占用农村耕地,国家有没有统一的补贴标准呢?今天小编就此问题,整理了一些资料,仅供大家参考。
关于农村征用耕地标准,国家一直是有出台相关规定的。有些村民会提出这样的疑问:“农村征地补偿标准建立的依据是什么?是谁能决定的?”
一、关于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标准和金额,是由当地市县政策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方案规定;
二、关于每亩地补偿的金额是物价部门根据土地被征用前3年的平均产值确定的,参考资料为基层单位上交的统计年报,结合物价部门制定的单价审核制定的;
三、如果政府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还不足以让安置的村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
2017年农村征地补偿新政策已经出炉,新的政策从农民的利益出发,对于农村征地补偿流程进行了进一步的完善,对于补偿费用也相应做了调整,具体细节如下:
一、土地补偿费的计算
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产值的6~10倍;
二、补助标准
1)青苗补偿标准
青苗补偿标准主要是指农村正在耕种的庄稼用地。对于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照当季产值的1/3产值补贴;对于常年生长的一些林木,鱼塘,养殖场,坟墓等的补贴,参照有关标准,给予相应的迁移费或者补偿费;特别注意的是,对于已经长成才的林木,必须砍伐的,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

2)安置补助费
安置补助费按照所需要安置的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和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的耕地数量计算。每人的补偿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产值的4~6倍。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产值的十五倍。
3)其他附着物补偿标准
如果是公路,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附着物,这个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有关部门进行协商,进行投资概算,上报审批;如果是水井,鱼塘,养殖场等给予迁移费和补偿费,但是户主必须缴纳耕地占用税。
随着2017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新政策的出台,咱们农民应该获得的征地补偿款也越来越多,由此可以体现出农村土地的价值也正在攀升。不过,小编还是希望在土地征收的过程中,相关部门能够依照流程办事儿,失地农民能够获地本应该有的赔偿。我想,只有这样,失地农民的日子才会越过越好!
小编在此建议,如果发生征收问题,如补偿不合理等请及时咨询专业的律师,能在规定的时间内保护自己的权益,也可以合理合法的提高您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