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互联网金融在中国近年来进入快速发展时期,政府也大力鼓励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政府对其相关的政策也不断的推出。P2P作为现在互联网金融的一种形式,发展尤为火热,几年的时间内,中国已经成为了全球最大的P2P借贷市场。但由于P2P的监管政策还不完善,使得P2P的投资风险较大,P2P平台出现提现困难、跑路等问题。而相比之下,美国的P2P发展较为完善,已经形成较为稳定的双寡头垄断的局面,并且美国SEC(证券交易委员会)对P2P的监管较为严格,不仅在市场的准入上较为严格,还在对现有P2P平台在运营过程的监管,SEC要求P2P平台定期进行信息披露,将风险降到最小。
那么相对于同样是2006年出现P2P网贷的美国,两国的P2P行业究竟有什么差别呢?
一、金融体系不同
在中国:个人和中小企业的信贷一直都没有多大发展,尤其在一些偏远地区或者乡村,想要从银行获得信贷,困难程度非常高,这也导致了民间借贷发展迅猛。随着P2P网贷的出现,以收益高、门槛低、流动性好等优势给无数中小企业和个人带来希望,尤其在国家大方针指导下,p2p网贷被认为是落实普惠金融的最有效渠道。所以整个中国市场,P2P贷款发展的红红火火。
而在美国:由于他们有着完善的金融体系,民众的征信体系也比较健全,互联网金融并不被认为是金融创新,在美国,P2P平台更多的是一种常态补充,并不具备很大的优势。
二、投资主体不同
在中国:P2P行业的投资主体,目前仍以个人投资者为主,也应和了国家提出的普惠金融的目的,成为大众投资赚钱的最佳选择之一。郑投网以“安全、规范、透明”为核心理念,以“让百姓轻松、放心理财”为发展愿景,致力于发展成为立足河南、辐射全国,服务百姓、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
在美国:P2P行业的投资主体,以机构投资者为主,投行、对冲基金、保险公司等,有资料显示2012年,机构投资者占比56%,到2015年,这个比例已经提升到了80%多。

三、贷款模式不同
在中国:由于我国征信体系尚未完善,P2P网贷尚未接入征信系统,行业统一的信用评级体系缺失,所以目前标的仍以抵押类为主,以降低投资用户的风险。
在美国:大多数P2P网贷的借款标的都是信用标,这是资本市场对整体诚信度和社会征信体系高度依赖和要求造成的。

四、监管部门不同
在美国:P2P网贷行业是受到SEC(美国证监会)监督管理的,从2008年金融危机开始,SEC开始严格监管P2P网贷行业,并开启了高门槛准入模式。
并且,美国的P2P行业监管除了SEC这个国家级监管部门以外,各州还有州级的监管机构,对所在地区的P2P机构和融投资人进行信息披露评估和投资额度控制。

在中国:P2P网贷行业是受到银监会监督管理的,并且需要在金融局进行备案,在网贷行业协会进行信息披露和产品登记,并对接银行资金存管,以保障资金安全。
但是相对于美国,监管制度依然有很多需要继续完善的地方,毕竟,我们的监管2016年才落地,相比美国晚了8年的时间。

所以,从总体来看我国的P2P行业未来的发展前景还是十分高涨的。