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这样的,本人是一个西部地级市的基层公务员,本打算辞职全家定居乐山。所以,2015年在乐山买了一套三居室。无奈中途婚姻出了问题,与老婆离婚了,移居乐山的计划就此搁浅。我带着女儿,乐山的房子归我。我今年快40岁啦,现在还在原单位上班,在本地没车也没房。离婚一年多来,找对象屡屡碰壁。对方见面后对我本人长相什么的都很满意。交往几次了解了我的情况后就都委婉的拒绝了我。其实我要是把乐山的房子卖了,在我们这边也可以买一套房和一辆车,这个呢可以商量着办,但是对方就连接触的机会也不给。女同胞们,从你们的角度帮我分析一下,我是不是必须得把乐山的房子卖了,再在老家这边买房买车后才能找到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